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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爱情/乱世悲歌,月落花前(1 / 1)

他们成婚时,遇到了层层阻碍。徐志摩最崇拜和敬爱的师父梁启超,在他和陆小曼的婚礼上,曾说出这样一段意味深长的话-

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总之,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我说完了!

有些爱情生来就是卑微的。诚如他们,明明掏心掏肺地真心相爱,却从未得到过身边人的祝福。郁达夫曾说过:“志摩热情如火,小曼温柔如绵,两人碰在一起,自然会烧成一团,哪里还顾得了伦教

纲常,更无视于宗法家风。”

两人成婚时,双方家长对他们极度不理解,拒不参加婚礼。梁启超是在胡适等人的游说下,勉强来婚宴上当证婚人。从传统礼教来看,徐志摩休妻再娶是对婚姻的不忠,而夺朋友所爱又是对朋友的不义。世上有千千万万种错,可在真爱面前,他觉得那就是对的,又何必再管什么宗教礼法?

终于,他与她偶然的相逢,不早不晚,不多不少,刚好在眉目相对间,偷走双方的心。至此,徐志摩对陆小曼说:“我之甘冒世之不韪,乃求良心之安顿,人格之独立。在茫茫人海中,访我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陆小曼热烈地回应他:“真爱不是罪恶,

在必要时未尝不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来争取,与烈士殉国、教徒殉道,同是一理。”

关于爱情,他们都渴求得到。可真正得到了,又不见得就能拥有幸福。生命向来是无常的,没有经受生离死别,就体会不到失去的无可奈何。

5年的婚姻,于徐志摩而言,充满了苦涩。他终日为生计劳苦奔波,从未停下来好好地休息。而她,却肆意挥霍着他辛辛苦苦赚来的钱,不是想着如何勤俭持家,而是计划着怎样得过且过。曾经,两人如熊熊烈火般浓郁的爱情,在狠狠地撞向现实之后,居然也会被岁月磨光棱角。

诗人终究是累了。1931年11月19日,一场空难突至,彻底为这段不幸的婚姻画上句

号。徒留下,一个男人的不甘不舍,一个女人的忏悔哀悼。

在徐志摩的灵堂前,她哭得声嘶力竭,几近虚脱。之后,更是洗尽铅华,诚心悔过。纵然,诗人的死非她所杀,可于陆小曼而言,心里始终扎着一根刺,无论历经多少年,都会隐隐作痛。

徐志摩死后,她经受着千人的嘲讽、万人的唾骂,不曾为自己辩解一句。在后世人眼中,谈起陆小曼,脑海里飞过的是这样两个词:浮华奢靡、风流浪荡。故而,诸多文人和家乡父老,对她都是口诛笔伐。可真的要说起来,她此生又做错了哪一点?她不过是崇尚自由,蔑视假道学,追求想要的生活,故而显得与传统礼法格格不入。她没有忘记自己是谁

的妻子,所以才写下那句刺心钻骨的话:“万千别恨向谁言,一身愁病,渺渺离魂,人间应不久,遗文编就答君心。”

或许,她对人对事,只是有点后知后觉,一旦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两个字有多重要。

有句诗这样写道:“春花秋月情未了,冷暖由人心自明。人生起落寻常事,素衣纤手春秋笔。”她后来的岁月,在浪海滔滔的尘世中,孤苦忧悒地走完一辈子。她用后半生的凄凄凉凉,换得前半生的浮华痛快。虽是一时安宁,又何尝不是一世的悔恨自责呢?

好在,爱向来是无罪的。

至少,他们曾经有过的爱情,全都被记载进《爱眉小札》。所以,一旦为后人说起时,但叫人说往昔某人最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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