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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六十四章(1 / 3)

天子看着九川的案上卷宗, 越看脸色越难看。

“他说那孩童尸首,是他亲手所埋?”

“是。”

“也承认那死去的孩童是因他而死?”

“是。俱都供认不讳。”

“那便这样吧。”

大理寺卿有些摸不着头脑,这样是怎样?然而抬眼看去, 君王并未有所明示,正想请陛下明示, 一旁的内侍却冲他微微摇了摇头。

天子轻轻挥了手, 大理寺卿这回领悟了圣意,当即行了大礼告退。

无相寺的法事已做到了尾声, 今日已是最后一日了,这些天靠领取布施过日子的穷苦之人得了消息,各都忧心不已。

这是最后一日,明日的口粮还没着落,这冬天还不知该怎么过呢?

这贼老天,日日下雪,帝都多权贵, 权贵之家自然没什么影响, 但是这于贫苦人家却是要了命的。朝野议论纷纷的那件大事他们并不关心, 也无心关心,他们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现在只想活下去,没心思关心不相干的人事。

旁人的命运与他们无关, 因为也很少有人关心他们的命运。

顾幼澄看着粮价一日日上涨,掏出去更多的银子, 买回来更少的粮食,不由心中肉痛。但她也知,这银子是必须要花出去的。天要下雪,人要吃饭, 这是没法子的事。

就现状而言,能用银子解决的问题,都不算问题。因为还有很多事,是用银子解决不了的。比如现在悬而未决的九川先生驾车撞死孩童一案。

这件事听上去特别古怪。因为实际上驾车的一般是车夫,大殷律上关于此条的规定真正落到实处的是处罚车夫,很少真正把流刑和笞刑用到坐车的主人家身上。主家大抵只需赔些钱财,低调一段时日,便没什么大事了。因为真正用得起车驾的,大多数非富即贵。说白了这律法乃是掌握话语权的权贵所修撰,条条框框看似严明公正,但还是给权贵留下了足够的腾挪空间。

刑不上大夫,从一开始世上的规则便向士大夫一方倾斜,九川先生只要把自己的车夫推出去,完全不会是现在的局面。

但是偏偏此事从始至终都是以他为焦点,从最开始传言四起之时便是如

此。出了事之后,他还要亲力亲为亲自去埋了那孩童的尸体,这实在说不过去。埋尸掩藏罪行,这个说法看似符合情理,但是真正了解大殷律的人都知道,这对于一个有官身有名望的士族而言,根本犯不着。

明明犯不着,埋尸也不是什么好的体验,他却还是亲自做了,这是为什么呢?

这才是朝中议论纷纷的原因,与坊间百姓看热闹不同,朝中诸臣看的却是门道。

明明知道其中有蹊跷,大部分人却没什么追查的动力。九川出仕主持恩科,到底还是大大得罪了朝中权贵,这时候不落井下石的已经算是君子了,要想为之奔走,却是不大可能。且大理寺正调查此案,你一个不管刑案的官员再有所动作,怕是在质疑大理寺的能耐,大家同朝为官,这么做不合适。

大概只有沈珏这种权贵中的权贵或者是恩科士子这些个不怕失去之人,才会努力找寻真相,找出他这么做的动机。

天子对着那些个文书,最终拍板,叫三司进行最后的会审。

这已是今年发生的第二桩需大理寺卿、刑部尚书、御史中丞三司会审的大案了。上一回动用三司会审的案子,还是秦师中贪渎案。这才不过半年,又需要三司共同审案了。

同时天子也传令,叫大皇子和昭宁公主旁听此案。

无相寺的法事已经做完了,元羲接了旨意,见两个侍女早已收拾好了一应用物,笑笑道:“回去吧。”

另一边,苏彦周找上了曾经的好友方鹤洲,那时候他假借举子的身份同这些有功名之人相交,后来他成了御马游街的恩科状元,而这些人却早已与他不相往来了。

“鹤洲兄,九川先生是你最推崇之人,如今他有难,你岂能无动于衷?”

“不敢,在下怎配与苏公子称兄道弟,苏公子大才,又有手段,前途无量,在下不敢高攀。”

“你今日愿见我,想是在乎往日同我的情谊。那时候苏某是骗了你,但我若不默认下举子的身份,鹤洲兄根本不会同我说上一句话。这事上我理亏,自无话可说。但今日我也想问一句,当日鹤洲兄欣赏我,愿与我结交,是因为我举子的身份,还是因为我这个人?”

方鹤洲看了看

眼前熟悉又陌生的年轻人,叹了口气道:“现在还说这些做什么。”

苏彦周看着他道:“因为我想要争取鹤洲兄的谅解,想要与鹤洲兄继续成为朋友,想要鹤洲兄帮一帮九川先生。”

方鹤洲听了一愣,道:“时至今日,你已无需再与我刻意结交。而九川先生之事,方某更是人微言轻,无能为力。”

苏彦周却道:“因为鹤洲兄是那场诗会上第一个主动与我谈论诗词的学子,我知道你真正欣赏过我的才华,我也喜欢鹤洲兄这个朋友。而九川先生的事,我已查清了大部分真相,苏某亦知自己人微言轻,故而想写万言书上呈御览,不知鹤洲兄可愿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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