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
“嘉世弟子苏沐橙,吞日献技。”
不卑不吭的清脆女音,引得所有人注意,苏沐橙就在这样的目光注视下,拉开长弓吞日,满弦射靶,再乘马追箭。
满弦十箭,箭无虚发,箭箭红心,换得满堂喝采。
原本有意彰显苏沐橙美貌的陶轩,闻讯而来,也只能不住摇头,那天之后,每年的武林大会,众人都能看见一身劲装的苏沐橙,背着长弓吞日,跟着叶秋走在嘉世弟子的队伍裡。
那时的苏沐橙很抢眼,现在,楚雲秀觉得她比那时更加耀眼。
多一分坚韧与勇敢,就像是脱离亲鸟呵护的雏鸟,头一次展开翅膀,飞翔天际,她知道,怀抱这种觉悟的苏沐橙,会越来越强大,于是,她不劝阻,也不反对,只在两人即将别离之前,留下一语。“若是有朝一日,时势所逼,只管上烟雨来。”
当风雨险恶时,不顾一切将苏沐橙纳入翼下保护,是她唯一能为苏沐橙和叶秋所做的事。
知晓这份承诺如何沉重的苏沐橙也不推辞,只是紧紧握著楚雲秀的手,“我会的。”
“保重。”
辞别苏沐橙,经过嘉世校场的楚雲秀,见到了却邪,以及它现在的持有者,孙翔。
陶轩对孙翔的重视,谁都看的出来,仿佛是巴不得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嘉世现在最受重视和疼爱的弟子是谁一般,不管出席什么场合,陶轩都会带着孙翔,就连却邪,给一并交给他使用。
许多人都在传言,等陶轩退隐,嘉世的掌门就会落到孙翔身上。
叶秋为嘉世打拼了那么多年,掌门的位置,他连碰都没碰著,孙翔一来,就等著接棒子,多好。
楚雲秀却知道,那不过是个幌子,是根肉骨头,丢到狗堆裡,哪怕不饿,也会馋著。
多好,楚雲秀认为,该说这话的人是陶轩,空手套白狼这技俩,多纯熟,他抛出却邪和掌门之位,稳住孙翔这苗子,却邪是从叶秋那夺来的,嘉世半点心血也没损过,就是说好的掌门之位,也许陶轩总有一天会传给孙翔,至少不会是现在。
也许是十年,二十年后,也可能是陶轩百年故去的那一天,这中间的空隙太大,也可能,孙翔没能等到登上掌门的一天,便出什么乱子。
就和叶秋一样。
楚雲秀停下脚步的瞬间,常年往来几个门派的申建已跨步上前,取出火折子,殷勤的为她点上烟斗。
“行啊!有眼力。”夸赞对方识相的同时,楚雲秀吸了口菸,再缓缓吐出白雾。
和叶秋那种闲雲野鹤的姿态不同,楚雲秀吐出的白烟,就像是要遮蔽她的目光神情,朦胧一片,任谁也看不透,白雾之后的她,是个怎样的算计或想法。
那时的楚雲秀,特别有气势,一股高深莫测的感觉。
尽管,那份气势顶多只有一管菸的时间。
见她不走,脚底像是生了钉子般,眼也不眨的盯着校场裡的孙翔,申建以为,她是对孙翔有了兴趣,“楚掌门既然来了,何不下场过个两把?”
楚雲秀没搭话,只是不以为然的一声轻笑。
申建何等人精,听这笑声就知道,这事没谱,哪怕烟雨阁主向来不在意江湖怎么说她,烟雨阁主手持红缨枪战却邪,这等为嘉世颜面添光的佳话,她多半是没兴趣,更别说什么英雄少年配红颜掌门这类的传闻。
申建以为,楚雲秀看透他的想法,楚雲秀心裡想的却是另一回事。
陶轩这人看起来和和气气、彬彬有礼,实际上,他比谁都要来的狡猾,嘉世的兴起,叶秋的叛逃,每一件大事小事,他全沾著,就是没吃过半点亏,嘉世风头正盛时,他过足了第一掌门的瘾头,嘉世不如初时顺遂时,所有人都指著叶秋骂,他这掌门倒是一点脏水也没泼著。
就连叶秋叛离,朝廷震怒,陶轩仍是稳当当坐在掌门之位上头。
陶轩若是个平庸无能的家伙,怎能走到这步?
孙翔将手中的却邪挥得虎虎生风,起式发招都是那样锋利强硬,饶是楚雲秀也不得不承认,陶轩找到株好苗子,不单基础扎实,就连反应天赋也过人一等,哪怕招式套路裡,带了点叶秋的影子,孙翔仍是以自己的强硬,另外辟了条路。
若是此子心性受教,栽培个几年,承接斗神名号,兴许不是难事,可惜……
陶轩一开始就将孙翔捧得太高,丁点空间也没留下,他让孙翔以斗神传人的身份行走江湖,却忘了,孙翔只是个刚出茅庐的小子,所以这个愣头青找上韩文清,矢言了断嘉世和霸图间的恩怨,结果,反被削得连脸都找不着。
想到打人不成,反挨打的孙翔,楚雲秀微不可闻的嗤笑。
陶轩以为,嘉世曾经出了个斗神,便能再捧出个斗神,当斗神是什么?烂大街的瓜果,随手抓就是一把?
孙翔够不够格成为斗神,楚雲秀不知道,孙翔闹了个大笑话,她倒是很清楚。
却邪之所以被称作神器,是因为叶秋使著。
他让却邪成了闻名天下的神兵利器,而不是却邪让叶秋成为斗神,连这点都搞不清楚,陶轩还指望什么?
笑了笑,楚雲秀没再逗留,转身就朝嘉世外头走。
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