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王冠小说>其他类型>奇会灵谈之帝舜治世> 第六十五章 制定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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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制定法典(1 / 3)

舜摄政三年之后,天下大治,人民安居乐业,万邦协和,华夏境内上显出万象更新的气象。只是,在一些部落与部落之间,时常会因为引水、砍伐、采集而引发暴力事件。

在舜摄政之前,这种事情一般都是部落之间自己解决,联盟不干涉部落之间的矛盾,这导致许多部落之间的经常会爆发小型战争。在舜摄政之后,这种部落间的矛盾,已经不再是单纯的部落内部事务,它关系到华夏联盟政权稳定的问题。所以,很多部落把这些纷争提交给皋陶处理。作为华夏联盟的司寇,皋陶有着丰富的判决经验,但也难免出现他解决不了的问题。比如句芒氏和老童氏的部民,因为同去采集一片桑林而大打出手,双方分别派人到皋陶这儿决断。可皋陶发现,这片桑林居然在双方部落的中间。这让皋陶非常头疼,因为双方都可以说这片桑林是他们部落祖先所种,都应该归于他们部落所有,但双方都无法阻止对方的主张。其中桑林在老重氏部落的数目会多一点,如果判给老重氏多一点桑树,句芒氏肯定不答应,反之老重氏也不答应。皋陶只好让双方按照时间分开采集。

在小星星看来,这基本就是和稀泥,但这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小星星也意识到,这时候华夏最大的问题是无法可依。因为没有成文法,司寇断案只能依靠个人经验,这对个人的素质要求非常高,因为联盟并没有一个客观的规范告诉他们,什么是能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

小星星深深地意识到,华夏最需要的是一部成文法典。可是要建立一部什么样的法典呢?小星星读过一些法律书籍,他认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刑法很发达,但民法很落后,甚至没有一部专门的民法典。而民法典对于商业的发展有着很重要的促进作用。一旦商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了,资本主义萌芽就会出现,这样就能加快社会的发展。所以,小星星认为,现在华夏应该建立两部法典,一部是刑法典,一部是民法典。最好这些法典要有进步意义,比如天赋人权的观点,这样可以让中国尽快进入现代社会。

他带着这种想法,再次来到帝尧的官邸,给他讲述被他重新解释的法国大革命、启蒙运动,以及三权分立的思想。帝尧听的很入迷,只是不时皱一下眉头。两人产生了分歧,第一个分歧是三权分立。

“为什么要三权分立呢?”

小星星也不管帝尧能不能听懂,反正他得试试。毕竟帝尧是个政治天才,也许他能理解四千年后的政治思想。

“司法就是执法,立法就是设立法律,行政就是管理国家,这三者如果都统一在一人身上,就没人可以监督管理者了。”

“为什么要监督管理者?”

“管理者的政策并不是都对的,需要有人去监督、检验,如果三个权力都集中在一人身上的话,那么就会因为没人监督而腐败了。”

帝尧缓缓地点着头,但又摇了摇头,似乎发现这个制度存在一个严重的漏洞。

“你认为治水的最好方法是什么?”

“疏导为主,湮堵为辅。”

“没错,我也这么认为。可是一旦按照你的政治方式,这种治水方法根本无法施行,因为大部分人都会反对你,他们过去只知道水来土掩,从来没有想过更好的治水方法,所以他们也就反对了。三权分立也许会让政治更加清明,但也会阻碍优秀的决策执行。一旦将三权分立写进法典的话,治水必然会失败。”

帝尧的话,在小星星听起来如同醍醐灌顶。他再次意识到自己的幼稚,美国现在所处的政治困境,恰恰是美国那些开国功臣搞三权分立的结果。可见,三权分立只是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政治制度,并不是理想的政治制度。

第二个分歧就是去除肉刑。小星星认为肉刑非常野蛮,一旦使用肉刑,对受刑者的伤害是永久性的,不但不能起到规范作用,反而增加社会的负担。

“那么以你之见,我们如何规范族民的行为呢?”

“限制人身自由。”

“限制……自由?”

帝尧显然无法理解小星星所说的这个未来时代的词语。

“自由就是一种可以做任何事的权力,限制自由就是最大惩罚。”

“你的意思是说,一些人犯错了只要限制他们的自由,不要对他们做其它惩罚了?”

“是的。”

“那怎么区分刑罚的轻重?”

“轻的刑罚限制自由的时间较短,重的刑罚限制自由的时间比较长,最重的刑法可以永久关押,没有期限。”

帝尧听着小星星的话连连摇头。

“我知道肉刑对人的伤害确实是永久性的,且会给社会带来很大的负担,但是肉刑也比你说的限制自由的刑法要好。你知道现在华夏百姓一般能够活多久吗?”

小星星摇了摇头,因为他没做过这方面的调查,确实不知道。

“大多不到三十年,一个人成年十六岁,如果把他关到死最多也就十四年。在这十四年里还要给他吃的、穿的、住的,还要派人看管他,防止他逃跑。这导致的结果就是,要关一个人一辈子,却要至少两个人也花一辈子时间陪着他。而且圜墙里有吃有喝的,还要管上一辈子,这不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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