狱卒,刽子手们也有他们的方法捞钱,凡是判了死罪的案件上奏以后,刽⼦⼿就先等在牢房外⾯,⽀使他的同伙进去勒索财物,这叫做“斯罗”。”
“家中富有的犯⼈,同伙就找他的亲属谈,对贫穷的犯⼈就当⾯告诉他。对其中受凌迟碎剐的,就警告这些即将要受刑的,要是顺从,就先刺心,不然四肢砍完了,心还不会死。”
“对其中受绞刑的,就警告说要是顺从他们,开始⼀绞就能断⽓,不然绞三次还要加⽤别的刑具,然后才能死去。”
“那么那些要被砍头的,应该没有什么好要挟的了吧。”顾横随即道。
“不,他们还可以留下他的脑袋做抵押品。因此,有钱的贿赂往往要花⼏⼗两甚⾄上百两银⼦;没有钱的也要把⾃⼰的⾐服卖光;⼀点财物没有的,就按照说过的那样来惩处他。”
“负责捆绑犯⼈的也是这样,犯⼈不能顺从刽子手的心愿,捆绑时就先折断他的筋⾻。每年秋天集中处决犯⼈时,勾着姓名⽴即执⾏的占判死罪囚犯的⼗分之三四,留着暂不执⾏的占⼗分之六七,都被捆绑到⾏刑的西市去等待命令。那些在捆绑时受了伤的,即使侥幸保留了性命,也要病上好⼏个⽉才能痊愈,有的竟然成为残废。”
“这,也太可怕了吧!那管文书的小官们又是怎么捞钱的呢?”顾横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