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一凡的宿舍里,原本打扫的干干净净,还有一股淡淡的香水味。可现在,这间原本很有女孩味道的宿舍,变得臭哄哄,十分拥挤。
这里当然有叫花子的功劳,可也少不了陈风的力气。他人高马大,往七八个平米的宿舍里一站,立马就占据了好大一块空间,至少孙一凡是这么认为的。
她翻箱倒柜,找出几条裤子,想给陈风换上。可那些裤子不是警服就是女裤,陈风哪能穿呢?
“试试吧,总比你前门大开好啊~”孙一凡拿了一条牛仔裤,苦口婆心劝说陈风换上,叫花子在一旁挖鼻孔瞧热闹。他表现的傻乎乎,可陈风却总觉得他在幸灾乐祸。
“姐姐,你觉得可能吗?我根本穿不上好不好?”陈风哭笑不得,“你看裤腿才到哪?”
“你就当个七分裤穿嘛!”
陈风一脑门黑线:“七你个蛋蛋!”
“我没有那玩意儿!”孙一凡气坏了,将裤子往床上一扔,“那你随便吧,爱被谁笑就被谁笑!”
“妈耶,我也没说我爱被人笑啊!”陈风无语,“你就直接找个衬衫,我往腰上一裹不就完了吗?笨死了~”
孙一凡被他这一言给点透,顿时转怒为乐:“对哦,哈哈!”
屁颠屁颠,又去给陈风翻箱倒柜,找出几件衬衫。最后挑了一件便衣,陈风裹了遮丑。
可丑虽然遮了,还有一件事没搞定。他站着不动时倒还好,走了几步,裤子就往下掉,
差一点把自己绊倒。
这一回叫花子终于露出‘丑恶’嘴脸,哈哈哈捧腹大笑。
陈风恨恨地盯着孙一凡:“我跟你就是上辈子的冤家!”
孙一凡忍不住大笑:“冤家好,冤家好~起来,我给你找根腰带换上。”
一番折腾,陈风系着女款腰带,腰间裹着花格子衬衫,气呼呼地离开孙一凡的宿舍,一路接受众多注目礼。
这也就算了,关键是身边这位爷,他身上那酸爽的气味直冲陈风鼻腔,想含蓄一点都不能。陈风那鼻子多灵敏啊,一路上直打喷嚏。
“我说,你叫什么?”陈风开车载着叫花子去市区租住的地方。
他在市区给妹妹买了一套房,但是自己并没有购买住宅,只租了一套房子住。
“他们都叫我老饕。”叫花子说。
“老涛?”陈风错误领会,“家是哪的啊?我听你不像是本地口音。”
“四海为家。”叫花子一本正经地说。
陈风从观后镜里看了看他,哭笑不得:“呵,还四海为家,行吧,四海为家~”
一路嘟哝着,他带着叫花子回到住处,给他找一身自己的衣裳。别说,俩人的身型各方面还挺像的。
“你们人真好,给我吃给我喝,还给我新衣裳穿。”叫花子兴奋地捧着一副,当厅就要脱掉自己的破衣服换上。
陈风急忙上前拦住:“哎,老哥你这是干嘛?”
“换衣裳啊!”叫花子理直气壮道。
陈风一脑门黑线:“不得先洗澡
啊?”他自己都是糙老爷们,平时休息,要是懒了不想刷牙洗澡也会撒个娇直接爬上床,随便宋佳、成胜南怎么推他催他都无所谓。
可是眼前这位,简直是邋遢大王!瞧他脖子上那个泥灰,简直都能拿来抹墙了。不忍直视、不忍直视啊!
叫花子很不屑地白他一眼:“切,你见过哪个流浪汉爱洗澡嘛?是不是对我们这个行业有什么误会?”
“误会?~好,误会……”陈风哭笑不得,“不爱洗澡就算啦,可你能进房间换嘛?”
陈风转头看了一眼阳光满满的落地窗,由于是出租屋,客厅没有装窗帘,大白天人家可以轻易看穿他的客厅、餐厅以及厨房。虽然是个大老爷们,但陈风觉得就这么被人看也不是那么回事。
要不是孙一凡刚才给他打了个电话,告知此人的重要性,陈风还真想把他提腿给扔出去。
“干嘛要进房间?我就在这里换,以前没地方住的时候,我都在人民桥下边的桥洞里换呢。”叫花子道。
他手脚麻利地脱掉衣服,陈风迫不及待给自己的视网膜打个码,哟哟哟,不忍直视。
“妈蛋,真是又丑又臭!”陈风心里骂道。
叫花子不光臭、丑,动作还慢腾腾,脱衣服换衣服,足足花了五六分钟。陈风赶忙去打开窗户通风透气,又到餐厅坐下背对着他消化自己的不良情绪。
“我说哥们,回头我带你去朱氏大厦,你还能记得是
在哪找到这个手链的嘛?”陈风背对着叫花子道。
半天没动静,陈风觉得奇怪,之前叫花子换衣服,还有悉悉索索的声音,这会儿房里却就像是只有他一个人一样。
陈风忍不住回头看去,顿时吓得从凳子上滑到地上。
叫花子站在客厅正中,瑟瑟发抖,裤管里湿答答,脚下一滩骚哄哄的茶色液体。他背后,是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孩子。
女孩分明很漂亮,不,应该用妖艳来形容。眼下也分明是阳光明媚的大白天,可不知何故,原本光线很好的客厅,却显得阴森森的。而那个女孩,更像是女鬼。
“吓!你什么时候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