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远石正招安义官谢无染不甘心的说道,却被罗溪打断。
“大人临死之际可是说了,反贼不用咱们管了。”
“那就这么看着?”
“不然呢?你是觉得咱们兵力足够多,还是觉得咱们的人能够扛得住火枪?”
“可是······”
“没有可是,想要活着,就得装瞎子,还得昧良心。”
一群人在简短争辩之后,就一哄而散,能够聚在一起,都是为了相互照应,失去了金世任的从中调解,谁又能说服谁?
只有何参将一人留下,打算给金世任总兵大人办完丧事再走。
总兵已经没了,他这个参将手下没人,自然也就成了可有可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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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象湖。
贼总赖钦寿在山寨设宴。
一场大捷,让他们的乌合之众,有了更大的底气面对朝廷的官兵,所以这是一个庆祝的时刻。
“大哥,官兵好像不经打啊,要都是这样的货色,咱们就去把京师的皇帝老儿拉下来,换大哥坐坐。”
黄期达啃着一块鸡腿,这是他们回来的时候,顺路路过双桥大田,抢来的物资。
当时还有一位叫做梅肖峰生员,看起来已经快五十的人了,家中的小娇妻还是不少,一边吃着鸡腿,一边恭维了自己大哥两句。
心中想的则是,等一会临幸那一个梅家小姐。
是的,他心中用的就是“临幸”,戏文当中就是这么唱的,哦,对了,还有说书先生们也是这么说皇上睡觉的事情。
“要是没有火枪,你觉得金世任的官兵厉不厉害?”
赖钦寿眼皮子一翻,自己的手下,都是什么样的心思,或许以前自己看不清,可经历的这段时间的东躲西-藏,也磨练出来的一点看人的眼光。
“再厉害还不是倒在了咱们的火枪之下,照我说,咱们就应该多买一点这样的火器,不需要冲到前面去厮杀,还能取得胜利,简直不要太容易。”
说话的是过天星,此时已经喝酒喝得面红耳赤,说话的时候都大着舌头。
可条理还是很分明的。
赖钦寿正要说话,就看到一只在外面放哨的邹稍豺快步走了进来。
“大哥,大喜事啊。”
“什么大喜事?”
赖钦寿不解的问道。
“大哥可还记得几年前平远、兴宁、程乡、大埔的事情?”
邹稍豺进来先抢过了过天星的酒碗,自己喝了三大口才说道。
“怎么不记得,当时盗贼蜂起,短短时间就纠集了两三千人,虽然后来一直都没有壮大,可也没有被剿灭。”
这么大的事情,赖钦寿作为本地人不可能想不到。
要不是有这些人在前面做了个“好榜样”,他也不会想过起来造反,要知道这个可是杀头的死罪。
“他们的贼总苏亚婆、钟三舍两人联袂前来拜访,说是要加入咱们,壮大实力好好的去赣州府干上一票大的。”
邹稍豺都快以为,他们这个象湖成了《水浒传》中的梁山了,有人来投靠,肯定心中最得意的时候。
别人造反已经快六年了,可那又如何?
还不是不如他们这个新近崛起的势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