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扑灭后第二日上午,李颖在开发区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会议。原定召开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因为山火而推迟了。
有人看见李颖,吃了一惊,没想到在短短的几天内,她秀气的瓜子脸整整瘦了一圈,白皙的脸上憔悴无光。
三分故意,七分确实累了,出了这么大的事再画着精致的妆容给人看见就有点不合时宜了。
李泓冰说的“新官上任一把火”的话,这几天在全县不胫而走,有的人听了幸灾乐祸,更有人说她和呼南犯冲,刚来就带来这么大的火灾。
李颖对这些风言风语难过。
一路顺风顺水的她何曾遇到一点挫折,没想到她意气风发的准备大展身手时遇到这么窝心的事。
县公安局局长马瑞峰首先汇报了有关“八.三0”森林大火发生原因的调查情况,现已查明。
团山子乡农民王富贵,不顾县里三令五申,在山上偷着罚了一些树木,用来养木耳,在察看自己的木耳段时,将自己吸过的烟头扔在地上,引起了这场大火。
目前,王富贵已被拘留,即将报县人民检察院批捕。
王忠新表扬了公安部门的工作,会议同意公安部门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
吕东义汇报了火灾的扑救工作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县监察局局长提出了对主要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监察局认为,团山子乡乡长作为区域内的防火第一责任人,应该负主要责任,建议免去项连武的乡长职务,调离团山子乡,按一般干部安排工作。
带队上山扑火的副乡长高彦龙领导不力,建议给他行政记大过处分。
作为全县长设的防火机构——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在防火了望台报告了火情后,虽然及时组织了开发区专业扑火队奔赴火场,也向团山子乡发出了扑火的指令,但对扑火队伍的规模强调得不够,致使团山子乡上山的扑火队伍人数不多,本来可以控制的火情蔓延开来,给国家财产造成很大损失,建议免去吕东义开发区林业站站长、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的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争论就是在这时开始的。对监察局提出的处理意见,有人赞成,有人反对吕东义向监察局局长喊了起来:“这场大火,我当然应该承担责任,但把账全算到我身上,我是不能接受的!
作为监察局局长,你同时还是县纪委副书记,县纪委也是这个意见吗?”
监察局局长说:“我们现在研究的是行政处理,党纪处理在下午召开的县委常委会上研究!”
“我不能接受这个意见!”吕东义说,“我,还有项连武,是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承担主要责任的应该是肇事者王永发和剪刀山乡副乡长高彦龙。
人高马大、粗嗓门的副区长高成磊说:“对那个王永发,就是要重判!”
高成磊是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他对火灾的肇事者有气是情理之中的。
李颖不想让会议就这样争吵地开下去,她在想怎样集中大家的意见,将有关责任人应该承担的责任承担起来。
她感到当开发区主任与原来当主管宣传工作的科长太不一样了,主任遇到的矛盾太尖锐,动一发而牵全身。
以前在共青团,很少出特别棘手的问题。眼前,自己领导的一班人,要决定的却是事关全开发区的大事,事关一些人政治前途的难事。
难怪有些人对自己能否胜任开发区主任的工作将信将疑。
她想来想去,觉得从自己入手,才能让争议平静下来,让应该承担责任的干部理性地对待自己的错误。
由于李颖是副处级干部,属于哈市市委管理,他们在这场火灾中应该受到什么党纪、政纪处分,就由市委、市政府讨论决定,所以县监察局提出的处理意见,没有涉及到他们。
可是,昨天午夜,李颖在沉睡了十四个小时以后醒来,她就在想自己应该接受处分了。
按照李泓冰的要求,县委、县政府上报的材料上,就要写清自己的责任。
而这责任,就是市委、市政府如何处分他们的依据。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中的这句话,李颖是再熟悉不过了。
要求别人,或是让别人接受党纪政纪处分,自己的带头作用很重要。
市委、市政府如何处理自己现在是不得而知,但她必须在全开发区干部群众面前先有一个明确的态度。
她扫视了一圈在场的人,神色凝重、语气迟缓地说:“同志们,这场火灾给国家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也烧伤了高彦龙同志,作为开发区防火第一责任人,我是难辞其咎!我呢,准备向市委、县人大提出辞职请求,请市委免掉我的县政府副具长职务!开发区主任的职务!大家呢,也要理解、接受监察局的意见!党和政府、人民让我们担负着重要的使命,我们没有完成好,就要咎有应得!”
会议室里一下子可怕地寂静下来,静得掉根针的声音都能听见。
谁也没有想到,李颖会如此地自责。
吕东义看着李颖,一双眼睛瞪得很大,脸上现出不解。
大约过了两分钟,主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