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击开始之后,戈武才下达命令,让早就做好了准备的突击部队发起进攻。
开始的导弹攻击只是“开胃菜”,再说了,戈武也没富裕到能用几十万美元一枚的重型反坦克导弹对付敌方单兵的程度,而且戈武他们带来的HJ—10C总共就只有五十枚,在开始的攻击当中已经用掉了三十多枚。只不过,摧毁了敌人全部的装甲车,为随后的地面进攻扫清了障碍。
只是,戈武并没有掉以轻心,有很多迹象表明,敌人是严阵以待。
之前,在收到陈伊万发来的警告,得知“黑眼罩”军团的大部队已经到达“咆哮角”附近的消息,戈武立即让部队停止前进,随后还让李约翰率队执行前进侦查任务,搞清楚“咆哮角”附近的情况。
结果就是,那辆全地形车在冲上沙丘之后,就被敌方机关炮摧毁。
所幸的是,李约翰他们都没有在车上,而是提前下了车,藏在了沙丘后面,通过有线遥控的方式,让全地形车开上沙丘。至于敌人看到的“人员”,其实是座椅,以及放在座椅上面的行军背包。远远的看去,那些跟躯干相当的行军背包确实像是坐在车里的人员,有一定的迷惑性。
关键还有,全地形车在被摧毁之前就已经启动了高清摄像头,并且把拍摄的图像发送了出去。
在李约翰等侦察兵返回之后,戈武就是根据拍摄的照片做出判断,决定使用HJ—10C摧毁敌人的装甲车辆。
其实,按照最初的计划,这些导弹要留到后面使用。
虽然这些HJ—10C都是从沙特搞来的,配备的是五公里长的线匝,但是戈武找军情局搞到了一些HJ—10的线匝,并且用到这些导弹上,把射程提高到十公里。理论上,可以在海滩北面的峭壁上打击冲向海滩的登陆艇。凭借重达数十公斤的多功能战斗部,一枚HJ—10C就能摧毁一艘登陆艇。按照戈武的安排,在占领海滩,歼灭登陆的敌人之后,就把这些导弹部署在北面的峭壁上。准确说,是让搭载导弹的全地形车在峭壁上巡逻,不让敌方登陆艇有上岸的机会。
凭借高达十公里的射程,加上在峭壁顶部能够看的更远,肯定能及时发现,并且击沉冲过来的登陆艇。
不过,前提是能够杀上海滩,歼灭登陆的敌人。
要是连“咆哮角”都过不去,那一切都是空谈。
能不能通过“咆哮角”,关键就看能不能摧毁那些装甲战车。不管怎么样,全地形车不是装甲车,无法为乘员提供保护,而且在二十五毫米机关炮面前,即便有装甲防护,也不会有太大的区别。更重要的是,通过“咆哮角”的道路就一条,只需要在道路两旁的制高点各部署一台战车,就能够通过交叉火力封锁道路。考虑到敌人同样有反坦克导弹,就算派坦克上去,也未必能够通过。
所幸,对付隐蔽起来的装甲战车
,就是HJ—10C的拿手好戏。
攻击毫无悬念,发射的三十多枚HJ—10C弹无虚发,全都命中了目标,而且只有几枚导弹重复打击同一个。被HJ—10C击中的装甲车,无一例外的都被直接摧毁,有几台还被炸成零件状态。
攻击结束之后,戈武才联系了陈伊万,接管小型无人机。
在此之前,准确说是在派去侦查的全地形车被摧毁之后,戈武就怀疑,敌人有高灵敏度的无线电探测设备,能侦测到出现在附近的无线电信号。也正是如此,戈武才没有跟陈伊万联系,也没动用那架在附近待命的小型无人机。关键是,军用级的高灵敏度无线电探测设备的块头都不小,肯定无法由人员携带,通常都是由车辆搭载。事实上,营连级别的指挥车上都会有类似的设备。“黑眼罩”军团大动干戈,出动了这么多的兵力,肯定有营连级别的装甲指挥车。
当然,不管有没有摧毁敌人的无线电探测设备,在发动地面进攻的时候都得动用小型无人机。
不是侦查敌情,而是去引导炮击。
在戈武他们驾乘的五十台全地形车里,有二十五台搭载的双联装导弹发射装置,有五台负责运送给养物资,有十台搭载小口径机关炮,另外的十台搭载八十二毫米迫击炮,而且都携带了一个基数的炮弹。
关键还有,半数是激光制导炮弹。
相对来说,用与迫击炮弹的激光制导设备,其实更简单,或者说要求更低。主要是,迫击炮弹的初速较慢,发射时的角速度也比榴弹炮低得多,因此制导设备的部分电子元器件能够用商用器件代替,不是必须得使用军用器件。事实上,也就只有商用电子器件才能满足小型化要求,也就是把制导系统做得足够小,能装到小口径迫击炮弹上,也才出现了八十二毫米口径的激光制导迫击炮弹。等到制导器件的小型化再推进一个阶段,还能研制出适配六十毫米迫击炮弹的导引头。
当然,激光制导炮弹的最大问题,就是需要侦察兵或者其他侦查平台指示目标。
不过,这也恰好是小型无人机的主要使命。
八十二毫米迫击炮弹的爆炸威力跟一百零五毫米榴弹炮的高爆弹相当,相对的,爆炸产生的破片数量要少一些,杀伤暴露人员的能力要差一些。在准确命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