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碰上的是个哑巴呢。
“你确定?”
秀秀点点头,被那人撞翻倒地之时,她看到了斗笠下的那张脸,巴掌大小,秀美无双,一双美目脉脉含情,我见犹怜。
另外,秀秀还看到了她的耳洞。
所以,秀秀才没有计较,同为女子,在这里行走,都要女扮男装,也算同病相怜了。
“走吧,祝大哥,我饿了。”
秀秀笑笑,祝云这才想起正事,赶紧引着她来到找好的位子上,要了两屉包子,一屉芸豆猪肉包子,一屉牛肉包子,又点了两碗白粥,待全部上齐,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这里的风俗真怪。”
秀秀回想着自进城以来的种种,百思不得其解。
“嘘。”
祝云忙使个眼色,人多口杂,还是小心些好。
秀秀吐吐舌头,不好意思地笑笑,压低声音:“咱们买了马就走吧,我总觉得这里不宜久留。”
“嗯,我也是这么想,一会吃完咱们就去买马。”
祝云大口吃着,包子的味道还不错,粥嘛,就略差了些,不过,出门在外,能填饱肚子已经不容易了。
吃饱喝足,他们很快问出了飞马牧场的去向,便径直朝那里赶去。
一路上碰到的尽是些马贩,都是要去飞马牧场做交易的,祝云看着那浩浩荡荡的人群,不免赞叹一声牧场主人经商有道,竟然能引得这么多人前来。
正走着,身边突然闪过一个黑色的身影,越过他们向着前方扬鞭而去。
“祝大哥快看,那不就是街上那位姑娘?”
秀秀眼尖,一下子就认了出来。
祝云刚隐隐约约觉得有一股似曾相识的味道从身边飘过,经她一提醒,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就是她身上的味道,淡淡的,栀子花一般,在街上同她理论时便印象深刻。
“难道她也去买马?”
祝云脱口而出,秀秀却笑了:“她不是骑着一匹马么?”
“哎,不去管她,咱们只办好自己的事情便好了。走吧。”
祝云牵着马,加快了脚步。
秀秀骑着马,又吃了东西,身体虽舒服些,却还是不免疲态,恨不得找张大床,躺上去痛痛快快地睡一觉。
祝云虽不知道秀秀究竟怎么了,但看她的脸色却不如往日红润,行动也迟缓些,便尽力让她骑马,打算找到合适的地方,歇一晚再继续赶路。
到了飞马牧场,祝云只觉得心神荡漾,那是一片广阔辽远的草场,看不到边际,矫健的骏马驰骋其中,说不出的潇洒自在。
“真是个好地方!这趟没白来!”
他向来不会吝惜赞美之言,没想到这话却被旁边的一位老者听到了。
“小兄弟,第一次来飞马牧场?”
“是,老伯好。我来这里是想挑一匹好马,给我…给我兄弟骑的。”
祝云自然地跟老者闲聊起来,还好,没说漏嘴,要不就暴露了秀秀的女子身份了。
老者笑呵呵地说:“那你可真的来着了,过两日就是一年一度的马术大赛,人人都可参加,如果赢了,主人就会赠上一匹金鬃马。”
金鬃马?
祝云瞬间心动,他只是从书里看到过对金鬃马的记载,据说,这马产自西域,毛色金黄,无一丝杂色,另外,还听说这金鬃马耐力十足,速度飞快又最擅长途跋涉,日行千里说的便是它。
“老伯,我也可以报名吗?”
他摩拳擦掌,来都来了,不试试怎么能安心。
老者和善地看着他们二人:“何止是你,这位小兄弟也可以报名,飞马牧场欢迎各路英雄前来比试。”
祝云高兴地直跺脚,连忙拉着秀秀去报名。
秀秀有些作难,这里不是不允许女人抛头露面吗?她去参加马术大赛,万一被发现了女儿身,还不知要惹出怎样的大祸,不如随意挑匹马,早早离开了事。
她却不懂祝云的心思,既然要买马,还是要一直跟随他们东奔西跑的马,自然要挑最好的,如今,有个好机会能得到世上最好的金鬃马,为何不试试呢?
男人的好胜心一上来,自是什么都顾不得了。祝云自小随着师父学过一些,更是觉得自己可以一战,至于秀秀,若不报名,到时候怎么能见到自己的马上风采呢?
于是,祝云便在登记簿上写下了两个名字,自己的自然是祝云,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秀秀嘛,便用了祝雨代替,这样,以两兄弟相称,便没什么麻烦。
【作者题外话】:还有一章要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