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猪肉,甚至将猪肉称为‘贱肉’,除了猪本身的形象实在不讨人喜欢之外,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猪肉难吃。普通的猪肉吃起来总是带着一股子腥骚之味,让人难以下咽,但不可否认的是,相比起牛和羊来,猪的养殖成本却是要低得多,若是能有一种方法将猪肉也能做成美味,那岂不是说,大唐又将凭添一种既受人欢迎,又相对廉价的肉食来源?
已经在这个时空生活了这么久,胡迭当然知道唐朝人不爱吃猪肉的习惯,事实上当初他下令家仆养猪和在家里做杀猪宴时,就曾遭遇不小的阻力,不过事实证明,只要养殖和烹饪的方法正确,猪肉的味道其实是一点也不比牛肉和羊肉差的,同样也可以做得非常的美味。
见魏征这幅表情,胡迭便猜到了他的想法,笑道:“魏公也看出来了?这猪肉确实跟一般的猪肉不同,简单的说,就是这猪是从小就阉过的。世人只知这猪肉腥骚,却不知道,要解决这问题其实很简单,阉掉就行了,而且阉割后的猪仔,会变得很懒,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养起来既省心,又长肉,再配合不同的烹饪手法,完全可以成为一道道美味。现在,这养猪的方法我已经在白鹿村中开始推广,村中也办起了一个小型的养猪厂,相信过不了多久,这没有腥骚味的猪肉就会成为大唐百姓最主要的肉食来源——毕竟这猪肉,比牛羊肉可要便宜多了。”
魏征深吸了一口气,对胡迭赞道:“白鹿伯此举大善,不过你一人之力,终究有些单薄,何不上奏朝庭,借朝庭之力将这新式的养猪之法推广天下?”
胡迭笑道:“这个不急,现在大唐的粮食产量还是有些低,养猪虽然比养牛羊省心,却也是要消耗一些杂粮的,而且我这养猪厂中也在实验最佳配比的饲料配方,想找出一种最具性价比的专用猪饲料,等这些有了结果后再去推广也不迟。”
魏征闻言,点了点头,也认可这种稳妥的做法,这时,他才将注意力放在了坐在胡迭身旁的那个小女孩身上。
“这位应该就是白鹿伯收养的义妹吧?果然有些灵气,也是个有福的孩子。”
作为长安城里的大名人,胡迭的那点八卦早就传得沸沸扬扬,包括他家里收养了一个乞食的女童的故事,现在都有人编成了段子在长安城里传唱,不知有多少无家可归的穷人孤儿都对这幸运的小女生羡慕不已,这件事,魏征虽然没有刻意的去关注过,但多少也是听过一些传闻的。
胡迭笑了笑,将几块连瘦带肥的红烧肉夹进女娃的碗中,眼中透出几分宠溺,说道:“真要有福,就不会跟家人分散了……我在这里没有亲人,能碰上她,也是缘份,给她起名叫胡仙儿,就当是自己的妹妹了。”
此时的胡仙儿,早已不是当初那瘦弱的泥猴模样,一身中性化的运动装,这是胡迭那间学校特有的校服,小脸蛋养得红朴朴圆嘟嘟的,很是可爱,而最有趣的便是:从一上桌,她的视线就没离开过那碗里的红烧肉,却始终没伸过一下筷子,起初魏征还以为这是人家小姑娘矜持,可没想当胡迭给她把肉夹到碗里后,小家伙依然还是一副纠结的表情。
“好想吃……可是吃了就会长胖,变成大胖子,哥哥就会不喜欢仙儿了。”
“就吃一口好了,嗯,就一口,应该没问题的。”
“好好吃……再吃一口好了,就一小口……”
一会儿的功夫,几块大肥肉全都进了肚,小丫头似乎也回过神来,看着沾满油脂的白米饭,又看了看一脸憋笑的胡迭,眼眶一红,哇哇哭着就跑出了大厅,把个魏征看得是目瞪口呆。
胡迭尴尬的笑了笑,说道:“小丫头野惯了,家里也没什么规矩,让魏公见笑了。”
虽说只是个十岁的孩子,但这样的行为放在一般的豪门士族,尤其是那些自诩书香门弟的家中,绝对已经称得上是丑闻了,但魏征作为一个外人,却是不好说什么,毕竟从胡迭的神情来看,他就没把这事当回事。
笑了笑,也只得说道:“一片赤子之心,倒也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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