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本章因故在本周提前发表,往后还是尽量会在中国的周五、美国的周四更新。 本章引用了刘肇册立邓绥为后的诏书,其中写着”皇后之尊,与朕同体”。此言让本书作者看出了刘肇真心愛着邓绥,也尊重邓绥,将邓绥视为与他本身平等的对象。那么,邓绥为何还需要经常推荐妃嫔给刘肇,来博取刘肇欢心(《后汉书》写的“以博帝意”)呢?综观历史,通常当一位皇帝最愛皇后或某个妃子时,其餘后宫佳丽往往备受冷落,这也就是为何唐朝大诗人白居易在史诗《长恨歌》之中写出了名句“三千宠愛在一身”。再说,历史上皇后去给皇帝找女人的例子,实在屈指可数!有名的大概只有唐朝的长孙皇后和王皇后。众人皆知王皇后去找武媚娘,为的是夺取萧淑妃得到的隆宠。至于长孙皇后,笔者个人认为,既然长孙皇后怀着孕去为皇帝搜寻美女时,是在李世民把弟媳纳入后宫之后一年多,那就很可能是为了不让李世民太迷恋弟媳。如此看来,长孙皇后和王皇后都受到形势所迫,但邓绥自身就是最受宠的那一个,按照常理,她应无必要去找新人来取悦皇帝,而她却常常去找,唯一讲得通的理由,应是刘肇在男女方面需求量太大,远远超越了一般精力有限的男人所需。换言之,刘肇若活在现代,八成会被医生诊断出在親密关系方面有瘾,类似酗酒的瘾,应该接受治疗。 推论至此,笔者不禁揣想:假如刘肇和邓绥是一对现代夫妻,凭着邓绥的智慧,有没有办法说服刘肇去求医呢?或者,深具洞察力的邓绥如果是现代女性,会不会在婚前就发现刘肇过度贪色的病态,而决定不要嫁给他? 此外,本章提到了班昭的《女诫》。私以为,贻害甚多的《女诫》是班昭刻意讨好男权社会所写的文宣,并不见得代表她内心真正的想法。这是因为,笔者不情愿相信才智过人的班昭会完全被儒家教条洗脑。至于真相如何,只有班昭本身清楚。 谈到《女诫》,该书荒谬之处除了说要把新生女婴放到床下以外,还有这几句:“礼,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 此番谬论真是害惨了中国妇女将近两千年!若非《女诫》的餘毒残存至今,现代女性仍然多少认为从一而终最理想,青年女作家林亦含怎会一直摆脱不了狼师的阴影,另外嫁人以后还治不好忧鬱症?北大女生陈宝珊又怎会辩论不过那个指控她非处的渣男? 话说回来,笔者其实很重视贞操,但理由与儒家教条无关,主要只因为深知女性很难分开身与心,才主张女方要确保自己将来不会发觉受了骗而伤心,最好等到订婚以后再把童贞交出去(笔者本人也做到了),或者最起码也要等到双方已是公开一对并且互相了解透彻。只不过,如果失去童贞并非自愿而是被迫,女方千万不要自责!那种惨痛遭遇本质无异于被抢劫,错在抢劫犯,而不在受害者!正如抢劫案的受害者依然是善良公民,身体被玷辱的受害者也照样是贞洁女性。 另外,若是婚前交往时间太短,婚后才发现非常不合,该怎么办则要看情况而定。曾经,笔者认定了个性都很强的父母是一山不容二虎,分居还不如离婚,为何坚持不离呢?但在撰写邓绥故事的过程中,发现刘肇和邓绥也是一对强男强女的组合,而邓绥却有办法伪装柔顺、迎合刘肇!这使得笔者不禁怀疑:假如家母当初效法邓绥那样隐藏自己的锋芒,会不会是一种改善婚姻的选择?毕竟,家父并没有刘肇那种在男女方面多多益善的毛病,家母需要容忍之处还少了最难堪的那一项。既然家母为了孩子以及传统,不愿离婚,那么是否干脆再旧派一些,凡事听从家父?笔者会如此反思,主因是现代社会尚未达到男女平等,倘若一对夫妻不离婚,但男方故意独自搬去远处工作,或把妻儿送出国,造成分居事实,吃亏的必定是带着孩子的女方。 从实际观点来考量,夫妻处不好时,女方应在离婚与磨合之间抉择,最不该接受的就是婚姻关系之内的分居。分居所带来的往往是男方类似单身汉的自由交友与女方单独带孩子的艰苦煎熬!这样说来,要是女方不想离婚,恐怕就得学习邓绥的忍功,以避免分居。无论如何,调整自己总比改变对方容易。只是忍耐必得有下限。若超过下限(例如出轨或家暴),还是宁愿离去。 说这么多,都起于自从家母去世后,每逢阳历六月,笔者必会从心底冒出来的千愁万绪。由于家母的生日、忌日都在六月,这是一年之中笔者最感伤的月份。家母患癌早逝总是笔者内心最深的创痛。记得曾有一篇英文报导指出,婚姻不幸倾向于导致女性生病,但对男性则较无影响。由此可见在表面上开放的美国社会,大多数女性也把重心放在婚姻上。可想而知在较为保守的中国社会,这种现象更为普遍。因此,笔者最想做的善事就是启发中国女性抛开有害的儒家旧教条、建立有助于婚姻幸福的新观念。但愿真能兼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