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春风夹杂着北国的寒气缓缓走来,不久的将来,温柔的春雨会拥抱整片江南大地。
野草稀稀拉拉几根插在路边的黄土堆上,春日的边塞依然是那么寂寥。
“唰——”
白羽划破死寂的荒野,铁箭头无情刺入匈奴首领的头骨,瞬间脑浆迸裂!
胡人中顿时骚动一片,铁甲羌戈撞击声不绝于耳。汉子们团团围成圈状,严阵以待。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匈奴人的心也绷在弦上。他们都知道敌方的主帅,是怎么也不能轻视的。
正午烈阳高悬,大地蒸腾出滚滚热气。匈奴战士中已经有人支撑不住了。
“杀!”
野幕后面传来一声嘹亮的嘶吼,接着,大汤帝国的将士们蜂拥而上。
为首的将军,手驭白金汗血宝马,身披荧荧铁甲,少年意气,星眉剑目。
见他张开臂膀,拉开千斤金朴姑,鹫翎乘势飞出,箭箭毫不留情直击敌方要害。一路横扫过来,敌人已是四散奔逃,年轻将军的铠甲上敌人的血如同梅花般朵朵绽开。
“驭星,塔可木已经被生擒了。”
副将宋智江兴奋向大将军汇报战果。
塔克木,匈奴王的同系表叔,其领导的东匈奴军在大汤边疆肆意抢掠,无恶不作,早已成了朝廷的心头之患。
将军听后微微一笑,旋即飞身下马,脱掉身上的重甲。沉重的铁甲褪去,青年英俊的面庞彻底显现。深邃的眼眶中一双野狼般的绿眼睛灼灼逼人,彪腹狼腰般的身材扎在褐色武服里,劲瘦有力。
冯骁,字御星,兵部侍郎冯羽的幺子。母亲是匈奴供奉上来的胡人舞姬,在冯骁出生后不久便抱病而终。
胡汉结合的长相使冯骁自小便备受排挤,但他出色的军事技能却随着时间逐渐显现出来。
在讨伐匈奴王的战役中,初出茅庐的冯骁一举斩下敌方数十人,重伤其精锐部队,一战成名。
自此,他便凭着血海里的厮杀平步青云,一路从监军升到督卫大将军。
“烹羊宰牛,筵庆凯旋。”
冯骁短短的八个字如同魔咒般瞬间燃起了将士们的热情,千营同呼,奔走相告。
是夜,营帐里气氛正上头,美酒,烧烤,舞蹈,一片歌舞升平景象。
众将领们把酒言欢,觥筹交错间各色酒精交织出朦胧的气息。主座上,冯骁手握玉盏,像众人示意。而玉盏里装的并不是什么琼浆玉液,而是一杯普通的羊奶。
“将军莫不是玩不起,喝奶作甚?”
宋智江身旁几位新来的士卒交头接耳道。
宋智江心里暗笑,等日后他们知道自己的将军不止酒精过敏,还口味清淡,忌辛辣,会更震惊吧。
春雨润如酥,绵绵小雨过后万物开始勃发。春的气息敲响了崔府里无人问津的小院。
那日在崔银桂的拳脚下,陈鹤耳死死护住脸,才得以不破相。但额上留下的淡淡的疤,在湿润的季节总会隐约作痛。
陈鹤耳放下额前的头发,挡住疤痕。无论是为了谁,这笔账,她迟早要算清。
打量四周确定母亲还在小憩,陈鹤耳偷偷绕道低矮的南墙,一个翻身便跨过了围墙。
想要帮原主报仇雪恨,现在这具病弱的身子和家徒四壁的房间可没有一点信服力。这几天她不光在家中修养,还会溜到街上,看看自己能在这个时代做些什么。
这个架空的时代名为大汤,实质和宋朝略微相似。在工商业极为发达的京城地区,勾栏,花坊遍地生长。
在街上,总有匆匆忙忙的马夫,小厮,赶着为主子买糕点哄花坊里的姑娘。
“麻烦姑娘让让。”
一位提着食盒的脚夫挤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匆匆跑过陈鹤耳的身边。
中央大街上川流不息,几家脚夫拎着食盒来往穿梭。顿时,陈鹤耳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商机。
这个时代的脚夫不就像现代的外卖员么,只是零零散散难以管理。若是稍加集中,组成现代意义上的外卖公司,岂不妙哉。
可是光是走着,缺乏效率,自己又该如何寻找交通工具呢?
正当陈鹤耳徘徊街头,苦思冥想时,街边突然传来一声惊呼:
“抓贼啊!”
原先那个跑腿的脚夫被推倒在地,手上的食盒不翼而飞。
另一旁,盗贼拖着食盒就往前冲,瞬间甩开人群百步远。人声鼎沸的大街上愣是没有一个人帮忙,脚夫追了几步又是一个大趔趄,狠狠摔在地上。
这时,一人架着高头大马飞奔而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奔向那盗贼,三步并作两步凌空而下,猛地蹬向那人的胸膛。
小贼胸口受到重击,一连飞出去半米远,倒在地上止不住地吐血沫。
“正当活不干,净做些见不得人的活。”
宋智江熟练地卸下麻绳,将那人捆得严严实实。
“冯家军回来了,你看他的披甲!”
围观的百姓窃窃私语道,有甚者甚至对着宋智江的铁甲指指点点。
“据说骁将军近日回京,皇上要给他大摆宴席,庆功生擒塔克木。”
“我听别人说皇上还要把心爱的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