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一身破衣烂衫,进了青云客栈,吸引了许多目光。
任何人看到千金的第一眼,立刻就会知道她是个不寻常的女人,她的相貌很不错,毕竟这是一个恋爱修罗场系统为她精心挑选的身躯,她原本该用这副皮相周旋在侯爷、将军与公子之间。
哪怕是经过了半个多月的风餐露宿,这副好皮相依然是拿得出手的。
但比起这副好皮相,更吸引人注意的永远是她那平静的黑沉眼眸,与手中黑色的直刃长刀。
一瞬间的沉寂之后,很快青云客栈之中,恢复了正常的运转,大厅中吃饭的客人们扭过头去,与同桌好友交头接耳,没再去看她。
自然,她有个好皮相。
如果她只有个好皮相,会有很多人愿意与她攀谈的。
但她不仅仅只有一副好皮相,她还有一柄好刀,这就让人望而却步了。
等到千金在柜台上整整齐齐排出几两金子,点了青云客栈第二好的客房——最好的客房是为叶明钦而留的,虽然他从来没住过,只是青云客栈主人的谄媚——就更没有人去招惹她了。
千金上了楼,要了热水洗澡,随洗澡水一起送来的,却还有四五个漂亮的小厮。
“只为贵客提供的服务。”小二笑得暧昧,“您想要留哪个,便留哪个,全留下,也是您慈悲。”
系统大惊失色:“这是骚扰!”
千金:“……”
这种事情,其实她懂得比系统以为得要多得多,在一场人食人的饥荒之中,有的是愿意卖身的女人和男人。
像千金这样一个女人,就会遇到很多愿意卖身给她的男人。
这都是很正常的事,系统实在是有些大惊小怪了。
千金摆摆手,让小二领着这些美貌的小厮滚蛋,“找几个有力气的。”
小二点点头,严肃地说道:“咱们这儿女的不好找,但是男人是什么样儿的都有。”
千金:“……”
千金说:“我的意思是,我半个多月没洗过澡,要换好几次洗澡水,让人多烧些热水,有就往上抬,有多少抬多少。”
砰一声门扉紧闭,把倍感遗憾的小二给关在了门外面。
要知道,女客的生意可实在太稀罕,客栈做一次生意赚的是男客两倍多,因为安排男人去伺候女客,不仅不要钱,他们还倒贴钱呢!客栈能两头儿赚!
千金好好洗了一顿澡,换了七桶洗澡水,热乎乎的,洗去这半个多月以来所有的风尘与血气,然后好好睡了一觉。
一觉醒来已是日上中天。
客栈贴心地送了新衣服新鞋,就放在外间,是方便行动的款式。
系统十分感动:“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啊!”
虽然和往届宿主的衣食住行依然是根本不能比,但总算是有新衣有热饭,不用再自己编草鞋穿了,千金当初出京城时穿的绣鞋十分华美,结果只步行了十里地就不行了,前后渺无人烟,逼得千金割草编鞋。
也幸亏是千金附体之后,这具身体的素质有了长足的进步,皮肤韧性得到增强,否则那鞋子走两步就能剌得人脚上全是血口子。
千金静静听着系统的感慨,给它泼冷水:“身上全部的钱也就只够住这一晚上的。”
系统犹自不愿意离开:“我再找点儿钱就是了。”
千金很无奈:“冷饭不是你吃的,路不是你走的,风也不是你吹的,怎么你会如此不忿?”
系统斩钉截铁地说道:“可我看见了!我的宿主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委屈!我看不惯!”
千金叹了口气,踩着楼梯下楼去,客栈可以将饭菜送到房中吃,但是大厅人多,或许能在那里打听些消息。
这次千金会记得不在这些人眼前直呼叶明钦的名字的。
没成想午饭时候,人居然比昨夜千金来时要少得多,千金要了几份肉菜,店家又送来些炒时蔬,就着米饭吃了,而后托腮发愁:“人太少,没有人谈天讲八卦,无从偷听,一点收获也没有。”
系统说:“不然算了,也不急在这一时。”
千金四处看看,目光锁定在一个在一个客人身上。
这人裤脚上沾着尘土,一身上下都是灰扑扑的,且是一个人前来,周身没有带丫鬟也没有带小厮,孤单单一个人坐在床边,晒着太阳,喝着浑酒。
看起来他没什么钱。
但是这里是整个边城最好的客栈,也是最贵的。
千金起身走过去,拉开他对面的椅子,问:“这里没有人吧?”
那人吃了一惊,皱起眉头看着千金,放下手里的酒杯,说:“没有人,只是……”
不等他的只是说出口,千金便坐下了,于是他的婉拒便再也说不出口了,只能干瞪着眼,眉头拧的死死的。
“姑娘……这,怕是不太好吧。”
千金慢吞吞地将手探进怀里,很快手里一沉,是系统及时送来的锦衣卫令牌。
“有什么不好?”千金将令牌拿出来,给他看一眼,又收回怀里,只将胳膊放在桌上,撑着下巴,一双眼睛沉沉地看进对方眼中。
她很喜欢这么做。
当她面无表情地盯着别人目不转睛的时候,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