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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四零章 南洋印度贸易区(中)(3 / 3)

这里小农的家庭副业。

土地足够肥沃、气候足够好、人均土地数量足够多。

极端迅速地推行政策,同时货币税收取纸币。

等等因素,都使得这里成为了大顺、大明甚至大宋想做但没做到的、完全体的小农经济示范改革区。

这种改革的隐含前提,自然是土地是归国家的,不是归村社的、贵族的,否则为啥向政府纳税呢?

而这个前提,实质上也就是一夜之间以暴力手段瓦解了万丹地区的旧土地制度,也为大顺这边出租土地建种植园等,打下了基础。

这个一夜之间,实则是荷兰人之前打下的基础。

荷兰人的商业活动,使得这里的村社土地经济已经到了瓦解的边缘。

只是荷兰人非要反动地走强迫种植制、而大顺则以本国的统治惯性往前推了一下。

而这,又是必然的。

因为大顺不可能把南洋,给某家公司,所以南洋是朝廷的。

朝廷的统治手段,就不可能出强迫种植制,朝廷根本不习惯这种方式,而更习惯分田之后收土地税。这是统治术惯性。

荷兰人在这里的人口不足,不可能搞这种垂直的直接统治,只能间接统治。

大顺在这里的人口相当充足,多余的边缘化的识字人口也被刘钰提前十几年搞得非常充足,完全可以直接统治。

殊途同归地讲,大顺在万丹的改革,既是理想化的北方儒学的均田派的设想。

也是历史上英国在七十年后试图在爪哇推行、但最终被董事会否决的爪哇改革的提前版。

最大的区别,就是英国构想的改革中,本地村社村长,作为政府的代言人。

而大顺,则是由大量不能科举的新学学生,作为政府的代言人,直接取消了本地村社村长存在的意义。

从指导思想上来看,二者都是以自由放任的经济原则来进行的。

究其本质,终究还是大顺自己的手工业生产能力,是此时全世界唯一一个有资格用这种指导思想指导殖民地建设的。

大顺有足够的信心,用北方的铁器、苏南的棉布、广东的杂货、江西的瓷器、江浙的丝绸,换取西爪哇的剩余产品,并且获得足够的利润。

同时,大顺在国内,经历过普遍性的改稻为桑、改田种烟之类的情况,地方官因为担心粮食问题,多次上疏,力求朝廷重视。

大顺经历过,所以明白,这里不需要管,农民自然会种植利润最高的产品,不但不会影响南洋的贸易品产出,反而会相对于强迫种植制增大产出。

不管是大明还是大顺,都是一个最“优秀”的自由放任主义的模板——因为土地和放贷收益率高,所以从大明开始流入到中国的欧美加日本的大约9万吨白银,都流向了土地。

完全符合自由放任的理论,看不见的手把钱都导向土地和金融放贷了嘛。

土地绝对的自由买卖,配上白银每年内流,再配上三十税一的奇葩低税率,连国家干涉的平粜法均输法市易法都扔了,再来个激进的“外币作为本国国币”的白银税改革,简直绝配级别的自由放任主义模板。

故而经历过地方官不断上疏要求注意严防“改稻为桑”、“改田种烟”等事情的大顺朝廷,虽然不懂这些经济学术语,但其实对西爪哇改革的前景非常清楚。

如果咖啡靛草足够赚钱,这些人自然会种咖啡靛草。

如果不赚钱,证明大顺在欧洲市场的开拓失败了。

反正,如果赚钱的话,大顺自然一点也不缺能把这些东西换到手的手工业品。

而且,对VOC来说,南洋是公司的财产,尽可能榨取就行。

对大顺来说,南洋是朝廷的,国朝那些做手工业的百姓也是朝廷的,当然希望南洋也能利于这些做手工业的百姓。

既如此,为什么不这么改呢?

我大顺自有国情在此,岂能沿用荷兰公司之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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