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四个轮子的。
直到这时候,我才明白为什么谢迁羽反复叮嘱我,身上不要多带钱,有钱尽量存银行。
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管理,眼镜不在管理范围,而那些电子表,属于走私,售卖是犯法的。
因为作为小贩,违反了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还好在深圳,我第一次被抓到,还没有被定性为投机倒把),我身上所有的现金都作为违法所得被市管会没收。
我为自己辩解,我刚刚做这行还不到三天,一块手表也没有卖出去,那些钱都是我前两天打工,老板给的工资。
那个主任说,你在哪里打工,带我们过去,只要能证明你身上的钱是工资所得,我们就还给你。
我不敢把谢迁羽供出来,因为我知道,他所做的也是小贩勾当,牵涉出来,我的下场更加难堪。
我寄给筱梅还剩下的那二十块钱,加上这两天卖的电子表、眼镜款,连本加利,全数被市管会给没收了。
这些不算,我还被市管会关了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