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一点三十分,县委常委会在常委会议室召开。李颖向各位常委通报了上午开发区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听到她要引咎辞职,有些常委的脸上顿时挂满了惊讶的神色,这是不知道消息的常委首先做出的反应。
王忠新、于建平、张庆海及列席会议的单岭臣、司永才已经听到了这一消息,都绷着脸听着,外人看不出他们此时的所思所想。
李颖通报完情况,轮到大家发言表态,却没有一个人说话。
王忠新的目光在常委们的脸上睃巡了一圈,还是没有人主动发言,他的目光停留在了组织部部长谭永书那里。
三十五岁的谭永书同样是年轻的常委,他看到了康育政在盯着自己,就说“我先谈谈看法。“
他在烟灰缸里掐灭了手中的香烟,慢吞吞地发表意见“监察局关于几名火灾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我认为不妥。给吕东义、项连武同志的一定行政处分是必要的,但免去他们的现任职务,甚至降低项连武同志的行政级别,从防火办报来的火灾情况看,采用的纪律处分不妥。
这场火灾主要是肇事者引起的,对这个王永发绳之以法非常必要,法院最后量刑时,我看应该采用有关法条的上限。
火灾发生后,吕东义同志及时联系专业扑火队,并且自己也及时赶到火场,应该说不存在什么失职行为,给个行政记过处分就可以了,目的是教育本人,警醒他人。
项连武同志说他在陪来自福建的投资者,商量建木材加工企业的事,同时对火情的大小估计不足,派出了以高彦龙为领导的扑火队伍,根据他的情况,给他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比较合适。
至于高彦龙,他身为乡领导,指挥扑火不力,致使防火隔离带还差三十多米没有合龙,让灭火的努力功亏一篑,他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对这样的领导干部,我们不应该姑息,应该撤了他的职务,开除他的党籍。
李颖同志要引咎辞职,我不赞同,且不说事发当天她刚刚上任,就是她抓了很长时间的这方面工作,根据她当时的具体情况,也只能负领导责任。
她没有及时赶赴现场吗?她没有采取措施吗?都不是。”
见谭永书在吕东义、项连武、高彦龙的处理上不同意监察局的意见,张庆海说:“对项连武与高彦龙,还是要分清他们的责任。项连武是团山子乡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自然要负主要责任。
高彦龙是通过公选上来的年轻干部,正在熟悉情况阶段,乡里还没有对他分管的工作分工,项连武将扑火的重任交给他,还让他替自己说谎,明摆着是对防火工作重视不够,所以,把大账算到高彦龙头上是有失公正的。”
监察局在拿出处理意见后,向张庆海汇报过,他认为监察局的处理意见还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因而坚持按县政府常务会议已通过的决定办。
谭永书与张庆海的意见引起不同常委的共鸣,大家纷纷表态。只有于建平始终板着脸,一言未发。
王忠新看到大家的意见发表得差不多了,他喝了一口茶水,然后说道“大家对发生这场火灾的严重性都有正确的认识,说明我们班子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大大增强,说明我们班子是可以让岭东人民信赖的!
是的,这场火灾给国家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给呼南县的工作大局带来了负面影响,问题是严重的,教训是深刻的,必须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但是,处理有关责任人,还是应该本着公正、重在教育干部的原则!
我们县是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吗?当然不是!孙利祥同志就是在检查森林防火工作时,不幸遭遇车祸殉职的嘛!可不可以这样说,他的生命就是献给了森林防火工作?
因此,我们看待这场火灾,就要从县里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这个基本前提出发,处理事故责任人,也要从这个实际出发!
这么看,永书同志的意见是有道理的……”
李颖听了王忠新的话,心里暗暗佩服他看问题全面的本领,也感激他爱护自己,爱护吕东义、项连武这些干部的用心。
她只是觉得这样做,有让一场大火轻描淡写过去的意味,对项连武的失误过于纵容,对高彦龙又有些残酷。
李颖觉得此时反驳王忠新的话有些不妥,但她面对把高彦龙当成替罪羊的用意,她觉得要是默认的话良心过不去,说“根据高彦龙承担的责任,开除他的党籍是不公允的。”
王忠新向李颖点了点头,心想,她毕竟是女人啊!其实,对高彦龙处理得越狠,对她就越有利。
这可以让市委、市政府感觉到呼南县关于这场火灾的处理是严厉的,当然,最有利的还不是她,而是项连武。
李颖此时这样爱护高彦龙,王忠新并不反感,这说明她身上还有软的一面,还有人性的一面。
最后,县委常委会决定:李颖、高成磊对这场火灾负有领导责任,上报市委、市政府,请求处分;给予吕东义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项连武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高彦龙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副乡长职务处分。行政处分由县政府再次召开常务会议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