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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1 / 2)

早上,吴兴华裤子一提,就见老伴已经把早饭摆到桌上了。他刷了牙,洗了脸,坐到就吃。吃了几口停下来问老伴:“小梅怎么不起床吃饭?”

“她说她头有点疼,想再睡会。”老伴答。

吴兴华很在意的问:“是不是感冒了?回头我从村卫生室给她拿点药。”

小梅妈说:“她说没事,熬夜熬的吧。不是看书,就是看电视,一熬就是半夜,头能不疼吗?”

吴兴华却说:“看书看电视都是学习呀,爱学习,好事,比她哥小文强多了。”

一提到儿子吴小文,吴兴华就来气,想从他身上找到一点像他的地方都难,他从小就贪玩,不好好念书,初中没读完就死活不愿去学校了,后来只得早早给他娶了媳妇让他独立过日子。好在女儿小梅算是给他争了口气,一个山区的女孩子能读到高中毕业,在这方圆十几里也少有,所以吴兴华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女儿身上。

“这会不想吃,那就让她再睡会吧,回头把这饭菜放到热锅里,等她睡醒了再吃。”吴兴华说完接着吃,他一口气吃下两个鸡蛋和两个白面馒头,外加一大碗玉米粥,吃完,他擦了擦嘴边的饭渣,起身去车棚推他那辆刚买回不久的“野马”牌摩托车。他把车子推到院中央又重新支起来,从后备箱取出一块棉布巾,将摩托车外部的浮尘仔仔细细擦个净光,最后骑上去,用他那硕大的一只脚板熟练的往启动杆上猛一踩,摩托车后面的排气管立马就喷出一股白雾一样的烟。到底是新车,那声音清脆悦耳却又充满爆发力,比起撇在院角的那辆锈迹斑斑的老“永久”自行车,那可是天壤之别。不过,虽然这辆自行车现在旧得不能再骑了,但是当初也是洼里村的唯一,那时候骑着这辆象征他身份的自行车在山道上出出进进,心境也不比现在差多少,也是满怀自豪。现在,他骑的仍然是洼里村独一无二的电驴子,内心那份豪爽的感觉自然就不用说了。

吴兴华今天并不去多远的地方,还跟往常一样,去村委会上班。年底了,村里的琐碎事多得很,样样都需要他签字或是督办,二十多年了,一直都是这样。其实,村委会离村庄也不远,也就是七八百米,不过,全是上坡路,以前没有自行车的时候,去大队部全靠双腿来回跋涉,后来有了自行车,上班时虽然是骑一截路再下来推着走一段,但下班回来是一路下坡,就可以不用脚蹬,飞箭似的溜到家门口。如今,自行车换成了电驴子,来去都骑在上面,管他上坡还是下坡,自然是省力省时又威风,吴兴华时常暗自惊叹这个时代变化得太快了,就像是做梦似的让人意想不到。

去村委会的路必须经过一片从河边繁衍过来的小竹林,坡路刚好从这里开始,吴兴华骑到此处,必然要加大油门,摩托车嘶吼着吐出一股浓烟便开始爬坡。这时,从小竹林里突然钻出一个女人,正正的挡在车前头,把吴兴华惊出一身冷汗,他猛踩刹车,定睛一看,原来是赵乐妈。赵乐妈今天是披肩长发挽在头顶,从上到下收拾得干干净净,她往车前一站,神情慌乱的看着受惊的吴兴华。吴兴华迅速减小油门,两条长腿叉开,脚落在地面,没好气的说:“干嘛呢?清冷的大早上跑这来吓人!”

“等你。”赵乐妈嗫嚅道。

“等我?有事吗?有事去村委会说呀!”

“不,我就在这里讲。”

吴兴华无奈的将摩托车熄了火,两腿继续叉着落在地面,他并不打算下车,用沉闷的声音急躁地问:“到底啥事,快说!”

“想求你给我儿子小乐一条活路。”赵乐妈说。

吴兴华听得有点懵,忙问:“不是,你……你啥意思?啥活路死路的,我有那能耐吗?”

“你有。只要你给我儿子小乐一个当兵的名额就行了。”赵乐妈哀怨的看着吴兴华说。

“嗨!这事麻烦呐,我们村参军名额前天就落定了,你也不早跟我说!”吴兴华抓耳挠腮一副为难的样子。

“名单不是还没报上去吗?我今天撕破脸皮再求你一回,只要你给我儿子留个名额,让我做啥都甘愿。”赵乐妈凑近吴兴华,就要下跪。

吴兴华慌忙下车支起摩托,伸手去拉赵乐妈。”哎哟,你千万千万别这样,乡里乡亲的,让人看到成啥了?”吴兴华拉起摆出下跪姿势的赵乐妈,思量片刻,说:“要不这样吧,名单我暂时给他添上,到了县武装部能不能验上那我就管不着了。”

“好好好,太感谢你了!你看……我……我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啊。”赵乐妈惊喜得有点失态,说话也吞吞吐吐的了。

“要什么感谢呀,乡里乡亲的。赶紧回家吧,我还有好多事呢。”吴兴华其实读懂了赵乐妈的心思,他之所以摆出一副仁慈和豁达的姿态,是因为眼前站着的这个女人,早已不是十多年前那个让他神魂颠倒的风韵十足的少妇了,因此他随便给她个口头承诺,好让自己尽快脱身。

然而,在赵乐妈这里,她实在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想不到今天的事情会办得如此顺利,就那么简单的几句话,也没有提出任何回报的条件就成了,这说明那个老东西还是讲点旧情的。赵乐妈傻傻的站在原地,直到吴兴华踩响摩托车,渐渐消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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