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很甜。
可爱有多么的甜,就会有多么的苦!
苏子域现在就真切的,品尝到了爱情的“真切”味道。
也想到了一句老话:“爱情和事业,很多时候都是南辕北辙的。”
李千帆的爱情观,和苏子域的爱情观,那就是鱼儿和水的关系。
但两个人的事业呢?
苏子域的事业,是好好经营即将正式挂牌的千帆医院,让李千帆在服装厂那边泡妞,混吃等死就好。
可李千帆的事业呢?
杜君临说的很清楚,她和李千帆从刚生下来的那一刻,就肩负了普通人,无法想象的重任。
当黑暗降临时,他必须得义无反顾的,拼杀在第一线!
“千帆,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不知道枯坐了多久的苏子域,呆滞的眸光终于滚动了下,才发现窗外的天,竟然已经亮了。
杜君临走后的这五六个小时内,苏子域想了很多。
却又,好像什么也没想。
这种感觉是非常糟糕的,让她只觉得浑身疲惫。
最最关键的是,苏子域依旧不知道该怎么抉择。
小夫妻的爱情。
李千帆必须得面对黑暗的事业!
这就是杜君临的聪明之处。
她终于从李无疆假扮乞丐婆来青云的消息中,恍然顿悟,李千帆原来始终在对苏子域,隐瞒着他的真实身份。
杜君临马上就抓住了这个机会。
果断的和苏子域摊牌,让她自己选择!
“如果我有杜君临的本事,多好?就像公公和婆婆那样,既能拥有爱情,也能并肩作战。”
苏子域喃喃自语到这儿,手机嗡嗡的响了。
是闹钟。
早上六点一刻了。
她马上拿起手机,呼叫李千帆。
“哪个?”
李千帆睡眼惺忪的声音,传来。
“是你老婆。”
苏子域柔声说:“懒虫,该起来了。当然,你想睡个懒觉也行。”
“那我就再睡个懒觉。”
李千帆打了个哈欠,声音贱嗖嗖的说:“老婆,我昨晚梦到你刷牙了。”
梦到苏子域刷牙,是啥意思?
苏子域的脸儿,顿时红了下:“我刷了几次?”
“一次啊。”
李千帆回答:“就到了天明。”
“去你的。好了,你再睡会儿,我得去下面散步,顺便吃点早餐了。”
昨晚一宿未眠的苏子域,感觉又累又饿。
甚至她在走出酒店时,都感觉精神有些恍惚。
这儿!
明明是她生长的地方,可为什么却看上去很陌生呢?
昨晚一宿未眠的人,除了苏子域之外,还有个“痴情大冤种”,姓高名凌王。
高凌王的人很帅,名字也很吊,可惜遇人不淑。
他昨天下午开着韦婉的车子,满怀激动的来到了青云,就打电话给沈韵。
沈韵告诉他说,等她下班后再约。
然后高凌王就傻乎乎的等,等到太阳落山了,也没等到沈韵给他来电话。
只好再打过去。
“大冤种,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高凌王第八十八次,听到这个声音时,在某公园的长椅上,已经枯坐到午夜了。
满脑子都是一个疑问:“虫虫,为什么要关机呢?”
嗡嗡嗡。
虫虫终于来电!
始终枯坐的高凌王,顿时精神一振。
沈韵的声音,淡的就像做菜没放盐:“对不起,我昨天下午下班后,感觉很累。就想睡会儿,再给你打电话的。却没想到一觉睡到这个时候。你等的,是不是不耐烦了?”
“没有,没有!”
高凌王连忙说:“其实昨晚九点,我打你电话,你始终在关机后,我就睡了。”
“哦。”
沈韵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子。很好,要不然我会内疚,觉得对不起你。”
莫名其妙的——
高凌王忽然很想哭。
他以为在他消沉了整整七年后,终于可以忘记那个,温柔如水的女孩子,总算可以从伤痛中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了。
没有。
原来那个乳名叫虫虫,瓷娃娃般的女孩子,始终藏在他的心底最深处!
七年来,她都不曾离开过!!
沈韵又问:“你现在哪儿?等会儿我去找你。”
“我现在奥体西路这边的,百花公园内散步呢。”
高凌王坚强的笑着:“你来这边,找我就好。”
“行。”
沈韵说:“那就不见不散。”
早上八点半。
李千帆开着他的小迷你,溜溜达达(车速)的来到了服装厂。
刚要进门,就看到沈韵低着头,脚步匆匆的走了出来。
嘀嘀。
李千帆手贱的按了下喇叭。
吓了低头想事情的沈韵一跳,连忙抬头看来。
李千帆胳膊跨在车窗上,目光如小刀子那样,扫视着沈韵的黑丝腿:“上班期间,这是要去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