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些啊!
秋生的表情一言难尽:“流放的、发配的,全放在我管辖的县里,婶子,您确定叫‘幸福县’?已经上报了?”
楚清予以确定:“已经批准了,批文都下来了,回头你可以去戚知府那里领批文。”
秋生:……
流放和发配的犯人,加起来凑成一个县,真不算难。
流放犯,罪轻者,可流放一二年,罪大者,可流放三五年。
当然如果家人犯下“不敬”之罪,可被永久流放,甚至终生为奴。
这样的人被流放,通常是举家被流放,相当于驱逐,将他们驱逐到蛮荒之地,让其自生自灭。
也有另一层原因,流放犯通常是有官身的人,除了贪赃枉法者,也有不少是官场倾轧、权利争斗下的失败者。
能做官的,都是饱学之士,这样的人对国家来讲都是人才,多少人中才能出一个读书人?
又有多少读书人中才能出一个举人以上的功名?
他们都是国家的资源。
所以驱逐后一段时间后,没准还能被召回,重新做官。
发配的人就不太一样,他们是真正的作奸犯科之人,罪不至死,那就留着发配到蛮荒之地服役,往后余生都在重体力劳动改造中度过。
两类人加在一起,以目前大宣的状况来看,人数不会少。
“婶子的封地,是流配之地,皇上会源源不断地把人都送到这儿来的!”楚清最后总结道。
就皇帝那气性,势必要把楚清这个“流配公爵”给坐实的。
反正这对皇帝来说是稳赚不赔的事情,既能解气,又能利用楚清把永安府这块蛮荒之地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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