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成自己的丈夫。
最重要的是陆长盛可不知道,他跟前的妻子已经换了芯子。
顾春华咬了咬牙。
希望这个男人是陆长盛,目前家里需要陆长盛的银子解决问题。
要是陆长盛敢对自己动歪心思。
她就敢断了他的第三条腿。
狗男人扔下小姐身子丫鬟的命的顾春华十年没见。
能是什么好人?
顾春华带着三个儿子跟着衙役赶到县城。
县衙里他们见到了堂下的担架。
简易版担架。
粗制滥造,上面躺着一个浑身裹满白布的男人,白色的布上布满已经变色的黑色,应该是染上鲜血之后的后遗症。
“顾氏,这是不是陆长盛?”
县太爷一拍惊堂木。
顾春华带着儿子走过去。
这人身形瘦削,看着的确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身上裹着白布,脸上是络腮胡子,五官看着倒是还算清秀。
但是顾春华真心不认识。
推了一把两个儿子。
她不认识,不是还有两个认识的。
陆延锋和陆延烨,陆延庭三个人凑到跟前。
陆延锋脚下一个趔趄,扑通就跪下了。
一个头就磕在地上。
陆延庭早就不记得父亲是什么样子。
十年了,那时候陆长盛离家,他不过是个七岁的孩童。
只记得父亲笑起来很和气,说话总是文绉绉的,母亲看到父亲笑的很温柔。
其他的陆延庭真的不记得。
可是大哥比自己大两岁总记得。
看到大哥陆延锋一个头磕下。
陆延庭急忙跪倒就拜。
“爹!您可算是回来了!”
不明就里的老三陆延烨一喜,急忙拜倒。
他时时刻刻盼着爹回来。
“爹,爹,儿子想死你了。”
哭着就扑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