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终于放晴,难得的放晴,自北辰的舰队驶出玄牝湖,驶入宓江与万江,两江之上便时常乌云密布,那是战争的阴影。而今,不管南阳是心悦诚服,还是北辰另有顾虑,战云终于散去。
于林的鸽棚也从原先驻地搬进了涿水城,位于山麓离住民区约莫半里的一处空旷草地上,后面是拔起的大山,层叠的房屋,前面则是广阔的绿色。于林喜欢这个地方,满目的新绿让他仿佛听见春天的脚步声,不,春天的气息早已从鼻尖拂过,经历了寒冷的冬天,才更渴望春天,才明白春天的可贵。死了的小草于腐烂之中长出新芽,冲破褐色冰冷的土壤,干枯的枝头,小小的绿色尖角破开毫无生气的死皮,春天是个化腐朽为神奇,从死亡中再现生机的时节。
不光他棚前的草地,整个城池里都焕发新生,黑潮一次又一次袭击所带来的伤痛,好似冬天的冰雪在人们脸上凝结成一张张僵硬的面具,而在春天到来的时候又逐渐消融。麻木枯黄的脸在温暖的阳光下变得红润、容光焕发,笑容重新回到涿水城人的脸上,正如色彩重新回到这座城池。
感谢上天、感谢陛下、感谢摄政王,人们在街道上相遇的时候总喜欢互道这么一句,感谢某某某成了涿水城人生活习惯之一,好比一个有信仰者每次做功课前必不可少的祷告。当然,他们最想感谢的是那场让敌军巨船沉没的爆炸与烈火,士兵们喜欢叫它“烟火”,城中人则叫它“天火”,这让他们坚信上天是站在大辰这一边的,因为南阳的细作破坏大辰的安定,因为南阳建造船坞意图北侵,所以陛下命摄政王率军出征,这是正义之战,老天才会降下天火以助大辰之威。
那些死去的人,在这场正义之战中成了守护家园、守护国家的英雄,人们为他们立碑,为他们写故事,将他们英勇的事迹流传给他们的子孙后代。荣耀使失去丈夫的遗孀,失去儿子的老父老母在涕泪交纵的时候略感慰藉。
荣耀才是让伤口愈合最好的药剂。
就像冬天总会过去,春天一定会到来,再大的创伤也总会愈合,这就是生命的坚韧。浓雾散去,便是阳光。苍茫的两江交汇水域只有一处还留有战火的痕迹,那就是万江北岸边,从山城高一点的地方就能望见没来得及清理、仍在江水中沉浮的船只残骸,断裂焦黑的木板昭示曾经的惨烈。更早一点的时候,人们甚至能发现被潮水卷上岸的浮肿尸体,人们日夜清理了很长时间,终于现在不大看得见。
即便如此,于林也几乎不往山城的上半段去,他不喜欢两江浩渺的烟雾与浑浊的江水,永远只有一个颜色,没有生命的色彩。
将最后一把谷物洒进笼子,鸽子们拍打洁白的翅膀一面争抢一面发出咕咕咕的声音,于林回身就近在一块凸起的石头上坐下,看着倾斜向下的地面。不远处一道身影出现在眼帘,他笑起来。他知道那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也许对方并不把他当朋友。
他有一阵子没来了,自从万江首战前锋军惨败而回,他就没来。听说前锋军惨败的时候,他就觉得这位朋友也许会需要安慰。虽然他不知道自己在安慰人这一块是否像养鸽子这么有天分,但他如果来,他想试一试,尽量说些能让自己的朋友开心起来的话。他会说,那不是他的错。那本来就不是他的错,能造出楼阁一样的船,在他看来已经十分了不起,怪只怪南阳人更狡猾罢了。
“鸽子又少了些。”公输尺说,依然是往常的表情,往常的语气,看不出来他有没有伤心、有没有失落过。
“它们飞回长阳了,将好消息带回去。”之前已经放飞好几批,“今天我喂过了,您给它们喂水吧。”于林提起旁边水桶里的竹筒递给公输尺。
公输尺拿着竹筒,细致地往鸟儿的水槽倒水,小心翼翼地生怕惊到鸟儿似的。即便不是第一次,于林依然惊讶于他的细致与耐心,不过一想到他能造出那些复杂的大家伙,又觉得有这样的细致不足为奇。
公输尺与以前一样,专心致志做着手上的事情,于林与他说话,偶尔才回应两句,不与他说话,两人就能从头沉默到尾。
当洒在嫩绿草地上的阳光逐渐收敛,变成绚丽的红色,公输尺放下竹筒:“我该走了。”
“在我把它们都放飞前,您还可以见它们两次或者三次。”
“不会了。”他垂着眼。于林有时候会想,他总是垂着眼,说话也不看人,是因为瞧不上跟他说话的人,还是只是怕对方看见他眼中的局促?“摄政王希望回长阳的队伍里有两名信使跟随,我推荐了你。”
他背过身去,每次他背过身,于林就知道他要离开了,离开前的最后一句话他总是要背过身,好像即将说出的是什么对不起听者的话语。于林觉得他应该是叹了口气:“承诺老师的最后一件事,我完成了。”
夕阳将他的影子拉长,于林不由觉得,让这样一个人做造船以及喂鸽子以外的事,是件令人惆怅的事吧。
如公输尺所说,于林作为信使之一,加入了回返长阳的队伍。大军自然不会一次性撤走,除了成为风吟城新守城将领的鲍将军,其余人的队伍将在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