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莘前九十八次重生有时候是在十几岁,有时候是在几岁,每一次都是不同的时间点。
就像这一次,刚好是在她大病一场后。
不过有了之前重生后对这个世界的大致了解,她大概也摸清楚了沈家的一些基本情况。
她是家里的长姐,排老二的是沈谦,性格上是一个活泼好动,停不下来的七岁孩子。平日里因为跟沈莘年龄相近,两人经常要被使唤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而沈槐与沈庆年纪小,有时候要沈莘照看,沈槐看上去比较憨比较老实,沈庆则是个小话痨,巴巴黏着沈莘,自言自语都能说上半天。
再来说说她那个便宜的爹爹和阿妈,爹爹沈国安是个农民,为了一家的生计偶尔会出去帮人做做农活赚个几毛几块钱。
没有活计的时候呢就到山里去采蘑菇,挖野菜。
那会儿家里穷得紧,上了三年学就没钱读了,不过沈国安却写得一笔好字,逢年过节,哪家办个喜事都会找他去写对联。
脑瓜子是聪明,凡事看一遍就会,就是没投个好胎。
作为爷爷的第四子,他是半点父爱都没体会过。
母爱也少得可怜。
叶翠娥呢,就是一个典型的家庭妇女,嫁给沈国安就是生孩子,带孩子,得了空就种点菜,将大人的旧衣服裁裁剪剪改成孩子们的。
在家里她很强势说一不二,丈夫孩子都得听她的,在外面她是柔柔弱弱生活不能自理的小女人。
四个孩子她都带的很好,平时也很少有伤风感冒,尤其是小儿子沈庆,更是当成宝。
当然女儿也是宝,不过女儿自小就跟男孩子一般顽皮,挨打也是家常便饭的事。
沈莘倒没放在心上,俗话说,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算爱,爱到深处用脚踹。
一两顿竹笋炒肉她自然是不在意的。
但是之前的原主就不同,不仅在意,还因此郁郁寡欢,见了叶翠娥也唯唯诺诺要说不说的,可越是这样越是挨骂,长此以往,原主就病了。
乡下的赤脚医生也没了法子,在那个年代生病就只得去镇上医院看。
对于本来就没钱的家庭来说就是雪上加霜。
沈国安自然是舍不得花这个冤枉钱的,在他的概念里,孩子病了发个烧很正常,睡一觉出了汗就好。
便让叶翠娥将另外两个孩子送去了娘家,再回来照顾女儿。
然而这一拖,原主直接就烧傻了。
要不是沈莘莫名其妙穿到了她身上,估计这会儿沈家早就乱套了。
你说这爹妈不爱孩子吧,又有啥好吃的都会惦记着她,这不,都日上三竿了,也非要等着她这个大女儿醒了才开餐。
阿婆是带着两孩子走了一两个小时小路才到的,自然是吃过饭。
可沈谦一大早起来,早就饿得眼冒金星。
显然,叶翠娥并没有格外优待他。
不过这也只是看在沈莘大病初愈的缘故,往常只要天微蒙蒙亮就得早早起来生火,帮着叶翠娥一起准备吃的。
现在这转变,倒也……美哉。
刚迈着步子走到正屋就听到叶翠娥在炉子边喊:“莘儿醒了,快帮阿妈把这两个菜端过去,还得赶紧把锅架上烧点水才行,一会没凉茶喝了。”
沈莘应了一声,转身走进后头院子,然后将炉子边上热着的马铃薯和玉米糊糊端了起来。
放好后,又在角落里提起水壶装好水,麻溜利索的放到炉子上。
等她做好了这些后,叶翠娥也从茅房里出来了。
沈庆一看到马铃薯,爬上凳子抓了一个塞在嘴里,一边吃,一边扭着屁股,原本还挂着泪水的小脸瞬间绽放出一个满足的笑脸。
反观一旁的沈槐目光盯着那碗里的马铃薯,却始终没有伸手。
沈谦则是迫不及待的摆好碗筷,夹起两三块放进自己的碗中,然后就走到院子里挨着墙角坐下吃得欢快。
沈莘没什么胃口,虽然这样子的早饭在这个家来说算得上佳肴,但她还是习惯早上喝杯热牛奶,吃两个肉包子。
不由得在心中骂起老天安排太差。
为何要不停的在同一个世界体验,就不能换个身份换个家庭吗?
握着筷子的手夹起一块马铃薯,面无表情的呲到嘴里。
叶翠娥瞅了一眼她的神情,以为她还是为了昨日退亲的事情在难过,随即放下碗筷,从衣兜里掏了掏,掏出一个水煮蛋来,然后便放进了沈莘的碗中。
“莘儿,多吃一点哈,吃完带着弟弟们在家里玩,一会儿阿妈要跟阿婆去看看你小舅舅。”
看着碗里的鸡蛋,沈莘回过神,问:“小舅舅怎么了?”
话一出,阿婆在分玉米糊糊的动作稍微停顿,回头看了一眼,叹了口气,终是没有回复什么。
“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过问,你在家里好好带着弟弟就行,阿妈天黑之前就会回来。”
沈谦一听,拉着脸不乐意,“要去那么久,怎么不带我们一起去,我也好久没见过小舅舅了。”
沈莘想了想这会儿的剧情,是不是照着之前的线路走呢?如果是的话,今日这次去似乎不是什么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