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荒野上,烈日当空,风吹草低。
跟着伍长一路狂奔,终于在一处山岗上看到前方裸露着的大片的黄沙时,伍长勒马举手,我们便都停了下来。这才注意到各自的身上有斑斑血迹,然后大家就把目光放在我的脸上,似乎要看透我。
行进的途中,突然遭遇了小股流窜的胡人,为保机密,我们当即决定全歼了他们。但这恰恰暴露出了我杀人时的狠厉且冷静,控马技术之高超,战术运用之得当。令他们心中疑惑不已:“这哪是刚入军的小乞丐,分明是个久经沙场的老将?”
我知道他们在怀疑我,不过我并不担心,因为我的姓氏——宗。我也不知道怎么稀里糊涂地来到这,“宗”竟然成了皇姓。不管我怎样,反正我只要报出来,在这个社会背景下肯定会让他们唯我是从。
心中打定主意要装B了,便不能再低调了。于是,我迎着他们目光,沉声说道:“本来想一直隐瞒下去的,不过现在,在咱们自己人面前,我跟你们实话说吧,其实我不姓孟,我姓宗,叫宗灿!”说完,便看着他们惊讶过后因激动颤动的脸庞。
活泼的李虎最先激动道:“我的天呐,这么神奇么,我们竟和王子是同袍。”其他三人也都涨红着脸看着我,嘴角抽动不已。
见此,我十分害怕他们多问一句,我就露馅了,因为我就知道叫宗灿啊,别的什么都不知道,不过目的已达成,我便赶紧低调起来,轻声说道:“大家别这样,以后,我还是孟娃子,切莫在众人面前提说这事。”
伍长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接着说道:“王子……噢,孟娃子说的对,以后大家要谨守秘密,方能周全大家。”
闻言,李虎三人沉思起来,而我心中却道:“这孙大彪可不简单呐,伍长的身份屈就他了。”
孙大彪见众人不语,也不多作解释。依旧淡淡地说:“这次不同以往,现在我们已深入胡人部盟腹地,随时可能遭遇大部胡敌,所以不能再在一起走了,要各自分散,乔装刺探胡敌的老巢,了解虚实后迅速回营。如遇险情,可便宜行事。”
听罢,我们相互交换了眼神,点点头,看向伍长。
见状,伍长深吸了一口气道:“那大家各自珍重,营中再见!”言罢,不等告别,率先挎马下山岗,往黄沙地奔去。
现在我的实力他们都已知道,也就都没啥心理负担,不用再担扰我。我们便互道珍重,一人一方向纵马向前奔去。
我则沿着太阳落下的方向奔去,直至马蹄踏得夕阳碎时,纵马立在沙丘上,发现了前方有一片绿洲,一个月牙形的湖泊环绕着绿洲,落日的余晖照在那湖面上,像撒了一层黄金一般,闪闪发光。绿洲上有一些高大的圆顶建筑隐约其中。搞不好这是部盟所在,这下我们又可以立功了。我心中忖道。
我按捺下激动的心情,缓提缰绳,放慢脚步,向沙丘下移动。在前方寻一片灌木丛,我将健马系于灌木根下,便背靠树丛,取出干粮充饥,耳畔时不时地顺风传来绿洲上的喧闹声,更能确定这里应该就是胡人部落的联盟所在地。静待夜幕降临,便是我扬名立万的时候了。
日落月升,夜幕笼罩。
此时,我已小心地潜伏到了绿洲上唯一一处,最豪华的庄园外的树从里。三米多高的院墙里面篝火通明,人声鼎沸,载歌载舞的,似是在招待什么客人。墙外一队队巡逻的士兵像贪吃蛇一样,来来回回,没有间歇。无奈之下,只好继续等待时机。
渐渐地月隐星稀,夜色如墨,院内的火光也暗淡了下来。巡逻的士兵减少了,也有了机会。我便不再迟疑,三步并作一步,趁等第一波巡视的胡人士兵过去,第二波还没过来。深吸一口气,纵身就攀上3米多高的院墙,没有丝毫停顿,翻身入院。
真是天助我。只见围着暗淡的篝火,横七竖八地睡倒了一大片人,低矮的案几上堆满了着残汤剩菜,歪倒的酒壶兀自滴答着……
我抬头看向前方,几座带穹顶的房子在夜色中影影幢幢,其中有一座还透着光的窗户上映着两个晃动的人影,声音隐隐约约的、似乎在争吵。心中一动就向前掠去,伏在窗下,一串叽里咕噜的吵声不绝于耳。便用手指沾了些口水,探头在窗纸上弄个小孔向里张望,只见一个身穿灰褐色麻衣,胸囗处绣着一只银色的狼头的中年人面朝窗户正和身穿白衣、有一头金发的胡人争执。“不会是狼国的使者吧,看他神态气度应该地位不低。既然听不懂他们的对话,那倒不如……”我心中突然浮出一个计划出来。
想到就去做,我悄悄地摸到房廊边,看到有两个背靠房门,目视前方的士兵。便抽出短刃,倒握于左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左手短刃刺入那位靠近我的士兵的咽喉,同时右手直伸,在前面那位士兵未反应过来时,右手已捏住了他的喉咙,左手急速收回,抓住他要抽刀的右手,我右手同时发力,“咯吧”一声就捏碎了他的喉咙。随即便双眼失神地靠门滑下去。
我转身弯腰从另一位士兵双手中抽出刺进他咽喉的短刃,轻轻推开一扇门,闪身入内。穿过正堂,拐入偏厅,迅速欺身上前,短刃狠狠地往狼国使者的后心处一送,那使者先是一震,想回头看看但还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