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讨任务目标的喜欢,从来没在乎过任务目标是否讨宿主的喜欢。
然而千金与它往日的所有宿主都不同。
千金的不喜欢,它是在乎的。
千金离开这间小小的饭店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系统催促她说:“是时候找间旅店去住了,好不容易到了城市里,不能再住树上了,别人都住大好的别院,盖着轻薄奢华的羽绒,周边有人伺候起夜的。”
千金其实还挺喜欢住树上的……并不会觉得很辛苦,或者受到了虐待,或者人生低谷什么的。
她也不喜欢被人伺候。
但是既然系统这么说了,她也能分辨系统话语中的关切和在意,因此从善如流。
边城的旅店很多,各种档次都有。
千金不缺钱,她花的少,系统给的多,因此在街上拽了人问出最好的旅店是青云客栈,便直奔而去。
进门发现,果然是最好的客栈。
进进出出的男人都穿得十分花枝招展,头上戴冠,腰间佩玉,明明是边疆,战乱之地,街上行人们的风尘仆仆,却在他们身上看不到分毫。
唯独有一点,却还能看出他们是边城人。
人人都佩刀。
千金面无表情盯着他们腰间奢华的宝刀,而后低头看自己手上那柄从京城衙门抢来的直刀。
这刀很好,她很喜欢,但是没有镶嵌宝石,也没有华美的穗子,只是一柄光秃秃的刀,和漆黑纹路的鞘。
输了。
千金很不高兴。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收到大家的鼓励,还有岚宝贝的浅水,真的非常高兴,恨不得狂肝三万字以示感谢。
可惜本文还没到v线呜呜呜呜。
现在收藏才三百,为了避免倒v,只能先压一压字数,等到v后再爆更了(低头)(痛哭)(求抱抱)。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