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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衡阳雁去无留意(十二)(1 / 3)

怕不怕死,是一个人面对人生的态度。

可对于一个小孩来说,本来还很遥远的事情,一下子就已经近在眼前了。

“怕······怕死······”

李持恒不敢用眼睛去看义父的表情,他知道这么回答,已经是让义父伤心了,可是他真的怕死啊。

要不然又怎么可能一个人从昌平一路要饭,走到密云那个地方。

而到了密云就真的仿佛到了天堂一般,曾经让他难受的饥饿居然消失不见了,虽然每天的训练还是很累,学习识字更累。

可只要不饿肚子,什么都好说。

“怕死才正常,是我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把大家带到了绝地啊。”

李标心头悲痛,却又无可奈何。

事实上在原来的历史轨迹中,攻打蓟州他也是输得一塌糊涂,不过好的一点是人活着回去了。

然而此时历史仿佛和他开了一个小玩笑,一腔还没有冷却的热血,就要让他埋骨在此地了。

“大明无人了吗,这么老的将军,也好意思出来带兵。”

一名百夫长站在远处,说着他们自己的话,逗得周围的几人一阵哈哈大笑。

冲散了队伍之后,他们不急着杀人,仿佛猫追老鼠一样的戏弄着,直等到自己玩腻了才会一刀给个痛快。

马蹄声是催命的鼓点,让本就散乱的队伍,更加惊慌失措。

李标极力的指挥下,嗓子都快要喊哑了,也不曾阻止半分清兵的进攻。

有被一刀枭首的,也有被砍倒在地,被马蹄踩死的,形形色色的四方,无不把死亡散播在这些人的身上。

“大明的人是有,可都被饿的吃不饱肚子,自然就没有人能拿着兵器对付咱们了。”

另一名百夫长笑着说道。

“咱们运气还算不错,听说另一路人马已经被杀了精光,你要不要去试试?”

“不了,咱们入关是为了发财的,可不能把命丢在这里。”

一开始说话的那人连连摇头,似乎他的勇气只对弱者才能发出,面对强敌的时候,也和普通人一样,怕死的要命。

“发财?确实有人发财了,可也要能够带出关外才行。”

此人正想说一点自己听说的隐秘消息,忽然耳边一阵枪声响起,只见原本哈哈大笑着蹂躏那些软弱士兵的骑兵们,一个个的立刻散开队形。没有人去管中枪之后落马的那些倒霉蛋。

还没等到准确找出枪声位置的时候,第二轮枪声再次响起。

又有五六名骑兵坠下马来。

而本来已经崩溃的李标队伍,却还是无意识的在战斗,落马的那些人,还有没有死透的也瞬间被长枪戳破了胸膛。

见了血之后,这些应该是他们心里永远也打不败的骑兵恶魔,忽然间发现原来也会流血,也会死亡。

“总兵,有人来救咱们了。”

李持恒有种劫后余生的错觉,虽然现在还没有远离危险。

“听到了,也看到了,快组织人手,把那些受伤的自己人都抢回来,落马的那些混蛋,给老爷我补上一枪。”

李标完全没有身处险境的意识,迅速的抓紧时机,重新勉强的组织起了队伍。

进攻或许不行,可打落水狗还是可以的。

“这到底是那一支军队,有这么猛的火枪兵吗?”

不是他看不起火枪兵,在他的印象之中这种火铳可是不如弓箭有用的。

心里的疑惑,迅速的闪过,然后又开始指挥着自己的手下。

枪声来的很快,有种连绵不绝,永不停息的意思。

而听到枪声的骑兵们,不管队形散的有多开,战马的速度有多快,在众多的枪声中,该倒地的也一定会倒地。

五百多人的骑兵,蹂躏李标带来的三千多步兵时,轻松地不得了,然而对上不适冒烟的火枪队时,却也可怜的找不到反击的好办法。

有人前冲,还没有走到自己的弓箭射程之内,就被打倒在地。

也有人趁着混乱骑着马飞快的逃跑。

洪承畴的五百人马,到现在受伤的人不少,可死去的人还没有。

不需要像弓箭一样的消耗体力,轻伤也是能够发挥出全部的实力。

“你是洪承畴?”

李标看见人群中一个人很是眼熟,想了一下,才记起许久之前一大队人马还从蓟州走过。

那时他正在蓟州的县城里,给当时刚刚上任的王朴恭贺时,远远的看到过。

“嗯,老将军认识我?”

洪承畴有些意外,他的名声应该只在雍州出名吧,这里可是属于冀州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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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了。

“我是密云总兵李标,称不上将军。”

李标羡慕的看着他们手中的火铳,和明军现在装备的模样都大有不同,想要问却又怕人家不给他面子。

只有他自己知道,还是当时在蓟州的时候,同王朴两人说了不少洪承畴的坏话。

毕竟他自己已经老了,而洪承畴却还很年轻,却已经取得了他一杯子都没有取得的地位,弄不懂其中的原因,就只能胡乱猜测的按上一个幸臣。

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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