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父母是十年前逃难到大菁山的,母亲叫周彩霞,前年春天生大宝小宝的时候难产,失血过多而亡。
父亲叫李申银,在前年秋收过后,衙门通知税收增高,征收了每家一半的粮税。
家里是外来户,田地少,本来按照原来三分之一的粮税,秋收以后交了税粮,剩下的还能勉强够吃到第二年秋天。
但是现在李申银看着所剩不多的粮食,估算着这些粮食都吃不到第二年春天。
李申银才决定铤而走险,去山里抓点兔子野鸡,采点野菜野果,做点肉干给孩子们吃,可惜运气太差,还没有走进深山却被出来觅食的大型动物吃掉了,尸骨无存。
崇墨和崇卉得知爹死了,哭着喊着要去山上找爹,被村长拦住了,把李申银带血的衣服放在孩子们面前说“李老弟的身体被猛兽拖走了,王老汉在捡柴的时候看见这件带血的外衣,地面上还有长长的被拖行的血迹,方向是去深山里,李老弟活不了了,你们俩个如果也要去山里送死,那我就不拦着了”。
李崇墨,沉默了,是啊,如果弟妹出了什么事,他以后有什么脸见爹娘,费了好久的时间安抚好了大妹和大宝小宝。
他让大妹看着大宝二宝,带着柴刀和那件带血的衣服进了山,走到村长说的地方,果然看见一条长长的被拖行的血迹,七拐八拐的进了深山,蹲在地面上仔细看,甚至还能看见一些挂在尖石上的肉块和肠子,李崇墨知道,爹肯定活不成了,没有人肠子都出来了,还能活着。
李崇墨把地面上的肉块和肠子收集起来,放在爹那件带血的衣服包起来了,带着这些,去了母亲的坟地,用柴刀在母亲的坟包旁边挖了一个坑,把衣服埋了进去。
跪在坟前,十岁的李崇墨磕了三个头,“爹、娘,儿子一定会好好照顾弟妹的,爹娘放心吧,儿子走了。”
李崇墨回了家,和大妹说明情况以后,这一年是又当爹又当娘,大妹在家照顾大宝小宝,粮食不够吃,他就上山采野菜,野果,捡柴去县城卖,让一家撑过了第二年春耕,夏天青菜长的快,虽然没让弟妹吃饱,但是能保持活着。
转眼到了第二年秋收,衙门又征收了一半的粮税,但是李崇墨有了第一年的经验,第二年除了打理农田,有空就去山边上找野菜野果,都晒成干存储,肯定能撑到第三年,就这样一年一年的肯定能把弟妹都带大,心里想着总算没有辜负爹娘。
可惜屋漏偏逢连夜雨,朝廷向各个县城村落征兵,每家每户只要有超于等于十二岁的男丁,就必须出一个,不出也可以用粮食顶,一个男丁,两石粮食,不拘什么米。(一石≈一百二十斤)
这简直是灭顶之灾,交了粮税以后,家里就只剩下三石左右的粮食,两石芦稷(高粱米),一石粟米(小米)。
李崇墨决定被征走,给家里省下这两石粮食,还能少了自己一个人吃饭,三石粮食和野菜干,大妹和大宝小宝肯定能撑到第三年了。
至于以后,他不敢想,也不愿意去想,他知道他这个年龄去当兵,跟去送死没什么区别。
但是他要是不走,剩下的粮食根本不够一家人吃,到时候可能连明年春天都撑不到一起被饿死,要是走了,弟妹最起码还能多活一年,这一年万一有什么转机,弟弟妹妹兴许能活下来。
李崇墨和大妹说了这个决定,没想到遭到了大妹的强烈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