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虫虫甘心为他怀崽的男人,究竟是谁?
满脑子都是这个疑问,心中苦水不住外冒的高凌王,忽然听到背后,传来了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他下意识的回头看去。
就看到了韦婉,那张干净的脸蛋。
韦婉的眸子里,闪烁着“好巧啊,这算不算是他乡遇故知”的惊喜神色。
看到韦婉后,心中满是苦水的高凌王,心情顿时好了一些。
笑道:“韦婉,你怎么来青云了?”
韦婉回答:“我们紫烟科技,准备在青云开一家分公司。白总昨天下午,钦点了我的名字。让我带人来这边考察办公场所。中午等待吃饭时,我没事外出来溜达着玩,却恰好遇到了你。嘿,你说这是不是好巧,是不是缘分呢?”
“呵,还真是缘分呢。”
高凌王笑着点了点头。
他竟然相信了,韦婉的鬼扯。
这主要是因为高凌王的能力十足,但情商不在线。
要不然也不会被悔婚后,痛苦了足足七年,都走不出来了。
“既然咱们这么有缘,你请我吃午饭啊?”
韦婉很随意的样子,说出这句话时,心里很紧张。
如果非得找第三个,昨晚一宿未眠的人,那么这个人非韦婉莫属。
高凌王在百花公园里,枯坐了一个晚上。
决心制造“他乡遇故知”的韦婉,则在公园西侧的酒店某客房窗后,默默的陪了他一个通宵后,早上又悄悄来到公园里,躲在花木丛里,远远的注视着他。
韦婉知道,她这是爱了。
认识高凌王才短短几天的时间,她就莫名其妙的,自个把脑袋,伸进了一个叫做“爱情”的枷锁中。
她还知道!
就凭她的家庭背景,社会地位,压根不配成为西北高家的少奶奶。
可爱情这种东西,真的让人着魔啊!!
甚至韦婉都不知道,她在做什么。
她当前所做的一切,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受爱情所驱使。
韦婉很紧张。
担心高凌王看出她在“鬼扯”,会以委婉拒绝她的共进午餐,让她知难而退。
如果高凌王说不了——
韦婉铁定会抬手,一拍脑袋:“哎哟,我也忘记了,我中午还得去安排同事的午餐呢。”
然后没事人那样的,和高凌王相约以后有空再聚,就开开心心的走了。
返回省城后,把自己关起来,用枕头盖住脑袋,嚎啕大哭一场。
算是恭送她的爱情——
高凌王是怎么回答的?
“好啊。”
现在急需找个人陪着喝一杯的高凌王,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我昨天傍晚,去过一个特色小吃店,感觉很不错。当然,如果你觉得,我请女孩子吃饭该去高档酒店,那我们就去青云饭店。”
“哈!”
暗中狂喜的韦婉,哈的一声笑:“我最爱吃特色小吃了!够,够,够。”
看着走路,好像小鹿般一跳一跳,一点都不像26岁“大龄剩女”的韦婉,低情商的高凌王,心情更好了些。
他只是情商低。
可一旦意识到某件事,绝不可为后,就会杀伐果断起来!
这七年来,高凌王始终痛苦,是因为沈虫虫始终单身,让他心存“破镜重圆”的幻想,钻了牛角尖。
现在呢?
人家沈虫虫可能已经怀了崽——
高凌王再怎么低情商,心中的执念,也终于放下了。
现在就是想,以一场酩酊大醉,来恭送他苦恋沈虫虫的痴情!
“韦,韦婉。我们再,再走一个。”
喝了整整两瓶白酒的高凌王,在被韦婉搀扶回酒店的客房内后,还在举着手:“祝贺我,终于放下执念。也衷心的祝愿,那个男人能好好的爱她,不要欺负她。她能幸福,也必须得幸福。哇啦!”
高凌王开始翻江倒海。
幸亏韦婉躲避及时。
“韦婉,我让你见笑了。”
等韦婉打扫好卫生,又拿来湿毛巾帮他擦嘴时,高凌王傻傻的笑着说。
“这有什么见笑,不见笑的?不就是失恋嘛,也不是多大的事。”
韦婉帮他擦了擦脸,又漱了漱口,说:“好了,你先好好睡一觉。等你一觉醒来,就会发现新生活开启了。”
“嗯,你说的很对。”
高凌王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我送你。”
“别!”
韦婉说:“我就住在对面的客房,还用你来送?再说了,你都站不稳了,还怎么送我?赶紧的坐着,喝口水好好休息。”
“不,我必须送你。你能陪我喝酒,我非常感谢你。要不然,我就得找千帆那小子,过来陪我了。”
高凌王摇头晃脑的说。
好吧。
韦婉也算是看出来了,这就是个爱钻牛角尖的家伙。
他愿意送,那就送吧,反正就是从沙发前,送到门口。
他只要扶着墙,还是摔不倒的。
高凌王在扶着墙时,真摔不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