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这个番外是架空在现代社会背景下,大家都没死,也都不是反派~
陈直怀里抱着篮球走过田径场,时不时把球扔在地上拍上几下,再反手抓起来。
他头上还挂着几滴汗珠,晒成麦色的皮肤湿黝黝的。那颗篮球就像是粘在他手上一样,扔在地上弹了两弹,随后再牢牢地被陈直控在手心里。
身后同宿舍的哥们儿快走几步追了上来,把胳膊搭在陈直肩膀上。
不远处,一阵令人血脉偾张的发动机声由远及近,朝着两人的方向开来。那哥们儿的双眼猛然一亮,当场赞美道:“卧槽,这个帅啊!”
那辆银白色的重机车明显经过专业改造,不但引擎马力十足,就连车位翘起的弧度都漂亮得浑然天成。这架喝着机油,吞吐马力的机械怪物外表相当放肆张扬,简直看一眼就能满足所有男人的终极梦想。
室友倒嘶一口冷气,视线很是羡慕地紧追着那辆机车,口中喃喃发梦道:“要是有这么一辆重机车,我甘愿四年都没有女朋友。”
“……”
陈直回头看了自己的室友一眼,视线不甚走心地从自己室友满脸发红发亮的青春痘上扫过。
最后,他还是决定维持善意的谎言,不告诉室友,他这大学四年间本来就不太可能找到女朋友。
嘶拉一声,伴随着一个干脆利落的刹车甩尾,银白色的摩托车停在了陈直面前。
开车的是个冷着脸的酷哥,他眉峰陡峭,眼神锐利,要说是他某个地下摇滚乐队里的扛把子,室友都会相信。
直到机车停下,室友才注意到,原来此人带着一副一尘不染的皮质机车手套,那手套竟然是雪白的,远远望去,几乎和银白涂漆的车身融于一体。
男人没有说话,陈直却已经先认出了他。他先是礼貌地打了个招呼:“向哥。”
向烽也冷淡地点头回礼,开口却并不寒暄,而是问道:“见过叶争流吗?”
“社长回宿舍了,向哥不如从博雅园那边走?没准还能追上社长。”陈直好心地建议道,“还有向哥,校园里限速,你别骑太快。”
向烽点点头,干脆地说了声谢谢。眼瞅着那辆重机车轰鸣而去,室友仍旧感觉回不过神来。
“陈直,你们认识啊?”
“社长认识,好像是她以前的搭档吧,应该算是……我们社的编外人员?前天聚餐的时候一起吃过一顿饭,我也不知道他怎么记住我的。”
“你们社长……哦,中文系的那个叶争流啊。”一提到这件事,室友一下子来了精神,“校花!大美女!练花滑的,还拿过奖,是不是?”
“嗯。”陈直闷闷地应了一声,却不自觉地抬起眼睛,目光追着摩托车的车尾而去。
…………
另一边,叶争流正站在应鸾星的面前。
她宿舍楼离着教职工食堂近,河边走多了就经常会湿鞋。
虽然叶争流已经极力避免出现这种尴尬情况,但在某些不得已的时候,她还是会和应鸾星见面。
对上这位曾经的恩师,叶争流当然就只能……
叶争流若无其事地抬起头,从自己怀里的一束棒棒糖花里挑出一根星空色的,很是友好地递给应鸾星。
“应老师吃个糖吧?”
应鸾星一言不发,只是沉默地、长久地盯着她。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沉沉说道:“你叫我什么?”
叶争流:“……”
她迟疑了一下,然后试探性地叫道:“应教练?”
应鸾星垂下眼睛看着她,神情仍然郁郁着,并未对这个称呼表示出什么特别的反应。
就在叶争流犹豫自己要不要直接告辞的时候,一阵重机车的轰鸣声从远处而来,直接将两人从这种古怪的对峙中拯救出来。
向烽依旧是一个漂亮的甩尾,恰到好处地停到叶争流面前。他的下巴一扬,对叶争流示意一下,反手将一个头盔丢进她的怀里。
叶争流大喜过望,当即把头盔戴上,高高兴兴地跟应鸾星打了个招呼:“那老师,我就先走了啊。”
应鸾星:“……”
应鸾星薄薄的眼皮霎时掀起,目光里带着几分不善,在触及到向烽脸孔时,他明显认出人来,双眼如锁定目标般轻轻一眯。
“是你。”他缓缓地说道:“很好,替我向你老师问好。”
向烽把头盔往上推了推,毫不客气地对视了回去。他非常直白地回答道:“你找别人。”
应鸾星:“……”
应鸾星脸色黑如锅底。
偏偏向烽又是天下间最不懂得看人脸色的一个。
对着应鸾星难看的脸色,向烽一律视若无睹,他甚至还反问应鸾星:“不如年夜饭的的时候回家吃,你自己对老师说?”
应鸾星:“……”
叶争流严重怀疑,要不是华国公民需要遵纪守法,应鸾星此时可能已经在当场手撕向烽解恨了。
直到摩托车已经行驶出老远,叶争流才想起来问:“师兄怎么了来了?”
向烽淡淡道:“白露回来了,老师让我过来接你。”
叶争流一听,果然精神大振:“白露姐回来了?她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