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者看他们报了名,哈哈一笑:“年轻人,有魄力,凡是参赛的,都可以凭铭牌在这里住下,直到比出结果为止。”
还有这等好事,他们完全没想到,这下子不用操心住的地方了。
“多谢老伯。”
祝云向老者见个礼,和秀秀随着指引的人往住处去了。
“好好好,自会有再见面的机会,去吧。”
老者对他们印象极好,笑着招招手,向着相反的方向去了。
秀秀见四下无人,这才开口:“祝大哥,咱们不是买了马就继续赶路吗?为什么你又改了主意?”
祝云兴致勃勃,望着远处成群的骏马,眼睛发亮:“自然是为了那匹金鬃马,没听人们说吗,这牧场主人性子极怪,这金鬃马千金不卖,却白白送给马术魁首,有这好机会,我可不能放过。”
秀秀身体不适,注意力自然不在这些身上,不过有了暂时歇息之地,倒也不错。
“秀秀,你没事吧,看你一直神不守舍的样子。”
“没事,休息一下就好了。”
秀秀不愿他为自己多费心,轻描淡写说了一句。
“好,咱们这就去把东西放下,你回房躺着,我四处转转。”
“嗯。”
商量定,二人各自安置。
秀秀来到房间,立刻从里插上房门,摘了帽子,脱掉鞋子和外面的男装,舒舒服服地躺下,这才感觉活了过来。
若是再有些糖水就更好了。
祝云那边,打点好一切,立刻出了房门,又去看马。
这牧场景色极美,只看一眼便引得人生出几分策马奔腾,共享人间繁华的心思,若不是还有一堆事情要办,祝云恨不得在这里长住些时日。
他边走边想,突然听到前方传来吵架的声音。
“爹,我只是想出去而已,我没错。”
“啪。”
一记耳光。
“别忘了你是谁的女儿!”
怒吼声。
祝云被这人浑厚的内力所震,立时停住了脚步。
眼前是一间小木屋,很不起眼,说话声正是从里面传出来。
接着,一个打扮英气的女子夺门而出,从祝云身边飞速跑过,滚落的泪珠竟有一滴溅到祝云手背上。
又是栀子的味道,难不成,还是那个女子,一天遇见三次,也是有缘了。
还没来得及躲开,一个五十来岁的霸气男人也从屋里出来,看到祝云先是冷冷地瞥了一眼:“你是谁?为何会在这里?”
“我,我是隔,隔壁村上的,我叫狗蛋,听说这里的马,马好得很,我也想,也想来看看。”
祝云随机应变,做出一副傻呵呵的模样,毕竟不知道那人的身份,但见他气场强大,自知不是寻常人物,还是藏拙的好。
果然,他的演技骗过了男人,没再与他为难,大步流星地走了。
这人和那姑娘竟是父女,啧啧啧。
祝云刚才和那姑娘打个照面,看清了她的相貌,果然和秀秀说的别无二致,是个巴掌脸美人。
可是,被她叫做爹的那个人长相粗犷,实在是一点也不像。
怪了,不是都说女随父,子随母吗?难道这家竟是反过来了?
没办法,思绪广陌的人就是容易多思多想,有时候是件好事,不过嘛,有时候却是自寻烦恼。
想了半天,祝云才突然想起自己是来干嘛的,不是要四处转转吗?
虽然这次马术大赛有一匹金鬃马做酬金,但他还想把现在那匹马也换掉。
不然,到时候一匹顶级好马,一匹老弱病残,怎么也走不到一起的,如此论起来,倒不如一起换了了事。
那匹白马嘛,就让它在这牧场里好好过活吧。
牧场的伙计见他目光都在马身上,知道他对这有兴趣,立刻上前介绍。
“公子,您看这匹闪电,毛色黝黑,四蹄发亮,端的一个疾如风,快如电……”
用词极讲究,足以让人瞬间心动。
若不是祝云早已心有所属,这下子已经在下定钱了。
“嗯,不错,不错。”
祝云敷衍地点头,眼睛却一直瞄着远处的马厩。
伙计以此为生,在看眼色方面自然是人精,立刻不再介绍闪电,引着祝云向他心仪的方向过去。
“公子您真是有眼光,这匹奔狼比那闪电更要优上一级,现在市面上更是有市无价。”
伙计心里暗喜,若是这匹马成交了,他一家老小三个月的口粮算是有了。
祝云却笑着摇摇头,指着旁边一个单独的马厩说:“我说的是它。”
这马厩比较特别,里面只有一匹枣红马,它头细颈高,体型饱满,身线更是完美无匹。若马也分高矮胖瘦,这马一定是当之无愧的王者之选。
伙计看他眼神发亮,也遭了难,其他都还好说,唯独这个……
“怎么?怕我给不起钱吗?”
祝云见他踟蹰,便要问个清楚。
“不不不,公子别误会,我不是这个意思,这匹紫苏是我们大小姐一手养大的,定然不卖的。”
伙计连连摆手,又帮祝云介绍别的好马,可惜,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