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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妾的地位(1 / 2)

蔡邕愣住了,他一时半会没有搞清楚吴池到底什么意思。

妃?

能被称为妃的妾,只有两种,一种是皇帝的女人,另一种是王爷的女人。

可是……

这又跟吴池有什么关系?

难道……难道……

啊!难道……吴池要……篡位?!

这……

蔡邕瞪大了眼睛,死死盯着吴池,一脸的不敢置信。

吴池笑道:“我只是举个例子,蔡先生不要多想。”

蔡邕舒了口气。

他虽然算是吴池一党,但前提是吴池仍然‘忠于’大汉。如果吴池想要篡位的话,蔡邕可未必会追随。

别看历史上,董卓死后,蔡邕感念知遇之恩,叹息了一声(在正史记载里,蔡邕就只是叹息而已。是演义里改编成了蔡邕为董卓哭丧),但不代表他就支持董卓造反。

蔡邕还是要脸的,如果此时吴池宣布他要篡位登基,蔡邕有八成可能不会支持。

所以,至少是现在,吴池还不打算告诉蔡邕自己的野心。

只听吴池道:“蔡先生你看,一般正经人家,都不太愿意把自家的女儿嫁给别人做妾,这是为何呢?”

“这个……”

不等蔡邕答,吴池就说了答案:“是因为一般人家的妾,地位很低,只比奴仆略高,是不是?”

蔡邕点头,认可吴池的说法。

在古代,妾的地位并没有许多现代人想的那么高。很多人以为,妾只是比妻低一等,但仍旧是后宅的女主人之一,算‘主子’,比起正妻虽差,但差不太多,甚至觉得,受宠的妾可以压过正妻。

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妾的地位确实比奴仆高一点,却也高的有限。

最能证明这一点的,就是妾是可以被买卖的。

一个男主人,他要想跟妻子离婚,需要写休书,而且还得有足够正当的理由(比如不孝顺公婆,比如生不出孩子),这样官府才会认可你休妻。如果理由不充分无故休妻,妻子不同意,她甚至可以去官府状告丈夫,让官府惩罚他。这在古代都是有记载的,无故休妻违法。

而如果妻子娘家人势力强的话,即使不去报官,光是娘家人找上门来,教训你一顿,你这个做丈夫的也讨不了好。街坊邻居也会指责丈夫的不是。

但是妾呢?

不需要任何手续,不用任何人点头,丈夫一句话,就可以把妾随意处置。或赶出家门,或送给别人,或打或骂……官府根本不会管!

因为按官府律例,或者社会观念上,妾跟奴仆一样,属于主人的私人财产,主人有权随意处置!

妾的娘家人也不会管,因为本质上娘家人不是把女儿嫁过去的,而是‘卖’过去的。男人纳妾不需要任何仪式,不用下聘,直接把女的带进家门就行了,不用邀请亲朋也不用告诉任何人,跟买个女仆无异!

纳进门如此随意,送出门自然就更随意了!

在古代,男主人将自己的妾随手送人,或者直接卖掉,是太普遍的事了。甚至很多人看到自己的朋友的妾很喜欢,还会主动向朋友提出索要,这在当时并非失礼的行为。

只有‘朋友妻不可欺’,可没有‘朋友妾不可欺’。

妾没有人权。

吴池:“但是,在皇宫里,或者藩王的王宫里,王的妃子,却地位尊崇,其权势甚至不亚于一般人家的正妻。更没有人会对妃子不敬。而一般人家若是嫁女给皇帝或王作妃,并不会失了体面。”

蔡邕听到这里,若有所思。

吴池又道:“所以,说白了还是地位问题!只要妾的地位能够得到保障……就算不去跟宫里的嫔妃比,也不奢求跟正妻等同。但只要在官府这边,写明妾不可随意买卖赠与,不可像对奴仆一样随意处置打发。我相信用不了多久,人们就不会再将妾视为轻贱之辈了,那些已经成了妾的女子,也会好受一些。”

蔡邕明白吴池的意思了:“这么说,朝廷这边可以制定新的律法,以保障妾的地位?”

现在吴池是司空,三公之一,蔡邕也是三公之一。

如果要推行新律法,他们俩人商议一下,基本就可以拍板了。

吴池郑重地对蔡邕道:“律法是一方面,而具体到我这边,蔡先生放心,只要令千金嫁过来,小子我绝对会将其当做正妻对待,地位绝对不会比杜小姐低了!甚至我可以专门写上字据为证,如果哪天我欺负令千金了,蔡先生大可拿字据来找小子对质,讨个公道!”

有这一条保证,蔡邕终于彻底放心了。

而后,二人就新律法制定的细节,讨论了一番。

这件事,涉关公序良俗,是礼制问题。若是在后世朝代,应该归礼部管,而具体的法律制定,则是刑部。

而在汉朝,则是归九卿中的太常和廷尉管。

在以往是这样的……

但在现在,则通通都要三公来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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