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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节(1 / 2)

学校的生活一旦真正开始,其实是比较枯燥的。可能是学校刚刚建成的缘故,有一种百废待兴的味道,一切都在尝试实验阶段。学生们的娱乐活动十分欠缺,永远只是教室、食堂、宿舍三个点、一个三角形的循环生活。

学校的教工宿舍比较小,正式的驻校老师没有几个,一多半授课老师,是从外面请来的“临时工”。一部分是高中学校离退休的年老教师,一部分是旁边师范学院请来兼职讲课的教师。

因此老师的责任性大打折扣,都是一种完任务的心理,讲完那四十五分钟课,赶紧走人。学生有没有认真听课,学进去了多少知识,从来不是他们关心的事情。

这种情况对于想读书的好学生来说,可能有点沮丧;但对于吊儿郎当、不思学业的差学生来说,这简直就是福音。正好,职业学校里,倒有一大批这一类的“差”学生。

职业学校,本来就不是培养知识精英的地方,所以这里的学生,属于比较平庸的那部分群体。不过,这种“平庸”不是绝对的,也有一些人,只不过,被别人主观认定为“平庸”而已。

总体来说,调皮捣蛋的“差”学生要多一些,有心读书的“好”学生只是少部分。

沈清一开始很不习惯,进入一个大家操着五花八门口音的群体里面。别人说的话他听不懂,他说的话,别人也不明白。很长一段时间,因为沟通困难,他在学校里显得更加孤独。

他更不习惯这些“外地人”,行为稀奇古怪,完全无法理解他们的作风。仿佛他们不是地球人。

报到那天,操场上见过的那个“高富帅”男生,沈清现在知道他叫王凯。王凯是个非常神秘的人,只是开学最初的那两个星期,大家见过他,后来就失去了踪影。他的课桌和寝室床铺,一直空在那里。仿佛他只是一个挂名学生,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老师也从来不过问他的去向。他偶然现身回到宿舍,身边总是跟着一个女人。有一天,他竟然还把外面女人带到寝室睡觉。当着其它九个室友的面,一对情人蒙在被子里嘻嘻哈哈、毫无顾忌。

这在沈清看来,简直闻所未闻。猫猫狗狗谈恋爱还找个僻静的角落呢,人怎么可以鲜廉寡耻到这个地步呢?这种事情,对沈清来说,打死都做不出来的。

不过,鄙视完了,他又感到羡慕。心里想着,要是莫莉愿意跟他躺在一个被窝里面,那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说到莫莉,他心里又难过起来。这个美丽的女人,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跟她见面。跟莫莉有多久没见面了?好久好久了,都记不清时间了。

跟紧张的初中时候相比较,职业学校的学习很放松。班主任是一个六十来岁的老头子,戴一副深度眼镜。他组织了一个班委会,几乎所有的班级管理事务,都交给了那几个比老师还负责任的学生干部。所以,尽管他长驻学校,住在学校教工宿舍里,却除了上课,很少到班级里来。

各课老师,很少布置作业,有也不多。也不象初中那样,动不动测验考试,这里一个学期只有期末一次考试。因此,真的没有多少学习任务。

沈清现在离开了家里,再也没有家务活让他干,他的空闲时间变得更加的宽裕。时间多得,不知道怎么去打发。

他多么怀念,曾经跟莫莉她们的那段“歌舞岁月”啊。他现在有大把时间用来练习唱歌跳舞,也不用担心被父亲抓到,从早练到晚都没有问题。可恨,条件这么良好,“歌舞岁月”竟回不去了。

每天对莫莉她们的思念,根本不可阻挡,她们的身影几乎强行占据了他整个的大脑意识,生活中的其它事情都挤不进来。因为没有什么事情,相比莫莉和林月容更美好。

为了找到小伙伴们,他已经给莫莉寄去了一封书信,可是,几个礼拜过去了,迟迟收不到她们的回信,又苦于不知道到底什么原因。

父亲叮嘱过沈清,要常给家里写信。因此开学的第一个礼拜,沈清就给父亲写了一封信,报告几天来学校的生活情况。

同时,他也给莫莉他们写了信。信的内容是向所有在家的小伙伴们予以问候,大致解释了之前为什么跟她们失去联络,现在到了职校,很希望跟她们保持通信联系。因为是第一封信,信写得比较简短,没有什么“情感”类的敏感话题。

两封信都寄往同一个地点,他就读过的那所中学。只是给伙伴们的信写明了莫莉仍在就读的班级,收信人写的是莫莉的名字。

给父亲的信,很快一个礼拜后收到回复。父亲在书信里,显得更加慈爱了,字字句句都充满了爱意,让沈清读得心潮起伏。首行称呼就是“吾儿”,说实话,平时从未见父亲口头说过“吾儿”两个字,出口就是“混帐东西”、“兔崽子”……。沈清几乎难以置信,那是父亲写的。人用嘴说话,跟用笔说话,区别可真大。

给莫莉的书信却如石沉大海,杳无回音。

班长每天中午会拿着一沓书信进来教室,开始照着信封念读收信人名字。他每念一个名字,就有一个同学急急忙忙跑过去,乐不可支的领到一封家书。你瞧那个曾庆祥,从座位上站起来时,裤子挂住了椅子,差点撕破裤子把屁股露出来;还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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