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再重新声明一遍。
我叫白茉莉,在之前的二十二年的人生里一直是个普通人。十八岁之前在国内安分守己,是老师和同学眼中的好学生,亲戚朋友眼中的乖仔。
就是学习成绩拖了后腿。
高二刚开学就有老师曾劝我改志愿去学艺术,但由于我美术课的表现实在是太糟糕了,身上充满了绘画细菌的我只能选择声乐和表演。
没想到在这种方面我还真的非常擅长,当时跟着同学一起去面试了一个有名的圈内导师,对方倒是很愿意收下我,但我一回家就被爸妈否了这条路。
他们一直对我的外貌条件有着强烈的隐忧,小学五年级那年,从我的书包里找到男同学写的奇怪贺卡后就开始接送我上下学。我可以肆无忌惮地在家看电视打游戏,却不能早恋或者说碰一下离奇出现在课桌上的奶茶。
表演和声乐已经超出他们的接受范围了,家里的条件也不能支持我在这方面深造,播音主持我又没什么兴趣,最后改学艺术的事情只能作罢。
我的同学们倒是比我还觉得可惜。
“茉莉唱歌真的很好听,长得又漂亮,说不定以后会成为大明星。”
他们羡慕的语气中充满了苟富贵的渴望。
老一辈觉得女生外貌优越并不会在社会中多占便宜,反而会容易吃亏。越是这样,他们越想要我以后能安稳一点,把书读出来,找个稳定的工作。
我觉得自己也就七八分漂亮,后来辛西娅说是因为我完全不喜欢化妆和打扮。
哦,其实她还一直骂我懒。
说我整天穿的衣服简直和披个麻袋没有任何区别,最让她不能接受的是我披上麻袋后也遮不住这张发光的脸。
我觉得她说话有点夸张了,最后她还补上一句让我感到无比难过的话。
“要不是你长得好看,我根本不会和你选一间寝室。”
我们友谊的真相竟然如此□□,但在她和卡尔的婚礼上,我微妙地原谅了她。
我说,辛西娅只是喜欢长得好看的人,这有什么错。
细数我这短短二十二年人生中最出格的事情,就是和白兰谈恋爱。
所以在我的婚礼上,辛西娅也说了同样的话。
白兰听完居然非常高兴,甚至多喝了两杯。
他说这是他今天最喜欢的新婚贺词。
我们两个人的婚礼加起来就三桌人,全场贺词凑个整最多也就五句话。
还有一半是意大利语。
这几句我看他也没少喝,我也就是听不懂他到底回复了什么。
他后来把我的酒都喝完了。
白兰的脸被烧得有点红,我那是第一次看到他微醺的模样,回家的一路上他都在对我絮絮叨叨。
说什么从见到我的那一刻就知道我是他的梦中情人,心脏都在一瞬间停止了跳动,和梦里简直一模一样。过了一会又说什么他在我过生日的时候许愿要在今年内结婚,到后面越说越离谱,最后他说明年的生日愿望是成为新世界的神。
本来以为他只是装一装,没想到是真的喝多了。
“我已经想好了。”
他按住了我的肩膀,十五公分左右的身高差踩着高跟也格外明显,白兰肩膀上披着的西装摇摇欲坠,“从第二次见到莉莉酱,我就想好了孩子的名字。”
莉莉酱又是什么新的外号。
我中文的小名确实叫莉莉,但从我出国后几乎再也没有听到过。
白兰更喜欢叫我茉莉,他觉得我们两个的名字看上去就很登对。
尤其是我还姓白。
他说:“我们的莉莉丝超可爱哦。”
“……你的起名水平一如既往糟糕。”
“这可是为了纪念我们的爱情。”
“我们有这种东西需要纪念吗?”
白兰完全忽略了我的话,在我们大喜之日他开始念起了旧约圣经。
“我们皆是泥土里生的,故你与我无差。”
这句话是旧约莉莉丝所说,但白兰根本不信教。
为了配合他的表演,于是我面无表情地接了旧约亚当后面的话:“万能的主啊,我的老婆跑了。”
酒精下的白兰顷刻间沉默了。
怎么了,新婚之夜听不得这个是吧。
接下来的剧情是亚当收获了他的新老婆夏娃,圣经说莉莉丝和亚当是体位闹翻的,因为亚当喜欢传教士。
不过白兰倒是不太喜欢,他比较有探索精神,每次都想要展示新的花样。
虽然很刺激,但是我不需要每天都拥有这份刺激。
其实这会白兰不像个面瘫了。
他脸上的线条都因为酒精的作用柔和了许多,看上去仍然十分清醒,就是话变得比平时更多了。
我差点就要相信他说的一见钟情了。
因为他说话时的眼睛亮的惊人,紫色的瞳孔里蕴着被酒精熏出来的水汽,当他吻过来的时候,我还在愣愣地盯着他漂亮的紫罗兰双眸,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几乎忘记了他可能是什么黑手党,也不记得他糟糕的性格,忘记了我们国籍间的代沟,更完全想不起我到底在做什么。
是他渡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