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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衡阳雁去无留意(十)(3 / 3)

了,已经炸毁了城门,现在估计快杀到府衙了。”

李际春知道他这样的人,被大明的人逮住绝对不得好死,只能死抱着面前这人的大腿,希望勇猛的满人,能够迅速的打退前来的明军。

最好像打破山海关一样,无坚不摧。

“废物东西,就你这样子,还值一千金,那种-马有这种价格,给老子滚开。”

说着德格类砍出一刀,随后踢出一脚。

李际春正是惊慌失措的时候,一不留神,自己的一条手臂就被砍了下来,随之而来的一脚,更是让他在地上翻了几个跟头。

一声惨叫,凄厉的仿佛杜鹃啼血,南燕悲鸣。

等到德格类走了之后,屋子里仿若比尸体多了一口气的女人,眼珠子动了动,听着外面熟悉而又陌生的惨叫,闪过一丝快意,一丝痛楚,还有一丝决绝。

突然起身,从被撕破的水上底下,捡起了被德格类扔在地上的剪刀,园中凶芒毕露。

正在惨呼的李际春忽然感到头顶上一片阴影,正是自己的儿媳妇。

此时像是见到了救兵一般喊道:“快,帮帮我,我流血了,快要死了,你快一点。”

“想要快还不容易?”

女人的脸上的泪痕,随着出门已经凝结成了一层薄薄的泪痕。

凄厉的声音仿佛控诉着人间的不公,随着话语刚落,就见到这个本来温顺的儿媳妇,居然拿着一把剪刀向他刺来。

“这把剪刀本来是我想要自杀用的,没想到却还能用在你的身上。”

本就因为疼痛和失血过多,身体无力的李际春根本躲不过一个女人的疯狂。

“快吧,快不快?你倒是说话呀?快不快?”

于此同时另一边也已展开了一次次的巷战。

对于巷战,那是明军的拿手好戏,而下了马的建奴们,完全不知道怎么才可以占据有利地形。

哪怕是最勇猛的勇士,也会被不知道哪里打过来的黑枪,给一枪撂倒。

提升了威力和射程,填装速度的火枪,简直就是这个时代的大杀器。

小指尖大小的弹丸,完全可以轻易的击穿身上的铠甲。

就算某些地方坚固,一次不行,还有两次,而且只要命中巨大的推力就能让他们站立不稳。

等到德格类感到的时候,战事已经糜烂的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

不过对于汉人的攻城经验他很了解,围三缺一,在《三国演义》之中每每提及。

现在他需要判断一个方向,好杀出去给大汗报信。

孙传庭武力是没得说的,他以前也喜欢上去拿刀子看人,然而有了火枪,他的爱好就变了。

试验过许多次,他得出的结论就是,往后的猛将会一直存在,却已经不会在占据多大的优势了。

再勇猛的人,都不及一杆火枪,一粒弹丸。

此时他也在拿着一杆火枪点杀着对手。

本就是射箭的高手,用起枪来也是一枪一个准。

瞧着一个个敌人呻吟着倒下,被随之而来的补刀队上去结束生命,就觉得战争似乎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李际春这个人物,我不知道明末是不是有两个人,一个永平的守将投降了,一个就很厉害了李际春(约1536年-1583年),字应元,明代杞县青龙岗村(今西寨乡黄土岗村)人,20岁考中嘉靖丙辰科进士,授职行人司行人。这里就不谢了,有兴趣的可以查资料,免得说我水字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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