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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宜解不宜结(1 / 1)

冤家宜解不宜结

清朝的蒲松龄认为:立,就是卓然自立的意思。要在怨仇之时,是非之间,站稳脚,站牢身。所交往的都是正派人,所做的都是好事,使了解我的人爱我而不忍伤害,恨我的人怕我而不敢妄动,这样的才可称之为人。有的人能够筹划算计,关起门过日子,家里粮满仓,钱满柜,这也可算是自立了;然而十里而外,没人知道其姓名,亲族之中,多不了解其人,如侥幸无事,才可以暂得安宁,这种人仅仅可说是人而已,实在说是可有可无了。更有不能称作人的:他们高不能读书考察古事,以获取好的名声,低不能费心出力,以换取钱财;只能在卑琐的地方,碎草土堆里,喝几口浊酒,吃两碗脏饭,见到不三不四的同伙,就呼兄唤弟,神气活现,而见到正人君子,却敛声匿气,萎缩避藏。这种人品行越来越乖张,而家业越来越衰败,现在成何样子。将来又会是什么样的结局啊?

人不是圣人贤哲,怎么会没有过失?有了过失能够改正,就是没有过失了。及第之人有的身居高位、听不到别人的忠告;有的处身于偏僻乡里,看不到正事;所作所为不仁不义,竟然习以为常,不以为体。当此之时,就有赖于良友的规劝了。他为声色所迷,我以冷淡的态度提醒之;他暴怒发火,我用宽和的态度缓解之。忠言劝告,从善如流,这才是良友。

在燥热之中当头浇盆凉水,能够陷然省悟的,木是势所应该;不过勃然变色、听不进劝谏的人,也是常有的。如果他以怨报德,此所谓当事者迷,这时不宜再做辩白,而应抽身而去。等到他时兴过去,大祸临头,就会悲从中来,痛哭流涕地说:“我要是早听某人的话,一定不会落到这步田地的。”到这个时候,我虽然为朋友的败落而难过,然而在朋友情分上却是问心无愧的。倘若当时-味奉承迎合,唯唯诺诺,只为取得对方高兴,那么,朋友的小痛小痒倒是未必喜欢我来搔的,而一经等到为后人所指责,不得好下场的时候,他回想当年某人在场,并未有一言劝告,于是就会喊着名字痛骂:“小人!小人!”这样,我还怎么做人呢!

《论语》说:“人如果不守信用,真不知道怎么可以。”所以大丈夫不要轻易对人许诺。甚至两国之间交往,不要盟誓而只要季路的一句话,没有别的,只因季路讲究信誉。有的人酒席上说得相互投机,便慷慨许愿,人家还在等待中,许愿者却早已经忘了,这还能够为人吗?更有虚安荒诞之人,信口胡言,并非出之于心,望风捕影,恍如亲见,乍听起来,煞有介事,因失去信誉,再见到此人,便不被当作人看待,逗引做鸡叫狗吠的样子,当作笑料,也够可悲的了。还有人知人有畏惧心理,就制造凶险的消息吓唬他,知人对什么事抱有希望就编造好消息欺骗他,并在一旁指指点点,取笑取乐,自以为得意。如果是小来小去,闹着玩儿,还可以说得过去,倘若事关重大,就会惹出杀身之祸、人命大事来。所谓信,即诚实。没有什么可以不实在,朋友之间自然不例外。父子兄弟之间,诚实固然能够相亲相爱,相疑倒也不必担心;只有朋友原本是疏远之人,而在一起相处的,即便披肝沥胆,尚且怕不能相互信任,如果变化不定,不守信用,谁还拿他当人呢!现合人与人没有一点关系的话,怎么会产生怨恨?产生怨恨的人,就算不是乡里故旧,也一定是和我相识的人。即使有小事纠纷,小怨小恨,也应当原谅对方,他本是失之偶然的情绪冲动,内心里实际上没有什么。当怨恨之气刚起时,就应当扪心自问,想自己不对的地方,这样火气便可减去一半。若进一步追想:“这人和我在一起打交道的时间最长,这人平时和我要好的时候还很多。”这样,怒气就全消了。况且,一生起气来就会越想越气,逞起强来时很像英雄似的,然而气头一过,无穷烦恼就会随之而来。

相反,没有别的因素干扰,想开时火气就会全消,尽管克制自己有时会因有失面子而不大好受,然而过了这一阵,心情却会十分轻快清爽。再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不解怨就会积怨成仇,越积越深,彼此间幸灾乐祸,怨对怨、仇对仇,什么时候能够完结?如果其中有一方能取主动,在对方有喜事时去祝贺,有悲哀事时去安慰,有灾难病患时去帮助,那么,对方没有不被感化释怨的,否则就不是人了。既然这样,为什么我不去主动感化人,反而等着人家来感化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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