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律决之”。
而完颜璟现在要做的就是沿袭历史上原主的所作所为,重新编写《明昌律义》。
这也是为什么完颜守贞不敢决断的原因。
他只需要将各代律法重新整编归纳,然后交给完颜璟让完颜璟亲自选定修改。
一国法律只能由皇帝去修,不能假他人之手,编书的人只是个工具人而已。
历史上那么多修法的人,他们并不能参加自己的想法,所有的律令都是参考前代,整纳过后让皇帝过目。
皇帝认为要修改的地方,便要依皇帝的意思修改。
皇帝认为要增加新的律令,便增加新的律令。
皇帝认为不适合的便删除。
完颜璟听到已经整纳完毕,便对完颜守贞道:“既然已经整纳完毕,那就不要耽搁,接下来每天向朕报百条律令,由朕过目。
朕认同合适者,便写进《明昌律义》。
不合适者你们再来修改,或由朕来修改。
在你们修改后,再报于朕,若朕认同,便写进《明昌律义》。
若不同,便再重修。
所有的一切必须在两年内完成。
朕与诸卿共勉,律法早日功成,也可与百姓早日便捷。
国朝也就有迹可循,依法治国,依法办事。”
“臣等遵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