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及天光大亮之际,太阳从地平线一跃而起,匈奴人退出了盐水湾。
一声尖锐的鹰啼,昨晚就护在元帅左右的老鹰贴地而行,惊得匈奴的马匹一阵骚乱。
“回来。”
元帅面容冷酷,立马站在朝阳里,那鹰似懂人言,突然起身,惊得兵荒马乱,又慢悠悠回转,落在元帅的左肩。
“大捷!”
“大捷!”
凡是经历盐水湾一战的人,没有不拜服元帅的。
从那时起,多少像她一样的年轻士兵,心里只有一个理想,那就是离元帅再近一点,再近一点。
茶壶发出尖锐的声响,李容隔着袖子拿起茶壶给明云绯添茶,低声道,“元帅,要不要我回朝廷催一催?”
明云绯转了转杯子,略微敛眉,“要是催有用,我亲自回去催也无妨,只不过如今阉党挟天子令诸侯,朝廷里的老迂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珍贵妃野心勃勃,想让四皇子杀弟上位,正闹得沸沸扬扬,一旦我们镇北军回去,定会被拉着站队,还能不能回来都两说。”
“无耻至极,他们就不管边境的死活了?”李容拍了一掌桌子,气盛道,“保家卫国的将士们吃不上一口热饭,古往今来都没有这样的道理。”
“我再想想办法。”明云绯手指在桌上点了点,垂眸思索,几息道,“刚才那妇人说后山有野山羊,你过会儿带人去看看,多的话杀一两只下锅,剩下的牵回来养上。”
“元帅,后山的羊再多,也有吃完的一日,我们的粮草再怎么精打细算也只能撑半个月了。”李容说。
“过一日是一日。”
李容看她几息,俯首行礼后,点兵二十出营。
【大小姐,要不要我兑换些粮草出来?】系统蹭蹭她的脸颊。
“不用。”明云绯摸上它光滑的背脊,“还没到弹尽绝粮的地步。”
两年前,明云绯从白元村快马加鞭,三日未曾闭眼,才刚好赶上盐水湾一战,彼时她为了鼓舞士气,宣称朝廷派十万精兵增援,其实不过东拼西凑的二万人。
老皇帝对边境不在乎,因为他快死了,即便不甘,也没那个心气儿在乎了。
新皇还小,根本不知北境三城的重要性,而他背后的阉党如此猖狂的原因是明云绯的强大实力,两年数次险境死里逃生,逍遥王总有办法的。
不过区区粮草罢了。
明云绯放松靠在椅子上,用茶杯捂热了左手,再去暖右手腕。
两个月前,匈奴人为过冬再次攻打中原,明云绯披甲上战场,厮杀时手腕被暗器所伤,差点丢了一只手,幸好系统局的医疗机器开了伤药。
但老话说,伤经动骨一百天,敷了药还得静养,只是她身处此地,哪有静养的条件,所以才搁置下来,右手腕到现在还没好,每到冷天便又疼又痒。
她每次都搓热了掌心去敷,勉强缓解一二。
一年前的年关,老皇帝驾崩,夺嫡之站随着血洗紫禁城落下帷幕,出人意料的是,上位的既不是身份最合适的中宫嫡长子,也不是心狠手辣的三皇子,更不是逍遥王。
而是由宫女所生的十三皇子,今年不过十岁。
这场夺嫡之争,本质上是外戚和宦官夺权,按照结果来看,宦官更胜一筹。
雪下得大了些,打在帐篷上发出细微的声响,明云绯凝视着雪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即便边疆平定,司徒王朝也不过强弩之末,虽说合久必分乃天下大势,或许枭雄四起,不出四十年便能平定乱世,开启新的朝代。
但手无寸铁的普通人如何撑得过四十年的乱世?
因为体会过居所定所的痛苦,明云绯才更不愿见其他人如此。
她拣了拣桌上的帖子,“再等等吧。”
傍晚,李容带着山羊回来了,她抖了抖身上的雪花,一手拎着不大的羊,高兴道,“诸位姐妹兄弟,今晚有口福了。”
烧水宰羊,腥膻味渐渐传出来,整个兵营洋溢着过年般的氛围。
“元帅,您快尝尝。”李容满脸笑意,“鹰将军也尝尝。”
系统是猛禽,两年行军打仗戳瞎了两位匈奴元帅的眼睛,军营里都叫它鹰将军。
“嗯,沈星星回来没?”明云绯放下笔墨。
“还没,不过您放心,我给她留着呢。”
明云绯这才端碗品尝,赞了一声美味,李容喜笑颜开,“肯定没有您在皇宫吃得好。”
明云绯笑笑,“够好了,你也快去吃吧。”
“好嘞。”
是夜,北风呼啸而过,似在泣血哀嚎,明云绯起身掌灯出帐。
“元帅。”巡逻的兵士见她,抱拳行礼,“可是有异变?”
“沈副将还没回来?”
巡逻的兵士互相看了看,道,“是。”
明云绯:“她何时走的?”
“昨日卯时。”
有20个小时了。
明云绯点头,“见她回来只会我一声。”
“是。”
明云绯摆摆手,钻入帐中,系统睡眼惺忪,飞过来靠着她。
【大小姐,你是担心她被匈奴抓走了?】
“嗯,只是勘察西边山崖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