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众学子们回到崇仁坊时,已经很晚了,大家带着余兴道别,各自回客栈。
被街灯照亮的坊内小巷里,马宏春在前边跟几个人边走边说笑,互相商量着明天想去哪里玩耍,徐岳安静地走着,严宣跟在陆星身边。
马宏春跟别人聊够了,慢下脚步等徐岳他们跟上来,他见严宣一直半低着头,脸色微红,他知道严宣是还带着酒劲儿,这时仍不免想打趣两句,就过来拍拍严宣,笑道,“怎么,还想着那群舞姬呐。”
严宣一吓,愣了一下,然后连忙道,“没有,没有。”
“哟~动心了。”马宏春笑指着严宣。
严宣先是连声否认,然后又认真道,“再怎么说,还是考试重要,先考试,等考罢了……若是,若是……”他越说声音越小,马宏春和徐岳都笑了起来。
徐岳一手拉起严宣,一手拉着陆星,先说道,“着实不早了,咱们快点走两步,到了客栈里想聊再聊。”然后又边走边笑道,“小严若是心中喜欢,便是在这京中买上一、两个歌姬舞姬,也不是不行。”
徐岳说的完全可行。富贵人家于自己家中蓄养歌姬、舞姬,甚至是说书和杂耍的艺人,都是寻常事,更有那有钱有闲的人家,会专门聘请会乐器和会唱的教席,教导家中的侍女们学唱、学乐器,闲时于家中表演,以做娱乐。
严宣听了徐岳这个话,连忙摇头,小声道,“我家,我家可不行……”
陆星在旁边暗想,以他了解到的家世情况,马宏春和徐岳两个,自家或许能养得起几个歌姬舞姬,严宣家里怕是不行。
见陆星一直安静走路,也不说话,马宏春又凑过来伸手搭上陆星的肩,问道,“哎,小陆,想什么呢,今天见你一直都挺安静的。”
陆星笑笑,“嗨,人家唱的好好的,舞的好好的,我啊,安静欣赏,这就很好。”
马宏春笑问,“觉得今晚这些小娘子们,哪个比较好看?”
陆星想了想,说道,“我嘛……嗯,我倒是瞧着那些小娘子们身上的各色绫罗绸缎是真的漂亮,好看,五颜六色,五彩缤纷,我喜欢,瞧着是又喜庆又热闹,可顺眼了。”
陆星这么一说,严宣附和道,“是啊是啊,都打扮得好漂亮,很会穿戴。”
徐岳笑道,“那是自然,京城才是民间各式妆扮流行的起源之地啊。”
回想起这几天里路过布铺、绸缎庄时瞧见的种种,陆星满心羡慕,“到底是盛京,荟萃之地,这里的衣料、绣品,我们那乡下小地方很少见。”
徐岳一听乐了,直道,“哎,那你该来我们江南,来江南,各色绫罗绢帛绸缎,绣花织品,应有尽有。”
陆星笑道,“我就喜欢瞧花色,将来若有机会,一定会到江南看看。”
回到客栈里,众人各自归房歇下。
陆星就着盆里的温水擦脸,低头时一眼看到身上穿的灰麻布短衣,刹那间触动了心事。
陆星会去注意宴席上的小娘子们,甚至包括接连遇见两次的那位陌生公子,他们能吸引到他的注意力,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因——衣衫华丽,色彩缤纷。
这是在陆星的记忆里他并不曾有过的,是陆星内心深处的一点遗憾。
在穷苦的寺庙里长大,能吃饱、有得穿就很不错了,从小陆星便不曾对衣食住行有过什么奢望。
小的时候,陆星的衣服要么是用师父的旧僧袍改制的衣衫,要么是好心的祈县百姓施舍给的旧衣,长短不合,补丁落补丁,那都是常事。能有件不破的布衣裳就不错,哪儿还敢想什么面料,什么颜色。
陆星就是这么穿着灰扑扑的衣衫长大的,有时候他看着自己会想,他就是一只灰麻雀儿。
后来,师父们都故去了,小小年纪便流落街头,还好,县城里总有那善良的街坊,悄悄地送一件二件旧衣旧裤给陆星。那时候,能有身衣衫遮丑,不露肉,已经难得,哪儿还敢想其他。
再后来,陆星当上了捕快,有了俸禄,也能买得起染色布和织着花的绢帛,然而每每路过布铺,瞧着柜台内陈列着的五颜六色的布匹丝绸,陆星的心中却不自觉地升出一分怯意、一分自卑。
整个童年就裹在灰色和黑色里度过了,仿佛已经不再适合彩色了,那些缤纷的颜色,陆星觉得他穿不来。
陆星后来总穿着黑色的捕快制服,加一条鲜红色的宽腰带,他觉得黑色穿起来利落、帅气、精气神十足。而再做其他的寻常衣衫,也总不是灰麻布就是黑布的。
陆星的内心对于丰富炫丽的色彩一直有着欣赏和向往。若是看到,总是会不自觉地多看一眼。
就比如那位陌生的公子,陆星看他,一则是见他孤身一人又戴金佩玉,身上的职业病不由地就犯了,总担心怕这人被贼给偷了;再一则,他其实不是看人,而是看着那配色大胆、颜色鲜亮艳丽的衣衫,是那些缤纷色彩惹了陆星的眼。
放下面巾,陆星不由回想,嗯,那么一身儿的颜色,不知道穿在我相伴身上,会是怎么个模样。
都说“男要俏一身皂”,然而陆星完全不觉得林子心合适黑色。黑乎乎、黑扑扑的有什么好,不要不要,就要那缤纷炫目的华丽七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