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桃夭出了医院,刚想找个地方吃饭,就接到了杜若的电话,看着屏幕上的名字,她组织好了想说的话,才接起来。
谁知,他第一句就是,“夭夭,来接我吧。”
所有的话都咽了回去,她只干巴巴的问出一句废话,“你回国了?”
杜若的声音听起来愉悦而轻快,含着温柔纵容的笑意,“你说呢?若我还在y国,你会不远万里的去接吗?”
叶桃夭哑然失语。
他便又笑着催促,“快点啊,夭夭,飞机上提供的东西实在太难吃了,我还等着让你请我吃饭呢。”
去机场的路上,叶桃夭的脑子里还乱哄哄的,她忽然不知道该跟杜若如何相处了,她不是不知道杜若的心思,也不是没想过回应他、谈一场恋爱,但她终究还是没迈出那一步,不是杜若不够好,而是少了那种感觉。
一种她也描述不清楚的感觉,何雪凝曾调侃她这是没开窍,还不懂男女之情,可她心里明白,她是对杜若生不出想要亲密的冲动,俩人相处,看在外人眼里像是情侣,其实,他们之间并无任何暧昧。
至少在她这里是。
她不会对他做超过朋友之间的事,也不会说让他误会的话,她以为五年,他也该知道她的心思了,就算还不死心,她这一回国,念头也会随着时间和距离断了,谁想,他会追着她回了帝都。
这叫她怎么办?
到了机场,她正想打电话问他在哪儿,就听一声“夭夭!”
杜若的声音,但凡听过的人无不赞叹,他有一副被上帝吻过的嗓子,被星探疯狂的追过,求着签他当歌手,指天发誓跟他保证,他一定会大红大紫、风靡全球,不用看脸,就冲这嗓子,他不火,天理难容。
可以想见,他声音该有多悦耳动听,尤其当他面对的还是喜欢的人,那声音仿佛倾尽了一世的温柔,听到的人便是铁石心肠都该融化了,
“哇,他是声优吧?”
“脸也那么好看,应该是主播吧?”
“当明星不配吗?明明声音、颜值、气质都吊打娱乐圈那些当红小生好不?”
被围观议论的杜若对别人的赞叹仿若未见,他眼里只有叶桃夭,俏生生的站在那儿,哪怕戴着口罩遮挡起美貌,也把周围的人都比了下去。
她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在他第一次见到她时,他就再也看不见别人,脑子里翻来覆去只有那首诗词,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所以,这样的姑娘啊,他怎么会不想娶回家呢?
“夭夭!”他又喊了声,微笑着朝她走过去,脸上的欢喜比正午的阳光还要灿烂,几乎要烧灼她的目光。
叶桃夭定在原地,就那么看着他从远处过来,俩人分开没多久,她却忽然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他还是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哪怕被人调侃是白马王子依然不改初衷,后来又喜欢上桃花粉,那么女气的颜色,却被他演绎出风流韵致来。
白色的休闲裤子,桃粉色的宽松开衫,清新干净的一尘不染,他的五官也有种清新淡雅的精致,初看,并无让人震撼的那种惊艳,却叫人心头很舒服,越看越无法自拔,直到彻底被他所俘虏。
她没有被俘虏,所以才有如今的烦恼吧?
“夭夭!”他停在了她面前,忽然张开手臂,笑吟吟的问,“久别重逢,来个抱抱庆祝下不为过吧?”
还不等她回应,他就把她抱住了。
叶桃夭瞬间在他怀里僵住了。
好在这个拥抱的时间并不长,在她还没想好要如何推开他时,他就主动的放开了,“夭夭,好久不见。”
叶桃夭挤出一抹笑,强撑着淡定回应道,“十几天罢了,哪有好久?”
“对我来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十几天啊,你说我得煎熬多少年?”杜若还跟以前一样,开着这样的玩笑,面带微笑,语气轻快,没有迫人的纠缠和越界的语言,却偏偏让你有力无处使,如同一拳打在棉花上。
“又在乱说了。”叶桃夭瞪他一眼,看向他身后,趁机转了话题,“你行李呢?”
“太多了,我没带,都邮寄回来的。”说完,他夸张的揉揉肚子,“夭夭,你确定还要继续饿着我吗?”
这话内涵丰富,有路过的人听了都暧昧的会心一笑。
叶桃夭赶紧拽着他胳膊走了。
上了车,杜若问,“夭夭,这是你的车?”
“对啊。”叶桃夭熟练的打着方向盘,“我开这样的车,是不是很奇怪?”
“不会,很帅很霸气,我都想买一辆同款的了。”杜若笑着说完,又随口问,“你想带我去吃什么?”
“火锅怎么样?”
杜若明显眼睛一亮,“好啊,想什么就来什么,夭夭,我们越来越心有灵犀了。”
叶桃夭以前不在意这样的玩笑,但现在觉得还是保持距离的好,于是道,“什么心有灵犀啊,是你以前说道过很多次好么?我就是再健忘都记住了,我哪回开学,从家里带去的火锅底料,不被你抢走几包?”
她刚去y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