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倒是个斯文人,言之凿凿地说,前天大雨倾盆,常小虎怕是没看清路,不慎失足落水,至于他脑袋上的伤,极有可能是磕碰所致,身上的伤痕,也应是被水中树枝划伤。
本县仵作交上来的验尸结果,也给了一个“身体为枝、石所伤,乃失足溺水而死”的结论。
事态至此,苏婶子已然有些灰心,谁想明相照丝毫不退。
他说,曾听看过常小虎尸体的人议论起,他身上伤口极深,像是被鞭挞过。
哪里有树枝能划出鞭痕的道理?
仵作对答如流,说常小虎的尸身在污脏的水中泡了一夜,再加上夏日气温高,伤口浮肿溃烂,乡民不懂,胡乱猜测而已,明相照又不曾亲眼见到尸身,听风就是雨,此话岂可当真?
闻人约亲自去探看了尸身,可惜他并不通仵作之理,看来看去,觉得那些伤似是鞭伤,又似是溃烂。
但他意外发现,在常小虎仅有的几块好皮肉上,竟有旧伤的棍棒痕迹。
而且,常小虎皮肤粗糙,手指上满是茧子,指甲盖里虽然积血甚多,但隐约可见煤黑色,不像是在干打算盘之类的精细活。
闻人约暗暗记住这些疑点,并不明说,只拿常小虎身上的旧伤来问仵作。
仵作对此态度漠然,说有可能是母亲过往管教儿子时打伤的。
闻言,苏婶子顿时嚎啕大哭,说是儿子自小孱弱,她生怕他早夭,一直精心照顾,儿子又懂事听话,自打他从自己肚子里爬出来,自己一指头都没动过他!
明相照更是勃然大怒,和仵作当场争执了起来。
两方各有道理,互不相让。
闻人约传令退堂。
他虽是直且呆,却并不傻。
闻人约父亲从商,他与一些商人打过交道,知道有不少矿主心黑如煤炭,恨不得连骨带皮地把矿工榨出血和油来。
因此,他怀疑常小虎进煤矿,根本没被安排去打算盘,而是直接被送去做了矿工。
闻人约将常小虎尸身暂时停在本地义庄中,传了矿上的账房,亲自带他进入后,指着五具裹着尸布的尸身,对他道:“先生,常小虎既是在矿上当过学徒,你必是认得。哪个是常小虎,请你指认了来。”
可惜,对方也不愚蠢。
闻人约在遗书中写道:“方传入内,见了一具尸首,账房便倒地晕厥,说是受了惊吓,不敢再看。”
乐无涯读到此处,想到闻人约那张脸上露出无奈神情,不禁莞尔。
闻人约还是太好性儿了。
换他来,他有一百种方法让这个账房垂死病中惊坐起。
而且,闻人约犯了大忌讳——他担心苏婶子乍然失子,坏了身体,便请苏婶子回家休息了,还没叫人跟着。
果不其然,第二天再升堂时,苏婶子就神态有异,窝在一边,闷闷地不吭声了。
闻人约提审矿工头子,又点了几名矿工,一起押解到衙。
大家众口一词,都说见过常小虎,这个孱弱的小子偶尔会来矿上转一转,人还挺热心,会来帮他们搭把手,因为听他们说下矿更赚钱些,还好奇地跟着他们下了两回矿。
闻人约觉得很不对劲。
常小虎身体不好,想要多挣些钱无可厚非,可自己的身体压根不适合做重体力活儿,他自己难道不清楚么?
但苏婶子居然含泪认下了,说儿子的确从小就热心肠,小时候偶尔顽皮,自己也曾使棍棒打过他,上次不说,是因为她上了年纪,记错了。
她颠三倒四地说了许多,话里话外的意思,是她不告了。
原告一撤诉,又无实证证明是他杀,案子不得不结。
这没头没尾的一桩案子,叫闻人约这样性子的人都不免憋闷。
气性极大的明相照更是轴劲大犯,把读书的事情都放下了,隔三岔五跑去打探煤矿的事情。
谁想,大概三四个月后,明秀才突然被一个小混混出告。
小混混说,某天他去酒馆喝酒,听到明相照酒醉后,嘴里念念叨叨地说些对当今圣上不恭敬的话。
彼时,闻人约被知州传去开会,人不在县内。
于是孙汝孙县丞做主,派衙役去明家搜检,谁想当真搜出了两本禁书。
这下,人证物证俱全,明秀才有嘴也说不清,被直接下了大狱。
明相照一开始认为自己是生员身份,官府不敢动刑,不至于被屈打成招,于是厉声喊冤不止,说自己从不知道家里有此书,必然是有人陷害他。
但孙汝倒是很有办法,把他母亲也抓了来,就关在他隔壁,要他眼睁睁看着她和自己一起受罪。
饶是明母是做惯了重活,身体强健,毕竟也是上了年岁的人,又满心惊惧害怕,不出两日,便被几十斤重的枷锁枷到气若游丝。
明相照也怕了。
他从厉声斥骂,变成了哀声喊冤。
再后来,他再也不敢称冤,哆嗦着签了认罪状,只求老母别受自己牵连,死在狱里。
明秀才本就心高气傲,遭此重大打击,心灰气沮,直接一病不起。
对此,闻人约绝不赞同,坚持要详查。
孙县丞却用一番苦口婆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