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戈武进来后,李约翰才起身从那人面前走开,并且走到了门口。他没有离开,守在了门外。到不是担心那家伙会袭击戈武,他要有那样的本事也不会落得现在这个下场,而是确保在需要的时候能进去做戈武不愿意做的事情。真要说的话,李约翰一直觉得戈武不适合干雇佣兵这一行。
主要就是,戈武在看待敌人的时候往往都会从好的一面出发,似乎觉得只要自己足够的诚恳,就能够感化敌人。
说得难听一点,也就是妇人之仁。
只是,以李约翰的认识,戈武还是太善良,或者说成长环境太过优越,把这个世界看得太过美好。虽然李约翰的幼年算不上悲惨,但是同样跟幸福扯不关系。尤其是跟随父母漂洋过海来到法国之后,面对陌生的环境,让他生活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而这也影响到了他看待这个世界的眼光。
其实,这就是人与人的差别。
两种成长经历,本身不存在好与坏的区别,到底哪一种更好,只有跟具体的事情结合才能够比较。
一支成功、优秀的团队,既需要戈武这种胸襟广阔的领头羊,也需要李约翰这种冷静理智的执行人员。
等下,要不要放了那个家伙,关键得看他是否愿意合作。为了团队的利益,以及大家的安全,李约翰并不在乎弄脏自己的手。如果让李约翰做决定,根本就不会浪费时间,早就开枪干掉那个家伙了。
当然,李约翰相信,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戈武有分寸。再说了,戈武的直觉一向都很敏锐,往往还非常准确。去年在德国,还有之前在景区酒店,戈武都在混乱之中做出过准确判断。
何况,那家伙是软骨头,根本就没有威胁。
开始,在下车之后,戈武第一个动手,用钢索袭击了走在前面的壮汉。钢索直接套到了壮汉的脖子上,就算壮汉的体格几乎是戈武的两倍,体重少说都有二百五十斤,还在拼命的挣扎,却没有任何作用。戈武也下了狠手,在壮汉停止挣扎,一命呜呼的时候,钢索不但切断了壮汉的颈部大动脉,还差点割断脖子。鲜血喷到戈武身上与脸上,还洒了一地。也正是如此,没有多少雇佣兵或者职业杀手喜欢使用钢索,就算没得选,也会在中间串一个硬币大小的硬物,一般也就是硬币。这能够降低压强,避免割破皮肤与血管,而且硬物顶住喉头能让人窒息。
只是,偷袭体格是自己两倍,钢索其实是最佳选择。换成其他冷兵器,哪怕是一把锋利的开山刀,也未必能够一刀劈死壮汉。更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重伤了壮汉,然后因为力量不如对手被反杀。
李约翰在戈武后面,趁机袭击了冲下车的司机。接下来,两人夺取了壮汉与司机随身携带的手枪,击毙了坐在车上,还没有反应过来的小头目。虽然没来得及对付另
外两部车上的武装人员,那四个家伙在听到枪声之后就立即反应过来,使用突击步枪朝戈武与李约翰开火,让两人根本无法反击,但是也就过了不到两分钟,四名武装人员被赵诗棋用狙击步枪逐一击毙。战斗只持续了几分钟,在赵诗棋驾车赶到后,戈武与李约翰才进入屠宰车间。率先赶过来,在屠宰场等着他们的那个家伙没有逃走。车辆全都在外面,而且后门锁住了,那边也没有车辆,根本逃不掉。
此外,屠宰车间里面也没有地方躲藏。除了运送牲畜的通道,以及一台专门用来杀猪宰牛的机器,就只有一圈挂在屋顶上的滑轨,还有装在滑轨上面的吊钩。牲畜在被送进来之后首先由站在门口的工人使用高压水枪清洗,在被电昏之后送入屠宰机,出来的时候就已经被切割成了左右两块。接下来,也就是简单清洗,冲掉鲜血与碎肉,然后送往听在外面的冷藏运输车辆。后门那边还有一台小型粉碎机,专门用来处理碎骨肉,通常都是当成肥料直接倒入沼气池。
那家伙藏在粉碎机旁边的角落里,缩成了一团。
等戈武与李约翰追进去,那家伙根本没有反抗,直接就缴械投降。只不过,他把戈武与李约翰当成了职业杀手,认为只要交出剩余的款项,就会放过他,毕竟职业杀手就算干掉他也不能改善自身的处境。按照通常的情况,只要交出了尾款,职业杀手就会放过他,带着钱远走高飞,而且是永别,今后再也不会见面了。至于他带人暗算职业杀手,既然没得逞,过去也就过去了。
正是如此,那家伙告诉戈武,钱就放在外面的车上,让戈武他们把车开走,之前的事情就当没发生过。
戈武没有跟他啰嗦,直接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通过陈伊万发给了滕梓臻,让军情局帮忙调查此人的身份。几分钟之后,陈伊万打来电话。戈武也是在这个时候去了外面,让李约翰留下来看住那人。
其实,这完全多余。
哪怕没人盯着,那家伙也跑不掉。
“卡多斯少校。”
“我们认识吗?”在被戈武叫出名字之后,那人顿时就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当然,也有可能是装出来的,毕竟戈武与李约翰在完全被动的情况下,不但反杀了他带来的六名手下,还毫发无损,肯定是大有来头,搞清楚他的身份,查到他的姓名自然是易如反掌。
此外,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