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雪飞噗嗤笑了:
“哪有时间兴师动众地摆酒席?”
“我觉得,还是要摆一次,不过不是现在,以后肯定会补上。”
“有这个必要吗?”
“当然有,”姜鸿宇双目炯炯地望着程雪飞,“我们其实不算是复婚,是真正的重新开始恋爱结婚,肯定要正式办酒席。”
程雪飞听了这话,心里一动,想了想,姜鸿宇说的确实有道理啊。
对她来说,几乎不存在什么复婚的说法。
因为她刚来时,跟姜鸿宇完全就是陌生的关系。
几乎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她对姜鸿宇甚至有点抵触。
他们的感情,是一点点培养起来的。
所以,对姜鸿宇来说是复婚,对她来说,其实不能算复婚。
姜鸿宇一定是明白了这一点,才会这么说的。
程雪飞的心里涌起一道暖流。
这道暖流随着血液,流向四肢百骸,让程雪飞的身体开始发烫。
姜鸿宇很敏感地察觉到程雪飞的身体起了变化。
他抽回自己的手,回手关掉床头的灯。
黑夜里,化成了一团阴云压了过来。
——
在这两人斯磨时,对门三零一的吴小英的姑姑,正听着她那老式唱片机里放出
的音乐,坐在她的单人沙发上,翘着兰花指,涂脚趾甲。
吴小英的姑姑名叫吴芹,是申城第二商场的销售部经理,是个很像样的领导。
此时,吴芹一边跟着唱片机哼唱“玫瑰玫瑰我爱你”,一边陶醉在自己美丽无暇的脚趾甲上。
吴小英坐在一边,愣愣地盯着姑姑这匪夷所思的举动,忍不住问:
“姑姑,大冬天的,你把这么贵的指甲油涂在脚趾甲上,给谁看啊?”
吴芹停止哼唱,抬起眼,白了吴小英一眼,叹息道:
“小英啊,你怎么这么粗俗!我涂指甲,是为了给别人看吗,我涂指甲,是我自己高兴,我开心!”
“哦——”
吴小英假装能理解,继续盯着姑姑涂指甲。
吴芹正涂着,忽然抬起头,问:
“对了,刚才那女人是谁啊?你怎么认识她的?”
“我跟你说过了,我不认识她,只是误打误撞,见了几次面而已。”
“那个女人的嘴巴好厉害,看着好像很好说话的样子,其实一点也不肯吃亏!”
“姑姑,你是没见着她弟弟,她弟弟的嘴更毒!”
吴芹冷哼一声:
“我要是见了他,非教训他一顿,看他敢不敢
张狂!”
说完,吴芹想到了什么,从牙缝里吸了口气,琢磨道:
“对门新搬来的女人,我怎么觉得,我好像在哪见过她?”
吴芹有个天赋。
她对她认为的漂亮的女人,能记的非常清楚。
刚才见到程雪飞,虽然光线很暗,看不清晰,但那高挑的身材、明媚的五官、优雅的气质,在昏暗中十分夺目显眼。
之前好像在哪见过。
吴小英问:
“你是不是在杂志上见过她?”
吴芹听了这话,一脸惊讶地问:
“啊,她是明星吗?居然上过杂志,演过什么电影?”
“不,她不是演员,她好像是个摄影师。”
“摄影师?照相的?看不出来,还是个手艺人————一个照相的,上什么杂志?”
“是,照相的,但不仅仅是个照相的,《大家摄影》这本杂志不是举办了个摄影大赛吗?何聪也参加了,何聪当时到处跟人吹牛,说他肯定拿特等奖,但最后,特等奖还是被人家拿走了,何聪得了个一等奖。后来,她的照片就上了杂志的封面,那期杂志当时就因为这个封面,卖的特别火,我们学校都有人买。”
“哦哦!”吴芹忽然夸张
地大叫起来,“我想起来了!”
吴芹总算知道自己在哪见过程雪飞了,就是在那期杂志上见过!
吴芹几乎不看摄影杂志,但有段时间,满大街的书摊上,都摆放着一个穿红色蝙蝠衫的女人的照片。
那杂志上的女人实在是太醒目、气质太好了,让人想不注意都难。
吴芹一个从来不看摄影杂志的人,特意为了这个漂亮女人买了一本。
她盖上指甲油的盖子,跳下单人沙发,赤着脚,走到柜子前,从柜子里翻出了那期杂志。
见到了这个身穿酒红色蝙蝠衫的封面女郎,就是她!
照片比刚才在门口看的清楚多了,真是个一笑百媚生的大美人啊!
——
第二天,清晨的阳光顺着窗户照进来,洒在姜鸿宇和程雪飞脸上,把他们从睡梦中叫醒。
两人睁开眼,看见面前躺着的人,彼此相视一笑。
程雪飞在被窝里伸了个懒腰。
唔——
两个人第一次在自己家里,这样悠闲自得的醒来,完全不用担心被人发现,真好!
姜鸿宇从被子里伸出光溜溜的手臂,睡眼朦胧地摸到床头的电子表,看了一眼,不早了,该起床上学,再不走就迟到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