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孩子多大?”
“十七,名唤陈轩,我去狱中见过他,长得本就文文弱弱的,酷刑之下也就还剩一口气了,我让他跟我实话实说,他说他没杀人,如果杀了,为何不跑,怎会回家还能安然入眠?”
“你去见他的时候,他已屈打成招?”
“正是!他哭着对我说,实在是受不了才认的罪,我便找人击鼓鸣冤让府衙重审此案。”
“他们置之不理?”
“不,重审了,当着我的面重审的,可人证物证俱在,我明知有假,却又无可奈何!”
“人证好说,在族长家找人出来说看到了陈轩行凶便可,何为物证?杀人用的刀?”
“正是!说是在陈轩家找到的。”
“这是前不久的事?”
“不是,是去年年底,我也是才到明州不久。”
“冬天!刀是什么刀?”
“一把匕首。”
“有点意思!铁头的抚恤银两族人都能贪了,可见平日里母子二人的生活被欺负成什么样,日子有多困苦,他们还能有银钱买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