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约定在帝都,不过合同上有约定,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地点。”小胡道。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作地点在帝都,贵司将他调到外省工作,这本身是与劳动合同约定相违背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贵司是不能单方调整他的工作地点的。
至于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公司可以单方调整员工工作地点的条款,司法实践中会认为该条款系格式条款,损害员工权益,法院对其效力一般不会认可。
如果以此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大概率贵司会败诉,法院会按照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处理。”王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