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错觉吧?
殷长歌眨了眨眼,哼哼唧唧娇娇弱弱的斜靠在方墨尘肩上:“陛下,我好难受啊。”
闻到他身上的血腥味儿后,方墨尘紧紧蹙着眉:“哪里难受?”
“嗯……就是,女子吧,每个月都会有那么几天不舒服的,您懂吧?”殷长歌扯着方墨尘袖子撒娇,“我也想跟陛下好好培养感情的,但是现在看来,老天爷他不同意。”
方墨尘垂眸与殷长歌对视。
先不说这葵水来的实在太巧了些,就说这血的味道,怎么可能腥臭成这个样子?
偏偏这人还满脸无辜,好像确有其事似的。
这小东西怎能蠢成这个样子,干了坏事还不知道收拾好尾巴,方墨尘看到殷长歌衣服身上,分明沾了细碎的鸡毛。
“殷长歌,你信不信孤割了你的舌头?”
不就是葵水嘛怎么啦!
殷长歌连忙规规矩矩坐好,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暴露,还软着声音撒娇:“陛下怎么老是吓唬我,您就不担心我被您吓破胆了,一看到您就害怕么。”
他认定暴君是属于吃软不吃硬的性格,仗着暴君这些天的放纵,撒了这么个连自己都快要相信的谎言。
方墨尘冷着脸,帮殷长歌裹好被子,语气淡淡:“既然怕冷,就不要穿得这么单薄。”
“谢谢陛下。”
殷长歌长得极美,因此“她”眉眼带笑的模样,更是令人心动,方墨尘看着“她”,有一瞬间的愣神。
“长歌。”
“嗯?”
方墨尘眼神闪了闪,低声问:“你可还记得,年少时——”
可话说到一半,他就像有什么顾虑一般,突然沉默不语。
殷长歌困惑的问:“陛下想说什么?”
“无事。”方墨尘握住他的手,“长歌的手,生的真漂亮。”
其实原主的手型还算好看,就是太粗糙了,并且掌心都是老茧,如果稍微保养一下,说不定还能跟漂亮沾上边。
“你在冷宫过的不好,为何不趁机逃跑?”
这是暴君第一次开诚布公的谈到殷长歌身份,他愣了愣,也跟着思索起来。
是啊,原主为什么不跑呢?从一开始读原著的时候他就在想,要是原主趁早跑了,说不定就能保住小命。
方墨尘又问:“你是因为跑不掉,还是跟人有了约定,不能走?”
约定……
殷长歌神情变得迷茫,低头想了半天,然后说:“我好像想不起来了。”
他皱着眉,重重地喘几口气,声音虚弱:“陛下,我,我头疼……”
随即眼前一黑,倒在方墨尘身上。
殷长歌在一声又一声急切的呼唤声中失去意识,紧接着,他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