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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余华(1 / 3)

长期以来,余华的作品都是源出于和现实的那一层紧张关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余华都是一个愤怒和冷漠的作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余华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他开始意识到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道德判断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说的高尚并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余华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余华,他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余华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情所活着。余华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1992年春节后,余华在北京一间只有八平方米的平房里开始写作《活着》,秋天的时候在上海华东师大招待所的一个房间里修改定稿。最初的时候余华是用旁观者的角度来写作福贵的一生,可是困难重重,余华的写作难以为继;有一天余华突然从第一人称的角度出发,让福贵出来讲述自己的生活,于是奇迹出现了,同样的构思,用第三人称的方式写作时无法前进,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写作后竟然没有任何阻挡。就这样,余华十分顺利地写完了《活着》。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福贵出身于地主家庭,年轻时是个浪荡公子,经常去城里的一家妓院吃喝嫖赌。他丈人在城里开了一家米行,福贵每次去妓院后都让一个妓女背着他上街,然后从丈人的米行经过,其品行之放荡堕落可见一斑。后来,福贵中了别人的圈套,把家里的田地、房产都输了个精光,于是全家一夜之间从大地主沦为了穷人。福贵的父亲郁闷而亡。父亲的亡故使福贵也清醒过来,决定重新做人。从此,福贵租地度日,他穿上粗布衣服,拿起农具,开始了他一生的农民生涯。不久,福贵的母亲生病了,他拿了家里仅剩的两块银圆,去城里请医生。但他在城里发生了意外:他被国民党军队抓了壮丁。

两年后,福贵被解放军俘虏并释放了。福贵回到家里后,知道母亲早已故去,女儿凤霞也在一次高烧后成了聋哑人。福贵后来又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大炼钢铁、三年饥荒、“*****”等时期。在此期间,福贵和亲人生离死别:为了让儿子有庆上学,他把女儿送给了别人,不久,女儿跑了回来,全家重又团圆;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需要输血,有庆被一个不负责任的大夫抽血过量致死,而那县长竟是福贵在国民党军队时的小战友春生。春生在后来的“文革”中经不住迫害,悬梁自尽。

几年后,福贵的女儿凤霞嫁了人,但却在产后大出血中死去。有庆、凤霞死后,福贵的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剩下的只有福贵和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祖孙三代相依为命了几年后,二喜在一次事故中惨死。福贵和外孙苦根同住几年后,苦根也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幼小的生命。最后,福贵买了一头要被宰杀的老水牛,并给它取了“福贵”之名,艰难而平静地活着余生。

我大学毕业然后工作两年的这段时间里,我买了很多书。

有时候特别想去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那对于我来说,最可行的办法就是多读书。

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金钱,还有精力,去培养我自己。

可是啊,想法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三分钟热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说的就是我了。

打个比方,我不是买了好多书吗,但是《活着》是我完完整整看完的第一本书。而且看完这本书,我用时大概有三个月。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面有点不舒服,闷闷的。

出身于地主家庭的徐福贵年轻时嗜赌如命,将万贯家财挥霍一空,由高高在上的富家子弟跌落到穷困潦倒的社会底层,其父母也由于家业的败落,加上徐福贵的不孝相继死去。徐福贵败光家业,他爹去世之后,他没有办法继续他以前吃喝嫖赌的习性,不得不承担起一个男人的责任。从此以后,他疼爱妻子和孩子,找到了珍贵的亲情。由于他是一个四体不勤的家伙,他的妻子家珍和女儿凤霞不得不做了沉重的活。他也尽责,跟家里人过简单、幸福的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福贵被国民党抓壮丁进了部队,在那两年的时间里,他目睹了战争的残酷。但是,两年后,他依然活了下来。后来,福贵被解放军俘虏放回,然而回到家后,却发现母亲已经死了,女儿凤霞因一次高烧后成为了聋哑人。他开始与妻子儿女一起过安稳日子。但祸不单行,他儿子有庆因给县长老婆输血却被医生抽干了血而死去。有庆死时,福贵疯了似的冲出太平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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