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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流浪者之歌》(1 / 2)

“发出来了,真的发出来了。”我的心情因为作品的发表而激动,不由得惊叫。

筱梅抬起头,瞪大眼睛,像看一个怪物一样看着我。

“什么发出来了?”她不解地问我。

“我的散文,我的散文发表出来了。”我依然难以抑制兴奋,拿起报纸往筱梅面前递。

我看到她的眼睛倏地亮了一下,接过报纸,却并没有看,而是抬头盯着我的脸。

“你会写文章?”她问,眼神里有一些怀疑,似乎并不相信我会写文章,更不相信这篇文章是我写的。

我点点头,声音里掩饰不住的自豪和骄傲:“平时爱好,偶尔写一点儿。”

“这是我们省的省报。”她加重了语气,对我说。

“嗯,去年秋天,我投给你们省这家报社的。本来我以为发不出来了呢?没想到,发表了。”我难以抑制心中的喜悦。

筱梅低下头,开始认真阅读那篇《秋天的雨》。

那篇文章很短,全文大约一千二百多字。她读得很认真,很慢,也很仔细。大约过了四五分钟,才从报纸上抬起头,看着我,看了好久,也没有吱声。

从报纸日期看,这篇散文都被发出来一个多月了,但我不知道。

也难怪,我都从家里逃婚二十多天了,就是人家寄样报给我,我也收不到了。

为了打破沉默,我硬是让自己露出笑脸,说:“给我提提意见呗?”

“你把秋天的雨,写得好细腻,好有情调,好美。”她由衷地赞叹。“这个作者的文章,文字很有温度,充满灵性,我很喜欢。我记得,他不仅写散文,还写诗。我还剪贴他好几篇作品呢。本来听说你的名字,感到很耳熟,但我怎么也难以把你和这个作家联系在一起。这……天下,不会这么巧吧?”

“我哪里配被称为作家?就是喜欢,阅读,也写一点儿。”我“谦虚”地说。

就是从那一刻起,筱梅对我的态度发生了改变。

我问她:“你也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吗?”

“我不是,我没有那么高大上。只是,在这样一个地方,太闭塞,太憋闷,又没有什么文化娱乐,平时,只好读读书,看看报纸,来充实一下业余生活,打发时间。”筱梅轻描淡写地说道。

我在医院住了五天,后来好多年,我都十分怀念那年春节在古镇住院的时光。幽静的小镇,吹过古朴的山风,群山悠远,是小镇点缀的风景。筱梅陪着我,一间病房,一盏日光灯,足够让我沉醉,也足够浪漫、温馨。

住院是需要花钱的,我没有钱,稍有好转,我就坚持要出院。出院了,总是要比在医院里花销少。

尽管我很留恋,医院除了环境优美,还有陈丽那个百灵鸟一样的护士小姑娘,她灵动,调皮,天真而又活泼,她固执认为、无限引申我跟筱梅的关系,对我们事实上起到了暗示甚至推波助澜的效果。

出院了,我还没有完全好,又无家可归,筱梅又把我带去了她的家。

本来我想出院以后就离开,我已经欠了她很多,不能再拖累她。那种年代,一个男人住在一个单身女孩家,对她的影响是巨大的。

一个人在外面,年龄又小,有一种浓浓的漂泊的孤单感。我承认,尽管只相处了短短的几天时间,我就对筱梅产生了一种很强烈的依赖感。

我留下来的再一个原因,医院结算的医药费,居然高达六百七十八块钱。我得跟她回去,至少给人家一个承诺,在最短的时间,把她帮我垫付的住院费还清。

我们是傍晚回到筱梅的公寓的,再次走进那所建筑于六七十年代的老式单身公寓,跟除夕夜里逃命时完全是两种感受。

夕阳从窗子里透进来,打在灰白的墙壁上,小屋被蒙上了一层温暖而亮堂的色彩。小屋被筱梅布置得干净,简洁,温馨,舒适。一间屋子厨房兼着饭厅,一个白色瓷砖砌筑的灶台,灶台上摆着一只煤油炉,炒锅,钢精锅,柳木案板,整洁而有序。

地上一张小方桌,两三只小木凳,作为餐桌。

另一间是卧室,卧室墙壁上,挂着一只精美的小提琴。

这件西洋乐器,是这间居室最大的亮点。挂在这间小屋里,顿时增添了许多诗意和音乐的元素,让置身其中的人无端地感受着生活的美好,值得你去向往。

走进这间小屋,说实话,我就不想走了。但是,我没有留下来的理由。我还是决定第二天离开。

自从那天晚上筱梅知道我会写文章,跟我说的话就多起来,谈话的范围也扩大到很多领域。有时候,她还跟我探讨人生的理想和生命的意义。

那天回家的晚饭后,筱梅拿出了一个笔记本,翻出她喜欢的散文、诗歌剪贴,总共有二十多篇。我的作品,她剪贴了七篇。

而我,两年前开始向外投稿,发表的散文和诗歌,一共是十一篇。关键是,我那是在全国范围,散乱地瞎投,带着许多碰运气的成分。她居然收集了这么多篇。

在闲话中,我把这个情况告诉她。

“命运是不是很神奇吔?我就是喜欢你文字的风格,看到就剪下来了。没想到有一天还能见到作者,而且以这样的方式见面。”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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