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关情爱,心中自然生出一种喜欢。
他自然也很喜欢高顺,高伯逊清白正直,是不可多得的好友。但高顺始终是一个军人,在俗世的道德与军中的统帅之间,他永远只会选择后者。
这似乎没什么不对,张辽那时想。
但应该还是有些不对的——所以他渐渐将目光转向了新结识的少年。
他想看一看这个人能走多远,能坚持多久,想试一试这世上是不是有人能够清白无愧,立于天地之间。
若是真有这样一个人,若是真走出了这样一条路。
他不曾,大概也永远不会多此一举地解释,他的抱负到底是什么,他为什么愿意站在她身边,似乎功名利禄都能尽皆抛舍,十足像个情痴一般。
他怎么会没有抱负呢?
那个被仆妇抱在怀里,血染红了衣衫的稚童自然是有抱负的,他的抱负就是待长大成人的那一天,要率领铁骑,将胡虏赶出雁门啊!
只要能做到这一点,就是用尽生命也毫不可惜!
岂止是他!
并州军的每一个人,都曾有这样的志向,都曾以为这就是他们毕生所愿!
可他们为了更大的志向离开了雁门,从此再也不曾回去,甚至将整个并州都拱手让给了胡虏,而后四散凋零。
现在想一想,他有什么了不起的愿望呢?
仗他是打完了,足以名垂史书。
封侯已经封了,雁门张氏重修宅邸,立起阀阅时,那上面密密麻麻都是他留给后代的传奇。
富贵是富贵已极的,陛下并不吝啬,尤其在勋贵功臣身上更不吝啬,他也有装满狗马美衣服的大宅邸。
这些东西在张辽的脑子里几乎没怎么停留,轻飘飘地就过去了。
他全神贯注,捉住她的手指,轻轻地亲了一下。
这才是他想要的。
因而心满意足。
屋子里有点热。
尤其是躺在这么个很有热度的怀抱里,似乎就更热了。
他的呼吸慢慢游移在她的面庞上,非常亲密,又非常缱绻。
是呀,是呀,他的伤疤,他的过往,他甚至都剖开了肺腑,对她是毫无保留,毫无秘密的。
夫妻不就是这样吗?
就在他想要亲下来时,她眨眨眼,小小的眼睛里满是大大的疑惑。
“所以你见到我时,又送我财货,又送我美人,”她说,“你就是想拉我下水吧?”
新郎突然就停住了。
他呆滞地看着她,似乎脑海里产生什么错觉,像是有一个声音,正凑在夫人的耳边小声嘀咕。
【没错!没错!】那个不辩男女的声音精神抖擞,【他就是故意的!】
有小娃子突然从榻上爬起来,揉一揉眼睛。
“怎么回事啊,”他抱怨了一声,“隔壁那小夫妻是在打架吗?”
母亲白天忙了一天,忙着吃乐陵侯的酒宴,又忙着吃隔壁的酒宴,还忙着帮人家打扫残余,睡得就很香。
黑灯瞎火,小娃子鬼鬼祟祟地将耳朵贴在墙上,仔细听了一会儿。
“哇!”他嚷道,“好像真的在拆家!阿母!阿母!你去劝劝他们!”
那声音乒乒乓乓的,好像是在打架,好像是在拆家,而且好像是从一个屋子到另一个屋子里!中间还有小妇人在叫骂,男人在回嘴!这是小妇人在上风吗?
小妇人似乎在上风!还嘎嘎嘎嘎地笑了几声!好可怕!
“我摸摸这儿!”小妇人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过来,“不花钱吧?”
“好像不是打仗,”小娃子说,“像是买东西。”
但是!突然男人声音又变了!
“不花钱!”有气急败坏的男声嚷道,“随便你摸!”
“哇!还挺大方!”
阿母终于坐起来了,骂了一句什么。
“你做什么!你还要下榻?!”
“买卖好像不成,我去劝一劝——哇!阿母!阿母!”
终于就在小娃子跳下榻,准备奔出屋子去隔壁调解时,阿母愤怒地揪住了他的衣领。
“快点睡觉!管人家做什么!”阿母骂道,“你看他们那岁数,再打一会儿就不打了!”
“阿母!要是打一夜怎么办!”
“打不了!打不了!”
不是说小妇人还准备跟着丈夫回老家去看一看吗?且打不得一夜!
小娃子似乎被母亲说服了,又重新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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