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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深明大义(2 / 4)

而李学儒他本人,继承了祖辈的遗传,才学超群,公元618年,在乡试中考取了举人,获得了参加会试的资格。

心怀天下的李学儒,三场考罢,他的卷子虽然获得了考官的好评,却没能中榜。

李学儒只好打点行李,南归故里。

李学儒这次进京城赴考,虽然没能中榜,但却有二大收获。一是他在这里遇到了伯乐——李淳风。

李淳风在朝廷以贤良科目召试对答策问的一千余人中,他名列第一。两人共论时事,相谈甚欢,引为至交;二是归家途中,沿途考察各地时务,民情了然于胸,见识大为增长。

初唐开元公元621年,前度李郎今又来。

这一次,李学儒差一点就被录取了。

同考官极力推荐他的卷子,主考官也认为这名考生“言有体,不蔓不枝、次畅、三顺、诗妥。二场尤出色”,准备以前十名录取。

然而临揭榜时,考官发现岭南多录了一个名额,而中原尚未录满,为了平衡,撤去了李学儒的进士资格而补给了中原,他又一次名落孙山。

后来,为了安抚李学儒,主考官给他一个“誊录”的职务,让他进入翰林院队伍。

可是,心高气傲的李学儒不愿意担任这样抄抄写写的职务,他还要搏一搏,于是拒绝了。

又是一个三年后,李学儒第三次参加会试。

这次考试,李学儒可谓得心应手,下笔如有神助,发挥得淋漓尽致。

但主考官批他的答卷上出现了一处明显的错别字:提拔的“拔”字,写成了点拨的“拨”字。

这一次,竟是一字之错,又名落孙山。

正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进士,是有科举以来中国封建社会做官的“门票”,考不上进士,李学儒就失去了一条进入官场的阳光大道。

为此,李学儒陷入了苦闷和失落之中。

李学儒才高八斗,才压群儒,三次参加会试,都名落孙山。

当时,北京城有一位高士有感于此,仰天叹道:新江北流,惜九曲十八弯,学儒虽有状元才,但没有状元命。惜哉、惜哉!

没有走过科举之路,未曾考中进士,尽管你做了高官,也会被视为非“正途”出身,会被同僚瞧不起。

李学儒三次会试均名落孙山,虽然以雄才大略、经世致用的实学官至礼部尚书,后来皇上特赐他“同进士出身”。

但是,他也常常被朝中官员讥讽、嘲笑,连他首次赴京认识并视为至交、伯乐的李淳风也曾在一次三五知己聚会时,酒后讥笑他为“破例尚书”。

因此,李学儒对那些进士及第没有经世致用实学的官员也是嗤之以鼻、不屑一顾,而且还留下了“举人强于进士”的高论。

如果有人来见他,递的名帖上写的什么“进士”头衔,他可能要晾人家半天;

如果名帖上写的是“秀才”或“举人”,他不但会优先考虑接见,还有可能乐呵呵地过去与之握手,畅谈一番,这是李学儒同病相怜,与他们有“共同语言”的缘故。

虽然李学儒没能在科举路上圆了“进士梦”,但皇上特赐他“同进士出身”。

李学儒由于看不惯朝中大臣趋炎附势,遂产生不在朝上为官,做地方父母官的念头,并向皇上奏明。

皇上准奏,被朝廷派到肇州任知府。

李学儒饱读四书五经,有经天纬地之才,虽不做京官了,但做个知府太守地方父母官,日子倒也过得消遥自在。

有一次,有两个一瘦一胖的人吵吵闹闹来到衙门击鼓告状。

李学儒任肇州知府逾半年,还未正式坐过堂,审过案,今天碰巧,他倒想看看这僻野之间能有什么案可审。

于是,李学儒穿起官服坐堂,传令:“把击鼓人传上来!”

那个生得肥胖的人一到公堂,立刻下跪告禀:“大老爷明察,小民丁一青的岳丈临终之前,立下遗嘱说:“张一非吾子也所有家产尽给女婿外人不得侵占”说罢便呈上遗嘱。

李学儒看后便大声责骂张一非。

那个生得瘦弱的人也下跪告禀:“大老爷息怒,家父生前立此遗嘱是这样说的:“张—非,吾子也,所有家产尽给,女婿外人不得侵占。”说罢也呈上遗嘱。

李学儒看后,顿时一拍惊堂木,“拍”声一响,指着丁一青怒骂道:“我把你这个刁民,女婿是外人,竟如此够胆,争占遗产,左右听令,赏他五十大板,拉出公堂。”

丁一青怎知遗产得不到,还挨了五十大板,真是有冤无处诉。

原来,当地有个姓张的老板,生了一男一女。男的叫张一非,因为他是老大,村中的人都常叫他张一。张老板眼看自己老了,害怕死后亲手创出的家当败在儿子手上,所以整天对儿子说些生财之道。

谁知这个张一非虽然已到了而立之年,但对发家致富不感兴趣,从早到晚在家勤奋读书。张一非确有个怪癖,他看中了那本书,任凭要多少银两,也要把它买下来。

张老板的女婿丁一青是个奸狡滑头之人,岳丈大人的家财,使他口水流了三尺又三尺,所以常常用各种方式恭维岳丈,装得一副十分孝顺的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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