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习惯于写作“录”。
尚书有录名,盖自憙、融始。亦西京领尚书之任。--《通典》
“平尚书事”的含义则相对复杂。
“平”的第一重含义是探讨斟酌。即收集上奏文书,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以供皇帝参考。
平即评,属于两汉职官中常见的前后缀。比如廷尉下属的副官“廷尉平”,便有类似职能。
注:廷尉下属副官为廷尉监、廷尉正、廷尉平。
“平”的第二重含义是代理。如果“录(领)尚书事”的权臣不在朝中,便由“平尚书事”的人员代替其执掌朝政。
注:见黄惠贤《蜀汉尚书台之归纳与评议》。
举例而论,蜀汉延熙七年(244),大将军费祎前往骆谷迎击曹爽,镇南将军马忠则前往成都“平尚书事”。
七年春,大将军费祎北御魏敌,留(马)忠成都,平尚书事。--《蜀书马忠传》
由于当时费祎与姜维“共录尚书事”(见前文注引《姜维传》),因此在费祎等人不在朝中的时候,身在成都“平尚书事”的马忠,便充当了代理宰相。
蜀景耀四年(261)卫将军诸葛瞻与辅国大将军董厥“平尚书事”,而大将军姜维则“录尚书事”。
景耀四年,(诸葛瞻)为行都护卫将军,与辅国大将军南乡侯董厥并平尚书事。--《蜀书诸葛亮传-附传》
有趣的是,“录尚书事”的姜维当时正在沓中屯田避祸,不敢返回成都;因此“平尚书事”的诸葛瞻与董厥,才是实际意义上的宰相。
从这个角度看,权臣即使加了“录尚书事”的头衔,也必须呆在朝中才能执行“录尚书事”的职能。一旦离开国都,其头衔所附带的权力也便随之废止。
不难看出,尚书机构的“内朝”色彩相当明显,他们必须呆在中枢,才能发挥作用。
咱们再来谈一谈秘书、中书和尚书这三个书的关系和矛盾。
“秘书”最初指宫廷秘藏图书,它在《汉书》中常与五经、谶纬、图籍等词汇连缀使用。
上方精于《诗》、《书》,观古文,诏向领校中《五经》秘书。--《汉书刘向传》
秘书一职,不见于《汉书百官公卿表》与《续汉书百官志》,大约在东汉末期出现。
这一机构最初负责“典司经籍”(见《通典》),后来逐渐成为统治者身边的亲信,与“尚书”的出现、发展过程类似。
秘书机构,在曹丕执政时期(220-226)被改称为“中书”,由当时两位得宠的秘书郎刘放、孙资出任秘书监、秘书令。
魏国既建,(刘)放、(孙)资俱为秘书郎。黄初初,改秘书为中书,以放为监,资为令。--《魏书刘放传》
刘放与孙资“久专权宠,遂掌机密”,显赫于魏文、魏明两朝,还在曹叡病重时篡改遗诏,乃至“执帝手强作之”。权势之重,隐隐已经超过了尚书令。
(刘)放曰:“宜为手诏。”(明)帝曰:“我困笃,不能。”放即上床,执帝手强作之。--《汉晋春秋》
在秘书(中书)系统出现之后,曹魏尚书令的重要性便呈现出下降趋势。
早期的尚书令荀彧、荀攸等人具备较大的权势与影响力,荀彧甚至可以干预曹操僭号魏公的计划。
(荀)彧以为太祖本兴义兵以匡朝宁国,秉忠贞之诚,守退让之实;君子爱人以德,不宜如此。太祖由是心不能平。--《魏书荀彧传》
之后的尚书令华歆则近乎于曹氏鹰犬,甚至需要参与谋害伏皇后来谄媚曹操。
(曹操)以尚书令华歆为郗虑副,勒兵入宫收(伏)后。闭户藏壁中,歆就牵后出。--《后汉书皇后纪》
曹丕时期的尚书令桓阶、陈群、徐奕等人,虽然仍具备较高的政治地位,但权势却已经遭到秘书(中书)机构的分割。
曹叡时期的尚书令陈矫、裴潜等人,不仅没有专断之权,反而更类似年高德劭的耆老勋贵(二人皆是建安时代便追随曹操的旧人),已经与东汉的三公十分相似,近乎于荣衔。
到了曹芳时期,尚书令司马孚被三位年轻尚书架空,乃至朝中流传歌谣,称“台中有三狗”。三狗,指何晏、丁谧、邓飏,至于尚书令司马孚则遭到忽视。
故于时谤书,谓“(尚书)台中有三狗,二狗崖柴不可当,一狗凭默(指曹爽)作疽囊。”三狗,谓何、邓、丁也。--《魏略》
概而论之,在曹丕改秘书为中书之后,中书监、中书令在某种意义上削弱了尚书令的权力,成为制衡尚书台的组织。
历史的有趣之处恰在于此。
西汉时三公权势过重,有封驳谏诤之权,几乎能与皇帝分庭抗礼;因此汉武帝强化尚书权力以削弱三公。
魏晋时尚书权力过重,“总领纲纪,无所不统”,权势甚至过于昔日三公,因此曹丕、曹叡强化秘书(中书)以削弱尚书。
历史的诡异之处恰在于此。
宗法专制社会中,君主为了削弱旧机构的权力,往往会设立一个全新机构。然而在旧机构瓦解之后,新机构又难免出现权力扩张,成为下一轮的打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